李文倩:道德生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50 次 更新时间:2012-06-2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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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倩 (进入专栏)  

对道德生活的讨论,在今天的中国大陆,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从历史的角度看,一种由强权政治所主导、宣扬的虚假道德曾经过度支配着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但那是一种反人性的虚假道德,注定无法长久地主导人们的日常生活。如人们所愿,这种虚假的、带有浓厚禁欲主义、蒙昧主义的道德观念,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逐渐坍塌。而到了今天,在一般大众的观念中,尽管那种道德观所支配下的生活因《山楂树之恋》这种烂片的出现而激发出浓郁的怀旧氛围,但事实上已没有人愿意重返过去。尽管如此,那种高调的虚假道德所遗留的后遗症,还是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社会。不少人根本不愿意讨论道德问题,这与他们对政治的冷漠态度是一致的。在他们的心目中,道德与强权政治是一致的,是对正常人性的压抑,是对自由的限制。但这只是一部分原因。一个更根本性的问题在于,经过历次政治运动以及巨大社会震荡的人们发现,在中国大陆这片土地上,几十年来根本上就无所谓正义。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人们怀着恐惧与绝望的心情,开始为过日子而忙碌。而从现实的角度看,对道德生活的讨论,必定意味着对生活的重新规划与限制,尽管这种限制一定是自身决断的结果;但对过惯了“消费”生活的权力人而言,对道德的讨论,无疑是奴隶的行为——因为他们是这个时代的超人。流风所及,每个人的心中,都是一片灯红酒绿。基于这样的历史和现实,有人甚至认为,讨论道德问题的人,智商估计都有问题。有必要指明的是,能做出简单的道德判断(往往是成见),并不表明你对道德问题有多深的理解。在我看来,道德生活的问题,是人类生活中最紧要、最复杂的问题,值得深思、讨论。

关于道德问题,已往的讨论多集中在哲学领域,这当然是重要的。但也往往忽视了具体而微的道德经验,错过了很多重要的问题。读人类学家阿瑟·克莱曼的《道德的重量:在无常和危机前》一书,带给我与以往不同的收获。作者讨论道德问题的方式,简单说就是讲故事,并对此有充分的自觉。他说:“我相信从这些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哲学家式的精深的道德沉思,这几乎已经太多了。”在这本书的写作中,作者有这样一个前提,即“危机和无常是生活本身不可逃避的一面。”在我们日常性的生活中,往往有这样的偏见,即似乎健康、舒适、顺心的生活才是正常的,而那些疾病、无常和危机,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严格说来,本真的生活并非如此。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是我们正常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必须正视它。而且,“当我们与这个看来是令人失望的现实世界发生冲突时,我们无法控制也不能脱离现实社会,只能一边忍受无奈,一边自己思考和想象。”

在这里,道德不再是某种个人品性的象征(或光环),它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甚至琐碎、细小,让人生厌。道德与我们的决断相关。具体说来,就是做什么与不做什么的问题。说到此处,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种是某人做了什么坏事,但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他可能为自己辩护说,当时的处境很危险。作者指出:“在危险的时候必须做不道德的事才能生存,这只是借口。”一种是某人不曾做什么,并进而认为自己与某一种恶是无关的。海德格尔认为,这是对良知的泯灭。他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指出:“确知〔gewiss〕自己不曾做什么,这根本不具有某种良知〔Gewissen〕现象的性质。相反,这种确知倒可能意味良知的遗忘,亦即出离了能被召唤的可能性。这种所谓‘确知’以安定方式把愿有良知这回事加以压制;亦即压制最本己的、常驻的罪责存在的领会。良知的‘无愧’既非独立无依的又非另有根基的良知形式,也就是说,它根本就不是良知现象。”

在《道德的重量:在无常和危机前》一书中,作者对超越地方主义这一论点的反复强调,令人印象深刻。他指出:“我们应当看到,道德生活是与伦理观念紧密相连的,这里伦理观念的意思是,我们要追求超越地方环境的、可以用来指导我们生活的价值观。”“我们必须探索一种既高于地方共同体利益和立场,又能为地方共同体所接受的道德取向。”“如果道德指导不能使个人(和集体)突破道德经验的本地方种族语言的局限,那么它会加剧危机。这是因为,当我们误以为至关重要的东西受到威胁时,本地方的道德经验会推崇暴力,动员非人道的反应对付这些威胁。”我们知道,讨论道德问题有一学理上的难题,即文化相对主义。有些人类学家基于经验性的研究,指明在不同的共同体那里,人们所持有的道德观念差异甚大;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观念多多少少都有其道理。因此,如果有人想以某一种道德观念来衡量、评价其他族群的道德生活,从根本上来讲毫无道理。其中蕴含的思路,是对普适价值的拒绝。这一问题极为复杂,我在这里只能简单谈一点。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个人比较认同本书作者的观点,即我们必须探索一种超越地方环境的伦理观念或道德取向。在我看来,就是用哲学人类学的思路,来克服文化相对主义。而诸如后殖民主义对西方中心的批评,我认为要有一个区分。一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一种是伦理意义上的。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尽量用他者的眼光看待他者,从而获得更完整的信息,当然是必要的。但如果是从伦理的角度着眼,就不应持有所谓“地方的就是世界的”之类经不起推敲的观念;而应从哲学人类学(人性→人权)的角度,检视所有的伦理观念(既有的和正在生成的)是否正当,并进而探索一种符合人性本身的伦理观念。

道德生活需要想象力和激情。除人之外,我们之所以很难想象某一种动物会过一种道德的生活,在我看来,一个主要的理由,就是动物没有想象力。从这个角度讲,动物是没有生活的,而只是活命。因为完整意义上的生活,是一种充满想象力的生活,当然更是一种道德的生活。关于激情与道德生活的关系,阿瑟·克莱曼指出:“在驾驭人类经验的不平等竞争中,激情是绝对需要的,否则我们就会沉溺于自我安慰的幻觉,满足于机械的无意识的社会生活需求,最终导致道德颓废、意志消沉。怀疑的热情是对有道德的生活的追求,因为我们需要一个伦理志向引导道德经验,当怀疑点燃我们的激情,而激情引发我们的使命感时,伦理的询查和道德的行为就会被推动。”

无论是想象力,还是激情,在我看来,都是人性的一部分。而“精心创建有道德的生活,是我们人性的义务”,本书作者对此有精彩的论述:“勇敢地直面生活中的失败和失意对我们维护自己的自尊固然很重要,对我们的环境和周围其他人也同样有重要意义。我们每个人都有道德上的义务,确保让其他人认识到,在这个世界日常产生的不正当和不公平中,也包括我们自己的行为的作用。我们应该对改变社会的不正当和不公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这是我们的道德责任。”“精心创建有道德的生活,是我们的人性义务。道德生活不是一部机器中的一个齿轮的机械反应,而是人类对自我认识的潜力的反映,也是对集体重建我们的本质和前途的潜在力量的反映。这是人类经验的伦理要求,当然不会轻松,也从来没有彻底完成过,总是卷入政治的和社会生活的种种限制,被我们自己生理的心理的激情打断。然而,最终人类将会建立道德生活应有的一切。”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文发表于《社会学家茶座》(第43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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