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人节那天,我严肃地思考一个问题,我为什么如此喜欢韩寒。
喜欢韩寒,第一个理由,他长得特别漂亮,特别帅。过去,敢于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往往是社会的底层,权利最贫困者,这些“反抗者”都被某些知识精英鉴定为“99%的精神病”。自从梁文道和韩寒的加入,我一直为此欢呼。看!“反抗者”中不仅仅是那些“神神叨叨”的人,也有梁文道和韩寒这些帅哥。梁文道会制作节目,韩寒会玩,我就更喜欢他们了,因为他们不是神神叨叨者。
喜欢韩寒,第二个理由,他读书不多。读书不多,也敢于出来说话,那些自命“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的读书人,请你住嘴,正因为你读书多,知识多,不出来说话,才轮到韩寒这些“没有知识”的人出来说话。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你的博士导师吧,诚然,恐怕你培养出二十个师的博士,也抵不上一个韩寒。
喜欢韩寒,第三个理由,他是中国新闻自由的标杆人物,他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在言论自由层面上,他的言论有否损害他人,若有,出来“打假”的人应该是权益受损害者;在司法层面上,他的作品有否剽窃,若有,出来“打假”的人应该是被剽窃者。
提供德国保障充分的和可靠的新闻信息来源的相关法律,希望对“打假者”有些帮助。
德国的刑事诉讼法第53条(53StPO)及383条(383ZPO)分别规定:报社、杂志的编辑人员,可以如同律师、医师及神职人员等,拥有“拒绝提供资讯来源”的拒绝作证权,以及不得扣押涉及上述资讯来源的文件之权利。这两条被认为是保障新闻信息来源秘密的“守护神条款”。保障新闻自由的第一步便是要保障“新闻信息来源自由”。因为提供信息者会“信赖”媒体不会泄露信息来源才敢提供资讯,所以,“编辑秘密”正是使媒体有机会提供社会大众发现真象的机会。这种新闻信息来源秘密的保障,才是防止一个民主社会不会沦入专制、独裁的最好方式。
诚然,德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标准,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毕竟,记者无疆界组织给出的2011年全球新闻自由度排名:德国才第16位(中国倒数第六,第174名),芬兰(1)、挪威(2)和荷兰(4)仍然在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爱沙尼亚首次进入前三名(2010年名列第9)。
如此喜欢韩寒,我还可以举出上万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