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市场经济也称“社会取向的经济”,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致力确立的经济模式。经过近20年的发展和完善,这一模式日臻成熟。俄罗斯经济不是纯粹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宜简单定性为“资本主义经济”。本文试着分析和揭示俄罗斯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特征,以便更加客观认识俄罗斯。
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产生的历史条件是,由于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都无权完全控制经济,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必须共同承担社会义务。国家的作用是在市场主体之间确立责任,保护良性竞争,并坚持以社会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方针。在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下,发展市场经济的目标是社会发展,市场调节促进经济发展,国家调节则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公平,即保障所有居民享受经济增长的成果。俄罗斯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特征之一:混合所有制结构基本形成
数据表明,2009年俄罗斯公有制占全国固定资产的40%。其中,国家所有制的两种形式,即联邦所有制和联邦主体所有制合计占22%,地方自治体所有制占18%。俄罗斯的地方自治体是指除莫斯科市和圣彼得堡市以外的所有城市以及基层地方自治体。俄罗斯作为一个联邦国家,其公有制接近一些国家的国家所有制。数据还表明,公有制占全国固定资产40%的比例是近20年来俄罗斯在私有化过程中保持的基本底线。目前,国家借助国有企业掌控着约50%的国内生产总值。由于近年建立了大量中小私企,国有企业数量所占比重降到了8.2%,但国企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的比例高达31.5%。这样,即便不考虑大量合作制集体企业的因素,也可以认定,俄罗斯已经确立了公有制起主导作用的多种所有制结构。
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结构是俄罗斯最基本的经济现实。这一基本现实常被轰轰烈烈和形形色色的私有化所掩盖。俄罗斯的公有制中主要以国家所有制为主。随着国家资本逐步集中于国家核心经济领域,俄罗斯的国家所有制所占比重可能会下降,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降低了国家对经济的调节能力。公有制是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下国家保持对市场经济调控力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国家拥有调控市场经济的物质基础,是为了使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社会。无论公有制的固定资产占比,还是国营企业就业人数占比,俄罗斯均高于许多市场经济国家。
特征之二:实行国家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社会市场经济要求国家调节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国家调节是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社会方向,以及保护居民利益免受市场经济自然力量的侵害。在俄罗斯,国家调节的手段不仅有税收调节、预算调节、货币调节、价格调节、计划调节,还有行政调节。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是专门从事国家计划调节的职能机构,相当于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预测和发展规划、制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管理社会经济领域的联邦专项纲要和联邦定向投资纲要、进行国家宏观经济调节。
行政调节是很有俄罗斯特色的国家经济调节手段。如2010年7月,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决议,规定了对居民生活最重要的食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的规则。如果一个地区在30天内某种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30%,将由联邦政府在此后的90天内对该种食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这一措施有效防止了不法商人囤积居奇、串通哄抬价格,保护了广大居民的利益。这也表现出保护居民利益进而维持社会稳定的原则高于“市场原则”。俄罗斯政府常使用非市场调节手段,完全不在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批评和来自境外的议论。
俄罗斯实行国家价格调节的包括民用天然气、居民用电、用水、供暖、市内交通费、固话费等一系列与民生有关的商品和服务。
特征之三:建立了有利于所有居民的分配制度
有利于全体居民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这一特征直接反映了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目的。
俄罗斯宪法规定,联邦政府负责执行联邦预算,保障实行国家统一的文化、科技、教育、医疗、生态和社会保障政策。俄罗斯在许多方面继承了社会主义苏联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所有俄罗斯人均享受免费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的来源是联邦统一社会税。医疗机构对任何人(含外国人)的医疗急救都是免费的,费用由政府预算承担。所有居民(含农村居民)都可获得基本养老金。所有人都可享受11年制义务教育。所有高中毕业生有权经考试竞争后获得免费大学教育。所有居住在苏联时期分配住房的居民可无偿获得房屋所有权,俄称“住宅无偿私有化”。所有年轻家庭都可向政府申请购房补贴或抵押贷款帮助。与发达国家相比,俄罗斯在社会保障程度、质量和水平方面还有明显差距,但俄罗斯正实实在在地缩小差距。
无论政府采取怎样的措施,国有资产流失仍是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几乎所有转型国家的普遍现象。私有化过程中,与国有资产流失相关的腐败现象形形色色,出现了巨富阶层,广大普通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甚至下降,出现了严重的社会两极分化,这成了转型国家被迫付出的道德代价。所以,在转型任务基本完成后,且在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的条件下,转型国家主动对居民进行普遍补偿是合理和必要的。最近10年来,俄罗斯特别强调优先发展社会领域,坚定执行有利于所有居民的分配政策,这就是对大多数居民的国家补偿。
一个典型事例是,在国际经济危机条件下,尽管俄罗斯经济在2009年下降近8%,但由于政府实行了优先保民生的分配政策,贫困人口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2010年6月,世界银行驻俄机构的报告指出,贫困人口比例在2007—2009年分别为15.5%、12.6%、12.1%,并预计2010—2011年下降到10.2%和8.6%。俄罗斯贫困人口是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线的居民。俄罗斯政府根据生活成本的变化,不断主动提高最低生活水平线。2011年,俄罗斯有劳动能力者的最低生活标准线为6157卢布/月(合205美元,折合每人每天6.84美元)。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