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雷敏)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首次作为独立章节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意味着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财富增长较快,但是财富分配结构不够合理,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产生收入差距的原因是什么?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究竟怎样?如何正确看待这一问题?未来我国将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曾参与制定“十二五”规划纲要研究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
收入差距较大 准确量化存困难
记者:当前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究竟怎样?能否得出差距仍将拉大的结论?
蔡昉:按照有关统计口径,从整体的收入差距来看,这些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不断上升,从2002年以后就已经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有人认为现在已经接近0.5。但我认为,用一个具体量化的数据来形容收入差距,也不见得非常准确。因为现在的收入调查,并没有包含农民工家庭,所以据此计算出来的基尼系数也就很难说有多准确。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当前我国的收入差距确实比较大。包括城市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还包括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而且研究表明,城乡收入差距在整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最大,对基尼系数的贡献达到40%至60%。
这就给了我们一个思路,即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关键就在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统筹。
从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来看,虽然目前东中西部三类地区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但也要看到2003年后,省和省之间人均GDP的基尼系数是不断缩小的,因为2003年以后,中西部地区的整体经济增速是超过沿海地区的,如果把农民工的收入也计算进去的话,地区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可能会比现在小一些。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比较大,但是并不能作出仍将不断扩大的判断。关键是要有针对性强、力度大的改善收入分配的政策。
多重原因拉大收入差距 合理与不公正因素并存
记者:产生这些收入差距的原因是什么?
蔡昉:原因比较多,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过去的计划经济逐渐过渡到了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年代,就业、工资是由国家定的,国家认为多大差距合理,是可以控制住的。但市场经济的含义是,每个人面临着不同的机会,遇到同样的机会时,每个人的人力资本不尽相同,因而把握机会的能力也不相同,所以产生了收入差距。总体来看,教育回报率是不断提高的,不同教育水平、不同素质的人的收入也有高有低。
从行业差距来看,有些行业集中更多的高素质的人才,有些行业从业者受教育程度相对低一些,那这些行业之间的收入必然产生差距。这些都是合理的收入差距。
但是,劳动者就业机会尚未实现均等,因此也产生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此外,也存在一些企业依靠特殊的垄断地位获得过高收入的问题。这类企业经营效益有保证,盈利较多,职工收入较高。而大量的中小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利润和资本回报率不高,在劳动力整体供过于求的背景下,选择尽量压低劳动力成本。这是导致行业收入差距拉大的不公正的因素。
至于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历史上本就长期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也使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要快于中西部。当然,中西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沿海地区,也是分享沿海经济发展的途径之一,但是,劳动力流动仍然遇到诸多制度障碍。
所以,收入差距的形成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改革开放后发展有先后、个人能力有差异的原因,还有体制机制的原因,既不能据此就得出计划经济比市场经济好的结论,也不能掉以轻心,缺乏紧迫感。
警惕“中等收入陷阱” 消费新引擎带动经济增长
记者:如何看待当前收入分配差距的危害性,以及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
蔡昉: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这个问题。一是从经济角度看,“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转为依靠消费拉动。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同时改善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而且,由于中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比较高,所以要重点增加这部分群体的收入,满足他们还未满足的消费需求。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还要成为与其经济水平相匹配的消费大国,这是今后十年,中国能否继续保持高增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
从社会角度看,一部分人生活陷入困难,会产生不满情绪,形成不安定因素。中国一定要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因为从中等收入国家进入高收入国家不是必然的,这取决于在经济层面,中国能否成功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把扩大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社会层面,能不能增强社会和谐,保持政治社会稳定。
政策方向已定 “十二五”收入分配改革将稳步推进
记者:您认为未来5年,中国进行收入分配改革应在哪些方面着力?
蔡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已经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具体来讲,在初次分配领域,首先要纠正以往只讲效率、不讲公平的做法。例如,针对行业收入差距中的不公正现象,就应该要求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因素。没有哪个行业“自然垄断”到只能允许一家企业存在,应该让若干家竞争性企业进入,这对打破垄断行业高收入作用很大。总之,解决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首先要打破进入和退出的壁垒,创造企业充分竞争环境。同时,也要对那些具有垄断地位企业的薪酬进行合理规范和调控。
其次,从企业层面来讲,劳动报酬的增长应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保持同步。应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入科学机制,给职工表达诉求的渠道和平台。
另外,要消除阻碍农民工变为市民的户籍、社保等障碍;保持就业的持续扩大,尤其着力解决大学毕业生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以及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问题。
在再分配领域,要更加注重公平。政府现在已经制定了非常完备的政策措施,但关键要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落实。比如,低保是否真正补给了低收入者,比如义务教育阶段每个人是否真正享受到了教育公平,再比如社会保障体系能否进一步完善,重点覆盖农民工、城镇灵活就业和无就业人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