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民自治最火的年月,有的村庄曾经创造出好些监督权力的高招,村里的公章分割,就是一种。即一个公章分为五瓣,分别由五个人掌管,只有五人都同意,才能用章。这种公章,在贵州被称为“五合章”,在内蒙的一些地方,被称为“五牙子章”。这样的公章,等于是村委会五权分立,当时,至少在制约村里开支方面,相当有效。
然而,斗转星移,若干年过去,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五合章”的诞生地——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圭叶村,五合公章的作用,渐渐有失效之虞,掌管公章的五个人,似乎不再像过去那样坚持原则,五瓣不全的章也出现了,没有发票的白条也能报了,总之,掌握公章的五人,是越来越随和了,先前的制约,变成了无原则的合作。
之所以发生这种变化,据说是由于报账过于严格,村里的干部不乐意做事了,为村里做了事,有时还需要自己搭钱。另一个理由是,由于村里公章,只能管支出,但上面下拨的各种款项,公章都不起作用,还是靠村支书一支笔,由于下拨款越来越多,比重很大,所以,公章的制约作用不大了。
显然,这样的两种理由,都是不成立的。权力的制衡,原本就是有界限的,既然公章能限制支出,就不能说这种制约没用。如果嫌管的范围小,扩大就是。至于制约得过于严厉以至于伤害村干部做事的积极性,也本是权力制衡的应有之义。因此,有人提出,这种现象实际上是由于制度本身就有时效,到了一定时候,制度自然会失效。今天的“五合章”,就是这样一种现象。
当然,这样的解释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官僚帝制历史中,任何一种制度,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失效,最后形同具文。作为权力制衡的制度,尤其如此。各个原本要起制衡作用的衙门,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最后总有可能变成了互相勾结,让制衡见了鬼。其实,追究起来,我们会发现,个中的奥秘非常简单。对于权力而言,分置是为了使其相互制约,但是,过不了多久掌握权力的人就会明白,互相掐架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而互相合作则多方有利、双赢。大家都是理性人,时间一长,道理都明白。所以,只要没有另外一个权力监督着,所谓的权力制衡,会容易就会蜕变为互相合作,充满了暧昧的合作。不仅一个村庄里的五分公章如此,西方某些国家实行权力制衡之初,也是如此。
所以,若要权力制衡不老化、不蜕变,唯一的途径是必须存在于体系之外,比如媒体监督,比如民众对民意代表的监督。为了让媒体监督发挥作用,就必须允许媒体高度介入。以宪法的言论自由作保障,肆无忌惮地揭露其弊端。为了让民众对民意代表的监督有效,现在发达国家流行的审议性民主,让民众通过公民团体,高度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来,让民众明了各项深奥的法案的意义,免得被主事者蒙骗。
事实上,说这些无非想阐明一个简单的道理,任何好的制度,都需要有人盯着,没有人盯着,掌权者就会通过某种机制达成合作,一种损害公众利益的合作,让他们自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