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规范慈善捐助,关键在约束募捐者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09 次 更新时间:2010-09-2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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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 (进入专栏)  

慈善捐款,是近几年让国人过于纠结的一件事情。好些名人,尤其是文化娱乐界名人,都或早或晚地陷在诈捐门里,被网民揪出来示众,好不尴尬。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跟我们的慈善募捐,还处于前现代的状况有关。自古以来,中国的慈善事业,就是一项特别含糊的事,无论化缘的,捐款的,都是一笔糊涂账。即使到了民国,好些捐款簿子上,排名头几位的大名人,大善人,开列的捐款数额,据说都是样子货,是带头给人看的。如果有网络,人肉起来,其实也是诈捐。余秋雨和成龙辈,大可不必不好意思,他们有前辈。

当今之世,环顾全球,其实慈善捐助不是一个小事情,政府效率不高,很多事情,力有不逮,世界上的很多大事,尤其是扶贫帮困,救灾救难的事情,都靠慈善捐助。所以,当今的中国,规范这个事业,已经成了当务之急。一方面,对捐助者而言,捐款可以减免税,是必须的,政府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鼓励人们向善,鼓励民间做慈善。另一方面,对捐款的用途和管理,也要有严格法规监管,不能说接受捐款的单位,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扣多少管理费,就扣多少管理费。凡是管理费扣高了的,凡是用捐款购买价高质次救灾产品的,要给予严惩。

湖南省人大,拟就慈善捐助立法,立法草案规定,一方面,捐款可以减免税额,如果捐款人诈捐,募捐人可以追索。同时,变相摊派等等不规范的捐款行为,被视为非法。另一方面,也对募捐一方做了约束,规定募捐人必须公开捐款情况和捐款使用情况。

凡是用捐款购买价高质次救灾产品的,要给予严惩。 湖南省人大,拟就慈善捐助立法,立法草案规定,一方面,捐款可以减免税额,如果捐款人诈捐,募捐人可以追索。同时,变相摊派等等不规范的捐款行为,被视为非法。另一方面,也对募捐一方做了约束,规定募捐人必须公开捐款情况和捐款使用情况。 无疑,这件事情,为中国的慈善募捐事业开了一个好头。按中国办事的规矩,湖南的做法,应该是一个试点,试点如果成功,就会在全国推开。到那时候,现在慈善募捐的乱相,就有望得到规范。再有人诈捐,不及丢人而且违法了。捐款折抵税的做法,也会极大地鼓励有钱人,尤其是有钱的企业家捐款。既博取了名声,有得到减免税的好处,同时也给企业做了宣传,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 不过,湖南的做法,善虽善矣,但一来胆子未免小了一点。这种事情,国外已经有现成的法规,现成的经验,这种事不比别的,做起来没有太多的风险,完全可以由全国人大来做。二来,湖南的做法,对于捐助者一方的规范已经足够了,但对募捐者一方,却过于宽松。现在特别惹人非议的募捐者对善款管理费提取过高的问题,对于善款的使用问题的种种弊端,都还没有

无疑,这件事情,为中国的慈善募捐事业开了一个好头。按中国办事的规矩,湖南的做法,应该是一个试点,试点如果成功,就会在全国推开。到那时候,现在慈善募捐的乱相,就有望得到规范。再有人诈捐,不及丢人而且违法了。捐款折抵税的做法,也会极大地鼓励有钱人,尤其是有钱的企业家捐款。既博取了名声,有得到减免税的好处,同时也给企业做了宣传,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

不过,湖南的做法,善虽善矣,但一来胆子未免小了一点。这种事情,国外已经有现成的法规,现成的经验,这种事不比别的,做起来没有太多的风险,完全可以由全国人大来做。二来,湖南的做法,对于捐助者一方的规范已经足够了,但对募捐者一方,却过于宽松。现在特别惹人非议的募捐者对善款管理费提取过高的问题,对于善款的使用问题的种种弊端,都还没有一一提上台面。而且,这些机构一旦违规违法,如何惩治,也是一笔糊涂账。要知道,无论红十字会,还是慈善总会,民政部门,都是来头很大的衙门,没有更加严密的法规约束它们,善款的管理和使用,还会是雾里看花,让人看不清楚,放心不下。据我所知,当下老百姓以及海外华人对于捐款的疑虑,其实主要在这方面,不切实从法律角度解决这个问题,这个事业,还是发展不起来。

当然,万事开头难,开了头,有了初一,就难免会有十五。慈善募捐是一个老百姓、尤其是网民乐意关注的事,在大家的关注下,大家一起往前推,相信好事会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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