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试探“官本位”之本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84 次 更新时间:2010-05-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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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进入专栏)  

专制帝王与官僚集团“共治”天下的对象是谁?当然是“治于人”的万民百姓。“共治”合作的基础是“食于人”,是利益“共享”。官僚集团不可能甘当皇室的鱼鹰,官员们的自律又靠不住,所以,要“共治”,就只能“共享”,这就是官本位的根源。俗话说“你不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皇帝老倌也只好认这个理。而官僚集团的弄权与腐败也就不可避免,只要不闹得民怨沸腾,激起大的民变,以致危害皇帝的江山社稷,皇帝也就睁一眼闭一只眼了。

2010年这前几个月,有三类新闻事件加速爆发:一是“拘民”戏剧性地暴毙于看守所,死因有“喝开水”、“跌跤”、“洗脸盆溺亡”等;二是官威凶猛,如村民用乡长茶杯喝水被拘、老妇回骂党委书记“你娘才是母老虎”被拘、银行支行行长猥亵女子遇反抗施暴等;三是官员渔色事件频繁曝光,什么“局长日记”、“副局长视频”、区委书记残杀情妇等等。凡此种种,我不愿用“官(公权力)德”败坏,而更愿意用“官权”放肆来描述。这些年来,人们用“官本位”一词来概括我们的社会出现的众多怪现状,从公务员报考热,到京城里某些中央部委、北京市直机关和垄断国企的福利建房,从“三公消费”的黑洞,到校园里的“行政”主导……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从未宣布作废,现实却演变得这么令人不安?

本文选取一个小小的腐败案,拟由它探究“官本位”在中国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演变。

据广州媒体4月13日报道,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原)副局长梁森南涉嫌行贿和受贿案,在海珠区法院开审。梁的官阶算来不过一个正科级;涉案金额在贪污行贿动辄百万千万上亿的当今,也是很少很少的。他多次受贿总共才26万元;行贿共计人民币14万元。案发是因为媒体报道了严重危害官民健康的“瘦肉精”事件,有关部门回应舆论去查;而他“受贿多与分管的牲畜屠宰有关”,这叫“利用职务之便”,不稀奇。有特点的是,他受的贿赂多来自他手下的头目:“梁森南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副局长兼纪委书记期间,在其办公室,先后分8次收受他的直接下属该局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队长杨海生给予的贿赂款合计人民币7.6万元”……先后分8次收受他直接下属、该局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梁剑锋给予的贿赂款合计人民币3.2万元……先后收受海珠区江燕农贸综合市场负责人严某、珠江御景湾肉菜市场负责人吴某、海珠区沙溪东综合市场负责人赵某、广州市好百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某、海珠区金溪农贸市场负责人张某、国际轻纺城的商户陈某贿送的人民币合计10.2万元。”

向他行贿的这些头目,钱从哪里来?自然是从他们的下属和管辖对象那里捞来。初看颇像“江湖上”丐帮的帮规和流氓偷窃团伙的做派,一级级向上“进贡”其收获;细想也是历代王朝行之有年的官场规矩,地方官向上级向京官“进贡”,有冰敬、炭敬、节敬、寿金、赙金、程金等数不清的行贿名目。当官的如果只靠可以公示的朝廷薪俸养家,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热衷做官了。“官本位”说到底,不就是能够借假正统的面目和合法的权力来作威或作福,以换取个人利益吗?官场与“江湖”的区别,只在于前者有官方的身分,有国家机器做后盾,而后者没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据指控,“2007年至2009年,梁森南任上述职务期间,为个人任职及得到关照,向自己的直接上级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局长胡本新行贿人民币14万元。”所谓“为个人任职”指的当是,他在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办公室主任期间,向局长买官,他果然就做了副局长。做了副局长,权更大了,受贿更多了,为了镇得住场面而不事发,当然要继续向局长“进贡”得到“关照”,不怕下级和群众告状嘛。这就叫结成“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是官官相护的前提。

买官卖官古已有之。封建王朝的卖官鬻爵有两种:一是明码实价的捐纳,收入归国库;科举时代捐官不算正途,受人轻视。二是皇帝及其近臣、权奸,真金白银归私囊。那时候有品级的官,包括七品县令及更低级别的县丞、县尉、典史、主簿、县学教谕,选任权都在中央在吏部,地方官只能自雇幕僚而不可能卖官。而现在一个品级不入流的县区单位“一把手”,都可以卖官了,这就是吏治腐败的“与时俱进”。

买官卖官的“与时俱进”无疑是最能体现“官本位”的现象,因为如果不是“官本位”,就没有那么多人想做官以致钻穴打洞必欲得之。而这种官本位的“与时俱进”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是人口多了,从秦汉到清初,全国人口大体在6000万上下波动,即只相当于如今一个省的人数。第二是政府要全方位管理社会,“旧社会”政权不是农工商生产经营文化生活各领域都要管治的全能机构,政府只设到县级,县以下是乡绅或家族自治,工商有行会自治。有了如今这么多政府主导的事务,当然就要有很多官员,中组部(吏部)怎么还可能管到县一级领导班子呢?虽然交通比封建王朝方便了千万倍,却不可能把县处级官员在全国调配了,连省内调配(省直管县)都算政治体制改革呢!

政府有没有必要管那么多,“小政府大社会”的构想和村民自治、社区自治、大学自治为什么难以实现且不论;有一个问题是这么多年来,人们反复抨击的,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改善,这就是“一把手”专权。没有“一把手”专权,不可能出现买官卖官。因为现在的干部选拔程序设计并不简单,一个官员要提拔必须“过五关,斩六将”,可是这些关口往往形同虚设,“一把手”看中的人比曹操要留命的关公“千里走单骑”还轻易。不能说“一把手”好比十九世纪殖民地的总督,因为“一把手”的霸权并未被合法授予,相反“民主集中制”一直写在党章中。而“一霸手”的实际存在倒真的很有狭义“封建社会”的特点,即“我的领地我作主”。各色“诸侯”或曰“土皇帝”盘踞一方一地一单,作威作福,喜则可以立马奖你官财,怒则当场让你“下岗”。《南方周末》4月15日报道了山东烟台芝罘区的一个6300万元的财产案子,产权所有者一审被判15年,二审无罪释放,不论是不就范“被有罪”还是认输“被无罪”,都是“钱说了算”,而实际上是“权说了算”——“区政法委书记说:这是掌柜的布置的任务,必须完成”。“掌柜的”是谁,区里的书记大人呗!这个“一把手”一掌遮天的权势,与封土裂疆诸侯不同的只是,他可能易地做官,且不能名正言顺地由子孙世袭领地。这样的“一霸手”难道不是“官本位”的“极品”吗?他若想卖官,在他的地盘上谁能挡得住?

追溯“官本位”之源,不能不说及儒家的“民本”思想。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不过是孟子这样的在野学者的一种学说和观念,从来没有被君王们所接受。朱元璋当皇帝后,曾对孟子此说很不高兴,下令撤掉他血食冷猪肉的资格,经人游说才开窍给孟子平反。所谓“民本”能为历代统治者接受的,充其量就是“以民为本钱”(光有土地,人民死光了或跑光了,政权怎么维护稳定?)而已。与“民本”思想直接对立的,就是“家天下”思想。“家天下”的思想似乎不仅帝王而且臣仆都承认,官员似乎只是代表皇家牧民的放牛(羊)娃,所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这点在清朝表白得最明显,连自称“奴才”也是一种荣誉,汉族官员无此资格而只能自称“臣某某”。然而,实际上,“民本”与皇室的“家天下”是两个极端表述,都不是历史的真相。

那么历史的真相是什么?官僚集团是有他们自己利益的,就像现代企业的高管们,虽是老板或老板们(董事会)雇用的经管代理人,但有他们自己的利益,薪酬远高于普通员工,否则就不会好好地为老板(产权持有者)尽力。北宋名臣文彦博对此讲得最坦率最透彻。宋熙宁四年(1091年),宋神宗在资政殿召大臣议事,三朝元老、枢密使文彦博对神宗说:“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回答道:“(因)为(皇上您是)与士大夫(共同)治(理)天下,非与百姓(一起)治天下也。”(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1)据张其凡教授《“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试析——北宋政治架构探微》(《暨南学报哲社版》200106期)一文考证,这段著名的君臣对话亦见于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2《职役一》,但有删节,易生误解。其实,早在文彦博之前,北宋治郡名臣张咏也说过“共治”的话,比文彦博之言早八十多年。张其凡说:中国古代的政治体制,由魏晋隋唐的贵族政治转变为宋代以后的官僚政治,是唐宋间发生的巨大变革之一。“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可说是理解宋代官僚政治体制的一把钥匙,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宋代政治的本质性东西。而按《资治通鉴》胡三省的注说:“此所谓士大夫,指言内外在官之人。”

我们知道毛泽东说过“百代皆行秦政制”。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和“以吏为师”的官僚治理百姓体制,在秦就已创制。但是,秦二世而亡之后,汉代就有分封制的复活、中经唐五代的藩镇(军阀)割据,直到清代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的三藩之乱平定,这种历史的反弹才终结。帝王也并不甘心与士大夫(官僚集团)共治天下,其猜忌和较劲以朱元璋的废除相权而达到顶点;从秦代的宦官专权,到汉代、明代都有太监与士大夫(官僚集团)发生激烈浊流清流党争,其中还有多起外戚当朝。然而,纵观中国历史,常态还是皇帝与官僚集团共治天下。

“共治”的对象是谁?当然是“治于人”的万民百姓。“共治”合作的基础是“食于人”,是利益“共享”。官僚集团不可能甘当皇室的鱼鹰(捕鱼的鹭鸶,喉咙被系起来,只能吞食很小的鱼,放工后主人喂它大鱼它才有大鱼吃);皇室的人哪有官员多?官员们的自律又靠不住,所以,要“共治”,就只能“共享”,这就是官本位的根源。俗话说“你不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皇帝老倌也只好认这个理。而官僚集团的弄权与腐败也就不可避免,只要不闹得民怨沸腾,激起大的民变,以致危害皇帝的江山社稷,皇帝也就睁一眼闭一只眼了。对于大贪官,朝廷在体制内设监察官纠举弹劾,也允许民间百姓告状,从击衙门前的“登闻鼓”到拦轿喊冤。皇帝一来可以用选择性反腐来制约不听话的官僚,二来也可以在社会上得到爱民如子的好名声,三则甚至还可以趁机发一笔大财。这正是因此,反腐败就像割韭菜,官僚集团不过换几个新角,政治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涛声依旧。

如上所述,“官本位”的历史根源在于,治权(公权力)乃“朝廷”而不是人民所授。 如果官位(公权)不是来自人民所授(of people),买官卖官不过是治权的分享交易,当然就不可能有权为民所用(by people);进而,自然也不可能有利为民所谋(for people),与民争利、徇私舞弊乃至欺男霸女的“妖蛾子”必然层出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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