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孝,是个好事。人类区别于动物,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能够反哺,产生的效果是人类得以积累生产和生活的经验,也顺便发展了文化。不过,孝这名目,不会老老实实跟人们在底层待着,一旦上升为某种意识形态,就未免有些啰唆。啰唆到更像仪式和表演,而且是不合人情的仪式和表演。
儒家主张的守孝三年,虽然具体算下来是两年零几个月,也够长的了。父母驾鹤西游,做儿子的结庐在坟边,披麻戴孝,不能饮酒吃肉,禁绝性欲,也不能生产挣钱,苦苦熬上两年多。有几个人能实行呢?在孔子那个时代,这是说给贵族听的,一般平民没有份,想操练也不行,要饿死的。孔子之后,儒家伦理变成了国家道德,奉行三年之孝,成为官员士大夫的义务。谁要在这个问题上稍有闪失,一辈子就交待了,再也别想飞黄腾达。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士大夫才不得不皱着眉头咬牙守着。汉代做官,不比文章比孝顺。最容易见出高低的战场,就是结庐守孝,你守三年,我守四年,你四年,我十年。真的守了十年,怎么能熬得住呢?于是有人揭发,这人在父亲的墓道里纳妾,还生了儿子。
现在讲究评劳模,表彰先进,古人其实也好此风。古代的先进模范,是孝子和节烈妇。定期由地方官上报,事迹核准,由皇帝批准建牌坊。虽然那时候男人当家,男人做官,但表彰者却多为女人。因此,后来的人一说到牌坊,就马上想到贞节两个字。其实,孝子牌坊也是有的,只是少一点而已。有意思的是,查一查史籍,凡是孝子,差不多都有一项特别事迹,那就是割股疗亲。父亲或者母亲生了重病,在求医问药不灵,或者根本没有怎么求医问药之际,孝子就割下自己身上的一块肉,一般都是屁股上,也有个别在胳膊上下刀的。对自己,比《威尼斯商人》里的犹太人夏洛克对安东尼奥还要狠。这块肉熬汤给父母喝了,病就奇迹似的好了。没有做到这一条,孝子多半当不上。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真的下刀割的,当然有。但只装装样子,割层皮下来充数,甚至连皮都没破,只拿屁股上不小心碰的伤口说事的,也不是没有。
人屁股上的那点肉,跟猪屁股上的肉,没有多少区别。煲汤,其实还不如猪脚和鸡大腿。对任何的疾病都没有太多的用处。这个道理,其实古人未必就不知道。否则,医生们治病,就无需针砭药石,只开孝子屁股汤就好了。所以,这种事迹,多半是矫情,属于为了争古代劳模而施展的非常手段。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凡是可以借以牟利的东西,都可以产生迷信。就像国人拜神,多半是为了要挟神为自己办难办的事一样,可怜的神仙,一面被利用,一面受膜拜,拜的久了,拜的人还真就有点将信将疑——迷了。所以,孝之本身,无论是孝行还是讲孝道的经典,在奉行孝道的人看来,也具有神力。二十四孝里郭巨埋儿,郭巨为了不让儿子跟老母争食,挖坑要埋掉儿子的那一刹那,居然挖出出来一罐金子——孝行感天动地了。同样的例子也是二十四孝上的,这回只感动了一个上天的美女。董永卖身葬父,七仙女下凡给他做媳妇。显然,这个故事比郭孝子的事迹,对人们更有吸引力,要不然怎么会有黄梅戏《天仙配》。汉代对孝道推崇最卖力,甚至还假托孔子,编了《孝经》。既然编出来了,信徒们自然奉若神明。东汉末年,黄巾大起义,天下大乱。居然有人对皇帝建议,对付起义,无需派兵,只需派一个大臣,向北面诵读孝经,反叛自消。又过了些年,董卓专权,天下灾异流行。两位大臣上书,说是念诵孝经,就可以消灾去难。汉献帝从谏如流,真的让两位仁兄隔两天就念诵一遍孝经。
郭巨和董永的故事,都是神话,或者大人编给孩子看的中国式童话。如果真的相信活埋孩子能挖到金子,展示孝心可以吃到天鹅肉,等七仙女下凡,那就该进精神病院了。同样,无论念多少遍孝经,也止不住刀兵,息不了灾难。出这样主意的人,如果不是病笃乱投医,就是思维昏乱。或者像余英时先生解读的那样,是受了作乱的太平青领教装神弄鬼的影响。但是,几千年来,无论孝的矫情,还是孝的迷信,都长久不衰。多少辈子都有人津津乐道,传的妇孺皆知,不断在民间发展出些新的故事来。只要孝道还有需求,就会有人将之鼓吹成这个样子,一点办法都没有。《红楼梦》好了歌云: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子谁见了。可惜,痴心父母话语权大,他们只希望“好”,看不到,或者不想看到“了”。好便是了,就变成了虚幻有“好”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