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近一期《南风窗》报道,教育部下发的红头文件和名录在地方上被野蛮删除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教育部2008年下发的“教材名录”上,足足有 2/3的出版机构在山东省教育厅向各地市转发时“失踪”。发生在山东的“地头蛇压强龙”的现象绝不是个案,报道称,2006年以后,相当一些省份也删减过教育部下发的原目录,且删减的规模都在2/3以上,被保留的出版社大多是当地的出版研发机构。
这种情况,其实不止发生在教育一个领域。什么烟呀酒哇,设置壁垒,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迫人们消费自己地方产的东西。这种做法,人们称之为地方保护主义。
每个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地方保护,除了地方政绩的需求之外,实际上还有利益的关系。出版社靠地方政府为自己保驾护航,不可能不付出代价。其他的产品也是如此,地方厂家就此跟地方政府或者政府中人结成复杂的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不仅挡住了中央政府的政令,也挡住了外地优质产品的进入。不仅侵害了当地百姓的选择权,从长远看,也使得地方的产业靠在行政权力上,无法改进。
说也奇怪,从烟酒这样的日用品到中小学教材,使用者都是消费者。而世界的通例,消费者自主选择产品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但是,在我国,硬是屡屡出现以行政权力干预消费者选择的现象,而且往往以所谓红头文件的方式,堂而皇之地公布之。尽管我们说,山东省出台文件,把教育部规定的教材名录改掉,换上自己确定的名单,很不像话。但教育部确定自己的教材名录,根据又是什么呢?凭什么一个行政部门在未经广泛讨论的前提下,可以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规定某些教材必须用,某些就不行?教育部的做法其实跟山东,不过是五十步和一百步之别。
严格来讲,各个学校教材的选择,是应该由各个学校的老师和学生自己选择。教育部的教材审查,只能是基本大框架的,比如检查教材有无违宪的问题等等,它根本不应推荐,更谈不上硬性规定要各地执行。因为这样做,势必也难免利益纠葛。就是没有这样的纠葛,瓜田李下,也无法避嫌。显然,山东等省份的做法,无非是在教育部做法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用行政权力分割教材的蛋糕。
现在我们的国家还是集权体制。但奇怪的是,中央集权在有些无关紧要的地方能体现出来。比如教育部规定全国的学校跳一种舞,大家都会执行;开学上统一的第一节课,也没有人抗命。但凡是涉及利益的时候,中央集权就会大打折扣。中央政府部门可以用行政命令贯彻自己的意志,保护自己的利益,地方政府也如法炮制,现官不如现管。
打破这种行政困局,唯一的出路是把原本消费者的权利还给消费者;在教育领域,就是把权利还给教师和学生。(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