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积极推进党内民主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发展党内民主,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我们要从更加坚强有力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高度,把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任务切实落实好。”
这段话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内民主的认识达到了更高的程度。党内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建设全局性工作的政治保障、突破口。
党内民主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充分体现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党的命运紧密相连。邓小平曾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概括为三条:“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可以说,没有这三条,社会主义制度就不能令人信服,就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前途。鉴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没有党内民主,这三条都是很难达到的。
党内民主又是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党的生命活力的必要条件。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的活力从哪里来?党如何防止脱离群众?列宁认为公开、选举、监督制度“可以造成一种能起生物学上所谓‘适者生存’的作用的自动机构。完全的公开性、选举制和普遍监督的‘自然选择’作用,使每个活动家最后都能‘适得其所’,担负最适合于他的能力的工作,亲身尝到自己的错误的一切后果,并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能够认识错误和避免错误”。而这种“自动机构”、“自然选择”,用今天的语言来讲就是自我更新、自我调节的机制。这一机制由选举(以及与此相关的任期制、责任制、罢免制)、公开、党内监督等相互连接、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并由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连接为一个整体,来实现其“自然选择”作用。这是在不搞西方多党制的前提下,获得前进动力、保持生命活力的机制。
党内民主还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突破口。首先,推动中国发展最重要的前提是党的重大问题决策不失误。而决策正确的前提有二: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是科学性问题,是党的思想路线问题;二是尊重最大多数人利益,这是民主问题。民主与科学是两回事,但只有在民主的氛围中,科学的意见才有可能不被埋没,这已被党的历史一再证实。近年来出现的一些群体性事件,也与公共事务决策中缺少群众参与、民意支持不足有关。其次,从干部制度来说,在用人问题上,我们党过去形成了一整套适合特定历史条件的优良传统,邓小平所期盼的“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已经大体上建立起来。但是,从某些地方和局部单位来看,干部队伍内部对用人机制仍有不满意之处,大多是对以合法形式体现少数人意志不满。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扩大群众的参与度,说到底是民主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问题。再次,党风廉政问题近年来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某些群体性事件背后也隐约可见党风廉政问题的复杂影响。部分群众对现状不满意,大多源于不断出现腐败现象,以及某些公务人员没有为群众干事的心态,对“没有关系不办事、有了关系乱办事”等等不良作风不满而导致对整体干部队伍的评价不高。解决这一问题,同样需要真正推进党内民主,在发挥党内监督优势的同时,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的监督,以弥补党内监督体制的弱点。
由此可以说,在直接影响党的大局的决策(包含思想路线)、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等问题的背后,深层次的问题,都与党内民主的发育程度有关。虽然党内民主不是万能的,但的确可以影响大局。因此,把党内民主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联系起来,相互促进,就是重要而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