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对20年以前的日子“忆苦”则有之,“思甜”却极少。但扪心自问,20年以前确有一桩事叫我不能不深感庆幸。那就是:像我这样出身在穷乡僻壤贫寒人家的孩子,几乎没有花父母的钱而能读到大学毕业。因为是超支户,我读小学和初中时学费全免,自家只须筹2—3元书本费。记得读初中时,国家不仅每学期给我这样的穷学生发点助学金,还给我们所有农村户口的学生每月发18.5斤粮票,即扣除生产队应当发的基本口粮,补到与城镇户口学生一样的口粮指标每月34斤……若是搁到当今,要现在这么高的学费杂费,以我家的经济状况,恐怕我连小学都毕不了业。尽管意识到即使在那时我也属幸运儿(我家阶级成分没问题;我是长子,家里保我上学而让姐姐与大弟大妹下学挣工分),我还是对那时候的教育资源虽然紧缺但分配相对公平,特别是国家对农民子女和贫穷人家子女的关照心存感激。
是什么时候开始,是什么原因,使教育资源的分配越来越不公平呢?本人说不清楚。好在教育部日前发布了《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用最权威的数据直面了教育领域当前存在的教育机会不均加剧的现状。这份报告指出:一是义务教育财政资源分布不均,对农村存在教育歧视。农民收入本来比城里人低得多,《教育法》却规定向农民征收教育附加,而大多数地方的城镇居民则无此责任。城乡教育预算内经费差距巨大,使城乡中小学生入学率、教学条件与教育质量相差悬殊。二是地区之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均。比如,北京市高中毕业学龄人口只占全国的0.9 %,而北大、清华在北京的招生名额分别占总数的13%和18%。三是公办学校本是公共资源,一些享受政策倾斜的重点学校却私收高额择校费、赞助费,还不用纳税或上缴。这个研究报告所揭示的问题与人们的直觉是吻合的。国家教育管理部门正视这些问题,并提出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建立对社会低收入阶层、农村和边远地区人口等弱势群体实行教育补偿的机制。应该说,这是一个明智的令人鼓舞的信息。
什么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在一个商人或企业家看来,不公开竞标,大宗生意凭权势定取舍,靠关系搞桌底交易,这是最大的不公;在一个有政治抱负的人看来,“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升沉不取决于能力和公议,前途系于一人之喜嗔,这是最大的不公……但是,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从一个人的命运沉浮来看,最大的不公则是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借用一句广告词来讲就是让人“输在起跑线上”。在这个新经济时代,知识是最重要的资本,人们的能力取决于智力而不是体力,而智力无疑是要通过教育来开发的。相对贫穷的人们,只要不忍饥挨冻,只要还有通过受教育向上发展的希望,他们就不会失去梦想,就勿须妒羡别人的美食华服,而以自己的勤勉进取去赢得自尊和成功。也就是说,教育机会的公平,对他们对社会来说,是最大的公平。
1980年代,我们在讨论中国古代社会为什么会不同于欧洲而出现“超稳定结构”时,比较公认的缘由之一是,中国的科举制度比欧洲的贵族等级制度优越,它为中下层民众提供了上升到上层精英阶层的通道,化解了阶级对抗。这个结论应当说是可信的。科举时代,买一套四书五经花费不多,考上县学秀才就可以全家免赋税劳役。如今要受到良好教育成本大大增加,国家政策不扶持弱势群体,他们的“上升通道”就会被堵塞或者极狭窄,更易比古代造成社会不公。何况,我们已进入了张扬人道主义、强调公民权利平等的现代社会!
(原载《南方日报》200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