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祖陶:黑格尔哲学是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吗?

——黑格尔哲学研究中的一桩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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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祖陶 (进入专栏)  

在国内出版的一些哲学史著作中,有的作者把黑格尔哲学称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把黑格尔称为“普鲁士王国政府的官方哲学家”。他们的这种观点对吗,

我认为,他们的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

下面就来谈谈我的看法。

把黑格尔哲学称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把黑格尔称为“普鲁士王国政府的官方哲学家”的同志们,也许自认为他们的这种观点是从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来的,他们只不过是重述了恩格斯的观点而已。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我认为,他们的这种看法完全是出于对恩格斯的论述的误解。

我们知道,恩格斯在这部著作的一开始就指出,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哲学革命,象十八世纪法国启蒙主义者和唯物主义者进行的哲学革命一样,也作了政治变革的前导。接着恩格斯就强调说这两个哲学革命看起来是很不相同的,并且尖锐地提出了在康德和黑格尔等人的哲学里“竞能隐藏着革命吗,”的问题,这是因为康德、黑格尔等“德国人是一些教授,是一些由国家任命的青年的导师;他们的著作是公认的教科书,而全部发展的最终体系,即黑格尔的体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推崇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①]这就是恩格斯这部著作中唯一出现过“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这个词的一段话。我们看到,恩格斯在这里并不是给黑格尔哲学下判断,肯定它是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而只是陈述了这样一个历史现象,即黑格尔哲学当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推崇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了。恩格斯并且告诉我们,把黑格尔哲学推崇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的有两种人:一是当时的“官方”,即普鲁士王国政府;一是当时被认为是革命代表者的人物,即资产阶级自由派。这两部分人对待黑格尔哲学的态度虽然截然相反,前者“感激”、支持,后者“愤怒”、反对,但他们对黑格尔哲学的看法却又是惊人的一致,而且可以说正是这种一致的看法成了他们各自对待黑格尔哲学的极不相同的态度的原因。在这两部分人看来,黑格尔哲学完全是一种把普鲁士王国的现存一切神圣化、合理化的哲学,是在哲学上为普鲁士的专制制度、警察国家、王室司法、书报检查制度等等祝福和辩护的哲学,是真正的纯粹的“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其中绝不会有丝毫对普鲁士王国具有危险性和威胁性的东西,即所谓革命。恩格斯明白地表示他不同意甚至反对这两部分人对黑格尔哲学的这种观点,指出早在1830年海涅就已经看出了康德、黑格尔等人的哲学里隐藏着革命,并且讥讽他们是由于同样的“近视”(直译是“偏狭”或“局限”的意思)才看不见隐藏在黑格尔哲学中的革命的。接着恩格斯就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以高屋建瓴之势,深刻地分析了黑格尔哲学,揭示出了在黑格尔哲学中为过分茂密的保守方面所荫蔽起来和压倒了的革命实质。很明显,恩格斯在这里不仅没有认可黑格尔哲的精神实质,正是为了驳斥这种观点,揭示这种观点的错误,并以对黑格尔哲学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来对抗这种错误的观点。

恩格斯的这部著作是在1886年写作和发表的,那时马克思已经逝世了。但是,恩格斯在这部著作里对于黑格尔哲学所持的观点,并不仅是他个人的,而是他和马克思所共有的观点。这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70年5月间的通信里可以鲜明地看出来。

1870年,威廉•李卜克内西在他担任责任编辑的《人民国家报》上连续刊载恩格斯的著作《德国农民战争》时,对这部著作中提到黑格尔的地方加了一个注释。思格斯对李卜克内西附加的这个“纯粹荒唐的”注释十分愤慨,他在1870年5月8日致马克思的信中写道:“关于黑格尔,此人加了这样一个注:‘是比较广泛的读者所知道的普鲁士王国国家观念的发现者和辩护者’……这个无知的家伙不知羞耻地指望仅仅用‘普鲁士人’这个词来摆脱象黑格尔这样的人物,同时使读者误以为是我说的。”[②]恩格斯为此坚决要求在《人民国家报》上发表一个他自己的声明。马克思完全同意恩格斯对李卜克内西所附加的注的意见,他在5月10日致恩格斯的信中写道:“我已写信告诉他,关于黑格尔,如果他只能重弹罗泰克—韦尔凯尔的愚蠢的陈词滥调,那就最好住嘴。”[③]马克思在这里提到的罗泰克和韦尔凯尔都是与黑格尔同时和稍后的资产阶级自由派的学者、政论家和政治活动家,马克思把李卜克内西在注中称黑格尔为“普鲁士王国国家观念的发现者和辩护者”之类的言论斥为重弹这帮自由派人土的“愚蠢的陈词滥调”。由此可见,恩格斯十多年后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对于“近视的”政府和“同样近视的”自由派把黑格尔哲学视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的观点的驳斥,只不过是系统地发挥了他和马克思的一贯见解罢了。

也许有的作者会说,他们并不是笼统地把黑格尔哲学,而只是把担任柏林大学教授以来,特别是发表《法哲学》一书以来的黑格尔的哲学评定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并相应地把从这以来的黑格尔评定为“普鲁士王国政府的官方哲学家”的,因为正是在他的这部著作中黑格尔的社会政治观点已经发展到了他一生中最保守的地步了。当然,这可以是作者自己的持之有故的观点,但如果作者认为他们的这个观点是从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来的,那就依然是一种误解。我们知道,普鲁士王国政府之所以把黑格尔哲学吹捧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而加以支持,自由派之所以把黑格尔哲学列入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而加以反对,他们正是或主要是以黑格尔的《法哲学》中的社会政治观点为依据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恩格斯在驳斥他们时,也就针锋相对地抓住黑格尔《法哲学》序言中那个既使普鲁士王国政府“感激”,复使自由派“愤怒”的著名命题——“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从解剖这个命题开始来展开自己的论述,从而系统地揭露了他们的错误观点和论证了与之正相对立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观点的。由此可见,恩格斯是不同意把《法哲学》出版以后的黑格尔的哲学评定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的。

那么,为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同意甚至反对当时的普鲁士王国政府,特别是资产阶级自由派把黑格尔哲学称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把黑格尔称为普鲁士王国政府的官方哲学家呢,为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那样激烈地反对他们的朋友和战友李卜克内西重复自由派的这些言论呢,我认为这是因为在这里涉及到了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黑格尔哲学究竟是哪一个阶级的哲学,黑格尔究竟是哪一个阶级的哲学家,以及在这个问题上究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学规定是真理呢,还是资产阶级自由派的主观武断是真理呢。

黑格尔哲学究竟是哪一个阶级的哲学,黑格尔究竟是哪一个阶级的哲学家?对于这个问题,当时的普鲁士王国政府和资产阶级自由派的回答是一致的。当他们把黑格尔哲学称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时,这就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他们认为黑格尔哲学是当时的封建统治阶级即贵族阶级的哲学。因为,所谓普鲁士王国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名词,而是指采取君主专制政体的贵族阶级专政的封建国家,而所谓普鲁士王国政府也不是如它自己所标榜的那样似乎是独立于各个阶级的政府,而是由贵族领导的、为大批封建官僚组成的、管理贵族统治阶级共同事务的权力机构,因而也就是贵族阶级中最反动、最顽固的掌握官方权力的统治集团。说黑格尔哲学是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就是说这个哲学是贵族阶级的这个统治集团的利益和需要、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这不是十分清楚的吗?与此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则认为,黑格尔哲学是当时德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哲学,是体现着历史前进的方向而又处于无权地位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和需要、思想和情绪的表现。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中所指出的,黑格尔哲学和整个从文艺复兴时代起重新觉醒的哲学一样,“在本质上是城市的从而是市民阶级的产物,……哲学的内容本质上仅仅是那些和中小市民阶级发展为大资产阶级的过程相适应的思想的哲学表现。”[④]由此可见,象“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这类名称或概念是同黑格尔哲学的这种资产阶级的内容或实质不相符合、甚至直接矛盾的,因而用它来指示或标志黑格尔哲学也就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何以反对把黑格尔哲学称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或官方哲学的根本原因。

但是,当时的普鲁士王国政府和自由派把黑格尔哲学称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并不是没有根据的。这根据主要就是黑格尔向当局表示的对普鲁士专制制度的崇拜,他自愿以其哲学来为普鲁士王国服务的忠诚,特别是他的哲学所具有的那种非常显著的为普鲁士王国的现存制度祝福和辩护的内容。所有这些难道是能够否认的吗?

当然是不能够否认的。事实上,我们知道,不是别人,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先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对于黑格尔在普鲁士王国政府面前的奴颜婢膝和以这个政府的官吏自居的妄自尊大,对于黑格尔哲学为普鲁士王国的现存制度祝福和辩护的内容,进行了最全面、最深刻、最无情的揭露和批判。但是,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们决不能以黑格尔哲学有为普鲁士王国祝福和辩护的内容为根据,把黑格尔哲学评定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即为贵族阶级的统治集团的利益服务的哲学。为什么呢?

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坚决认为,黑格尔哲学的根本内容是不能片面地归结为替普鲁士王国的现存制度祝福和辩护的。凡是读过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人,都知道黑格尔哲学的内在矛盾或本质特征是保守的体系和革命的方法之间的矛盾,从而也都了解黑格尔哲学的根本内容无论如何是不能仅仅归结为替普鲁士的现存制度祝福和辩护的。不仅如此,既然黑格尔哲学的体系和方法的矛盾是贯穿在黑格尔哲学的一切方面之中的根本矛盾,那末,甚至就是体现在黑格尔《法哲学》中的社会政治观点,其根本内容也都不能仅仅地归结为吹捧和维护普鲁士王国的现存国家法律制度,即封建的君主专制制度。诚然,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时曾经尖锐地揭露说:“黑格尔关于‘行政权’所讲的一切都不配称为哲学的分析。这几节大部分都可以原封不动地载入普鲁士法。”[⑤]但是,当马克思进到对黑格尔《法哲学》的内容进行批判的科学的概括时,就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中向我们指出:黑格尔的“思辨的法哲学”乃是“关于现代国家(它的现实还是彼世,虽然这个彼世不过只在莱茵河彼岸)的抽象的、脱离生活的思维”,并且针对这点说:“德国人在政治上考虑过的正是其他国家做过的事情。德国是这些国家理论上的良心”。[⑥]这就是说,黑格尔在其《法哲学》中尽管为普鲁士王国的专制制度、警察国家、王室司法、书报检查制度等等祝福过和辩护过,但是他当作最高最完美的国家模式来思考和赞美的,却并不是在德国现存的普鲁士的封建君主专制国家,而是在德国尚未存在而在英国、法国已经存在着的“现代国家”,即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国家。马克思的这个极其深刻的思想,恩格斯以简明易懂的形式告诉我们说:“当黑格尔在他的《法哲学》一书中宣称君主立宪是最高的、最完善的政体时,德国哲学这个表明德国思想发展的最复杂但也最准确的指标,也站到资产阶级方面去了。换句话说,黑格尔宣布了德国资产阶级取得政权的时刻即将到来。’[⑦]由此可见,象普鲁士王国政府和资产阶级自由派那样,把黑格尔哲学(其中包括《法哲学》在内)的内容,仅仅归结为对普鲁士现存制度的吹捧和维护,乃是完全错误的,是他们形而上学世界观所特有的片面性和表面性的典型表现。

其次,依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史观,黑格尔哲学中为普鲁士王国现存制度祝福和辩护的那些思想、观点,也和他哲学中其他所有的思想、观点一样,其真实的性质和内容究竟是什么,是不能由单纯分析这些思想、观点本身而认识得到的,而是只有在把它们拿来同现实的经济、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以及由此而决定的各个阶级的利益加以对照,对它们进行批判的考察之后,才能予以确定的,而也只有进行了这样客观的研究工作之后,才能对黑格尔哲学的阶级本质作出科学的规定。十九世纪初期,德国资本主义经济摆脱了两百多年来停滞、委缩和倒退的局面,而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新经济的发展,德国的阶级关系也出现了新的变化,这就是出现了新的资产阶级。但是这个新兴的资产阶级当时仍然处在它历史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即“在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的统治下形成为阶级”的阶段上。这时资产阶级面临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实现它历史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上的根本任务——“推翻封建主义和君主制度,把旧社会改造成资产阶级社会”[⑧]创造物质的经济的条件。由于资产阶级的力量软弱,它采取了放弃自己的政治地位,在政治上同封建势力妥协,全力支持君主专制,以换取进一步发展经济的诸种条件的方针。但是,这种政治上的妥协并不意味着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势力之间矛盾的消失,相反地,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势力之间的矛盾必然加剧,资产阶级必然要随着自己经济力量的增长而相应地要求政治上的权力,并以政治权力为杠杆最后完成对社会的资本主义改造。由于德国资产阶级具有历史上英、法资产阶级同样具有的反人民性,由于德国资产阶级经过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而目睹了人民群众勇猛无情的革命行动,又由于德国资产阶级无能摆脱长久以来德国市民那种依附于王室的怯懦心理,因此,德国资产阶级不仅和过去英、法的资产阶级一样,千方百计总想不经过革命而用和平方式把专制君主国改造成资产阶级君主国,而且还企图以保留更多的封建残余的办法来说服专制君主自动地变封建的君主国为资产阶级的君主国。显然,只要我们把黑格尔哲学拿来同当时德国的这种现实情况相对照,就可以看出,原来黑格尔哲学中为普鲁士王国现存制度祝福和辩护的那些思想、观点是在资产阶级立场上而不是在贵族阶级立场上提出来的,它们表现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思想而不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利益和思想。因为,当黑格尔宣称君主立宪是最高最完善的政体时,就表明了他祝福和辩护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普鲁士王国的现存制度得以永世长存,而是为了普鲁士王国能够自动地由封建君主国变成资产阶级君主国。总之,黑格尔哲学中对普鲁士王国现存制度的祝福和辩护反映的正是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妥协性和反人民性,以及资产阶级不经过革命而用和平方式取得政权的愿望。因此,无论从那一方面看,黑格尔哲学都是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和需要、思想和情绪的表现;换言之,从任何方面来说,黑格尔哲学都是资产阶级哲学,黑格尔都是资产阶级哲学家。象当时的普鲁士王国政府,特别是资产阶级自由派那样,不把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拿来同现实的经济关系和由此决定的各个阶级的利益相对照,仅根据对黑格尔哲学的片面理解,就或者出于感激而给它戴上“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的桂冠,或者出于愤怒而给它钉上“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的耻辱牌,他们的这种主观主义和武断的态度是完全错误的,是他们的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的大暴露。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黑格尔哲学是德国新兴资产阶级哲学的科学规定,正确地揭示了黑格尔哲学的本质属性,是他们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运用于认识哲学意识形态现象的本质的光辉范例。这一科学规定对于我们正确地阐明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阶级基础和发展规律,黑格尔哲学的保守体系和革命方法之间的矛盾的社会根源,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黑格尔哲学之间的联系和对立的阶级基础,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正因为如此,当李卜克内西不去领会和宣传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黑格尔哲学的这一科学规定,而盲目地去重复资产阶级自由派关于黑格尔哲学是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的陈词滥调时,就遭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应有的谴责。列宁十分注意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黑格尔哲学的这个科学的规定,反对把黑格尔哲学评定为所谓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即代表贵族统治集团利益的反动哲学)之类的主观武断的言论,例如,他指出:“黑格尔本人虽然崇拜普鲁士专制国家,并担任柏林大学教授来为这个国家服务,但是黑格尔的学说是革命的。”[⑨]毛泽东也很注意反对离开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黑格尔哲学的科学规定的任何偏向。例如,毛泽东就尖锐地批评了“把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说成是德国贵族对于法国革命的一种反动”的观点,指出了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作这样一个结论,就把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全盘否定了。”[⑩]

在我国哲学史界里,一般说来,大家都是接受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黑格尔哲学是德国新兴资产阶级哲学的科学规定的,也没有谁公开地同意把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说成是德国贵族对于法国革命的一种反动。但这并不是说在这方面已经不存在任何的问题了。如本文一开始就指出的,我们有的哲学史著作的作者在论述到黑格尔时,一方面固然说他是德国资产阶级的哲学代表,他的哲学是德国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而另一方面又说他是“普鲁士王国政府的官方哲学家”,他的哲学是“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这样一来,同一个黑格尔哲学岂不就同时成了两个根本利益彼此对立的阶级(新兴资产阶级和贵族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同时代表两种根本对立的阶级利益了吗,而同一个黑格尔岂不就同时成了这两个对立阶级的哲学家了吗?显然,这种看法是很不妥当的,甚至是十分荒谬的,因为它是同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理论相矛盾的,也是同阶级斗争的客观事实不相符合的。

也许有些作者会说,他们并不是这个意思,因为他们明确地说了,《法哲学》一书的出版,才标志着黑格尔已经成了普鲁士王国政府的官方哲学家和黑格尔哲学已经成了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的确,这样的讲法给人的印象是,黑格尔并非同时是两个对立的阶级的哲学家,而是原先是这个阶级的哲学家,后来又变成了那个阶级的哲学家。这种说法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过得去的,因为一个人从一个阶级到另一个阶级的转变,是不会影响到阶级斗争的不可调和性的。要是作者的意思真的就是这样,那末他就应当向读者作出黑格尔从资产阶级哲学家到贵族统治集团哲学家的这种转变的明确的分析,并且对原先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黑格尔哲学和后来作为贵族统治集团意识形态的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原则上的区别和对立作出适当的说明。但是,一般来说,我们看不见这样的分析和说明,有时作者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法哲学》一书表明黑格尔的社会政治观点在他晚年已经达到了他一生中最保守的地步这样的话就完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说黑格尔后期的保守的社会政治观点的确是他已经成为“普鲁士王国政府的官方哲学家”和他的哲学已经成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的标志,那末照理说作者就应当向读者阐明他的这些观点实质上已经是普鲁士王国政府的官方观点,亦即贵族统治集团的观点了。可是,令人难解的是,作者在论述当中还是把黑格尔的这些观点称为“保守的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观点”。难道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观点竟能成为贵族统治集团的哲学家或贵族统治阶级的国家哲学的“标志”吗,此外,还必须指出,虽然作者在主观上力图避免黑格尔哲学同时是彼此对立的两个阶级的意识形态这个显然荒谬的结论,但事实上这个结论如影之随形是他无法摆脱的。这是因为作者在关于黑格尔哲学的论述中实际上只提出来了,而且也只能提出来二个黑格尔哲学体系,没有也不可能提出两个先后原则上不同或对立的黑格尔哲学体系来。

也许有些作者会说,他们是认真地承认黑格尔哲学是德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哲学,黑格尔是德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哲学家的,当他们说到黑格尔哲学成了“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等等时,并没有把它说成是贵族统治集团的哲学的意思,而只是陈述当时黑格尔哲学已经被推崇为或被公认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这样一种历史情况,就象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曾经做过的那样。的确,在论述黑格尔哲学时提到这一历史情况,不仅是容许的,有时甚至是必要的。当然,问题并不在于黑格尔哲学在当时成了公认的“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而在于作者自己对这种“公认”的内容究竟作何估计和持什么态度:它是正确的呢还是错误的呢?是赞成它呢还是反对它呢?如前所述,当普鲁士王国政府和资产阶级自由派把黑格尔哲学称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时,他们也就以此表明了他们对黑格尔哲学的阶级实质的看法,即肯定了黑格尔哲学是为普鲁土王国政府这个贵族阶级的统治集团服务的哲学。如果作者在叙述这一历史情况时,不是象恩格斯那样明确地表示自己不同意甚至反对普鲁士王国政府和资产阶级自由派的看法,那就会是在事实上默认了或同意了把黑格尔哲学看成贵族统治集团哲学的观点。因此,问题倒在于作者为什么不明确地反对把黑格尔哲学评定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的错误观点呢?对此的唯一合理的解释也许是:作者自己对于黑格尔哲学是否应该评定为贵族阶级哲学这点思想上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很可能作者一方面是的确不同意把整个黑格尔哲学评定为贵族统治集团的哲学,另方面又感到就黑格尔《法哲学》中那些保守的、甚至反动的社会政治观点,以及黑格尔本人自愿以其哲学来为普鲁士王国政府服务的立场而言,又难以拒绝说它不是贵族统治集团的哲学。事实上,我认为,这种不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来彻底解决黑格尔哲学的阶级本质问题的情况,乃是使许多作者一方面说黑格尔哲学是资产阶级哲学,一方面又说它是普鲁土王国的国家哲学,从而在理论上陷于混乱的根本原因。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0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486,488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486,488页。

[④]《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第249—250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8、8、510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8、8、510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8、8、510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59页。

[⑨]《列宁选集》第1卷,第88页。

[⑩]《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47页。

原载 三联书店编辑部:《西方哲学史讨论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第1版,第310-3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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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原“出版说明”

全国西方哲学讨论会于一九七八年十月十六日在安徽省芜湖市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来自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西方哲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者,新闻出版方面的代表,共204人。会议讨论了西方哲学研究和教学的方针任务,交流了研究成果,并就今后西方哲学的研究规划,协调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这次讨论会是打倒“四人帮”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西方哲学学术讨论会。与会同志揭发批判了“四人帮”对西方哲学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干扰破坏,着重讨论了西方哲学史的方法论和德国古典哲学等方面的问题,并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一些流派作了评介。提交会议的论文共有45篇,本书选编了其中的一部分。

三联书店编辑部

一九七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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