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杭生,浙江乐清人,1936年生于浙江杭州,196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五年制本科,留校任教。1981-1983年在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进修社会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秘鲁利马卡西拉索大学、美国杜克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等多所大学的荣誉教授或客员教授,曾赴美国哈佛大学、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加拿大麦基尔大学、韩国庆熙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讲学或访问。1984年受命创建人大社会学研究所、1987年建立社会学系。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研究所第一任所长,社会学系第一任主任,副校长(1987.9-1997.5)。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北京市社会学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政治学社会学评审组召集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会学评审组长,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理论社会学及其应用。
自投身于社会学研究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社会学的本土化、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社会学理论,以求中国社会学能够有效认识中国社会,并进而在世界社会学的格局中逐渐提升自己的地位、为世界社会学的知识积累做出应有的贡献。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逐渐提出并完善了四个比较成熟的社会学理论——社会运行论、社会转型论、学科本土论和社会互构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学理论体系。出版社会学“史”、“论”、“法”著述多种,主要代表性学术成果收入文集“郑杭生社会学学术历程”(3卷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之《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探索》、《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应用》、《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