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目前不但成为中国公众受教育的内容,也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发展理念的内容,至少从国内媒体上,我们看到的全部是国人和世界的欢呼与赞扬。这本应当使把祖国的荣誉看得重于生命的我们感到骄傲和自豪,本应当使一个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的人民感到无尚荣光,但是,我个人没有这种感觉,我相信大多数人也没有这种感觉。这是因为,影响人思想意识的不仅仅宣传或者外在的思想,而是这个人身处其中的社会现实,人是从现实当中感觉事物并对事物作出自己的反应的。这是唯物辩证法最普通的一个道理。
那么,我们从现实当感觉到了什么并且作出了怎样的反应呢?
我们的感觉是:这个社会尚处在极度不和谐之中。日益猖獗、愈演愈烈的权力腐败,老百姓在关乎自己生死存亡问题上找不到言说意志和利益的通道,各种垄断部门寡廉鲜耻的对公众利益的掠夺,神圣的法律不断被权力干扰、猥亵和强奸……种种这些,构成了一种强大的力量,阻遏着公众对于和谐社会的现实认同,也就是说,他们不相信你说的那个样子,他们知道社会实际上是什么样子,他们自然会把宣传仅仅作为宣传,他们的日常生活无法与关于和谐现实的宣传产生共鸣(大量的关于送温暖的宣传也无法改变他们对感同身受的现实的观感),于是,就产生了这样一种奇特的图景:权力覆盖之外的老百姓在亲友中间,在朋友聚会上,在火车车厢里,在乡间的街谈巷议中骂娘,而在权力覆盖之下的公务员之类,则用说假话和玩世不恭应对现实与主观感觉之间的巨大距离,在公开场合说假话套话,只是在诸如亲友朋友之间才感叹说:“咳!没法办!”于是,人的道德就会在鼓励说假话的环境中滑坡,最终演变为整个社会在道德层面的沉沦。各种坑蒙拐骗行为的兴起,医疗、教育等被称之为道德最后底线的地方也无法坚守,成为掠夺老百姓利益的肮脏所在,而被称之为社会正义的最后守卫者的法律,也被权力和金钱收买,贪赃枉法……不所有这些,不能说明别的什么,只能说明支配这个社会的权力做了不应当做的事情,只能说明这个社会的道德良心的守卫者严重缺位。
我看到很多关于丑恶社会现象的报道,我很佩服媒体的责任感和异乎寻常的勇气,但是,我同时也悲哀地看到,在谴责社会的时候,很多人不能分清造成社会如此不和谐的权力的责任和道德的责任,因此,他们的板子往往打在不该被打的屁股上。
我的观点是,一个社会是否正义,是否健康,是否和谐,取决于权力,在一个权力至上的环境尤其如此。公众层面的道德失落,仅仅是权力腐败和权力失责的一个结果。我们可以打一个简单的比方来说明这个道理:一个村子的村长以及村委会成员不按照公众意志行使权力,不把村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村民自然不尊重你所制定的规则,哪怕是有利于这个村子整体利益的规则,因为首先你村委会不尊重这些规则,为什么非要我来遵守呢?结果,规则成为谁也不遵守的一纸空文。放大一下,把这里的“规则”理解为“法律”,我们就会知道公众对于法律秩序的漠视究竟来源于何处了。
所以,在我们正视社会不和谐地时候,首先应当看到权力的责任;要想扭转社会不和谐的责任,首先应当追究权力的责任,就像所有民主社会所做的那样。公众层面的道德滑坡问题,实际上只是作为权力责任的衍生品,即使有可谴责的地方,那也是次要问题,是权力腐败导致了人们进入丛林,信守所谓的“丛林法则”。我从来对动不动就斥责公众素质低下的言论极为反感。在权力的屁股沾满了屎的时候,你最好不要抱冤公众的屁股不干净。现在以至于很远一段历史时期内,我们的任务恐怕都在怎样让权力的屁股干净一些,不管是用揩擦的办法还是用打板子的办法,你必须让那个屁股像模像样,而不是公众非常不想看的那种脏兮兮的丑陋模样。
这样说来,读者可能会认为我是在试图将权力绝对化为超越一切的某种力量,其实不是的。权力的屁股是不是干净,取决于权力产生的途径。任何不是从人民和公众中直接产生的权力都是肮脏的,因为,“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孟德斯鸠语),只对权力来源(小的权力来源于大的权力)负责的权力的屁股不可能干净。这是造成我们的社会不和谐的最根本原因,掌握公权力的一个系统,一个单位,也同样如此。
至于怎样改变权力的来源,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本文不拟深谈。党中央在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已经明确表示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想,这个扳子才真正落到了该打的那只屁股上。怎样打,打轻一些还是重一些,既取决于党中央的决心和力度,也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这就要求我们承担起公民的责任,做应当做的事情。至于做什么事情,怎样做事情,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认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倘若我们每一个人都下决心当骗子,下决心杀人放火,下决心做缺德的事情,这个社会同样不可救药。当然,现实并不是那个样子。我们从普通人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正义感,是令人赞佩的真知灼见,是让人感动的善良……他们一定知道该做怎样的事情,该怎样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