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老子·79·63》:“和大怨,必有余怨,可以为善。”“报怨以德。”
受朱熹的误导,千百年来很多国人认为,孔子提倡“以直报怨”;而对老子的“报怨以德”,孔子似持批判态度。
然而,孔子的“以直报怨”,是否就是对老子的“报怨以德”的批判?不同的认知,直接影响到我们对中华民族道德价值观的判断与选择。
朱熹的理据是什么?
他认为,爱憎取舍至公无私,就叫做“直”。如果以德报“怨”,那么,对方的“德”,“又将何以报之”?如果出于“有意之私”来处理怨或德,那么,“怨、德之报”都得不到公平处理。所以说,“二者之报,各得其所”(《论语集注·宪问·注》)。
后人接受朱熹的观点,理解这句话为“拿公平正直来回答怨恨,拿恩惠来酬答恩惠”(《论语译注》)。
然而,对这些传统释解,总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在隔靴搔痒。所以,对孔子这句话的真正内涵,古今一直存在争论。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有四点。
其一,朱熹最大的障眼法,就是将“德”的字义限缩为“恩惠”,否则,他的一切推论都不成立。然而,“恩惠”之义从何而来?朱熹却没有合理的解释。即使像朱熹这样,将这里“德”的内涵限缩,“直”就能与“恩惠”相对立吗?
将处理怨与德的标准,归之于有没有私心,不过是朱熹的一种推测,整段注解却又经不住推敲,最后只好以一句“学者所宜详玩也”(《论语集注·宪问·注》)轻轻带过,让学者自己去玩味,理解对错,都没他什么事。
其二,“直”是“德”之一,“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书经集传·洪范》),朱熹编注“四书五经”,对此不会不知道。将“直”与“德”对立,本身就犯逻辑错误。
既然“直”是“德”之一,那么,老子的“以德报怨”,就说得没有错,与孔子的“以直报怨”,就没有冲突。
《论语》中,“直”字一共使用22次,主要有三种意思:坦白爽快,正直之人,公平正直。
“子曰:‘直哉史鱼’”(《卫灵公》),孔子说,好一位刚直不屈的史鱼!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左传·鲁昭公十四年》),孔子说,叔向是古代有名的正直不屈的人。
瞧,表述明确,理解无误。
那么,人们为什么会对“以直报怨”的理解心存疑窦呢?
因为,孔子对“直”的使用,一直很谨慎。所谓“六言六蔽”,包括“直”在内的六种品德,各有其明显的弊端,“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阳货》)。所以子贡“恶讦以为直者”(《阳货》),他憎恶揭发别人的隐私,却又自我标榜为直率的人。
其三,对“直”字的认知有误。
“德”,古作“惪”。据《郭店楚简文字编》统计,其中的“德”全部写为“惪”;某些地方“惪”与“直”增省互换。
对照《老子》不同版本的几处经文,也都有“直”与“惪”相对应之处(《显隐老子》第41、49章“版本对照”)。
由此可见,这里的“直”,很大的可能是“惪”的省笔。这种省笔写法,在古文中多见,《说文解字》称之为“省”。
两个“德(惪)”字的不同写法,或许与文本的传承、改动有关,或许是在有意强调,虽说两种“报”的出发点都是“德”,但是两种“报”的处理方式,应该有所区别。
古籍中多次出现在同一段落中的同一个字,有时会有不同的写法,这种现象并不少见。
其四,语气不同,理解则不同。这也是中国语言修辞的特色之一。
说这句话,可以有两种语气,一是反问“何以报德”,是对前句表示否定,如朱熹的理解;二是正问“何以报德”,是对前句表示肯定,再作递进思考。
或认为,这里应该是第二种语气。
有人问孔子:“(老子所教)‘以德报怨’的做法,对不对呢?”
孔子是持肯定态度的,所以他才会循循善诱,深入探讨说:“(对‘怨’,我们要用‘德’来化解,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你再想想,报‘德’,我们又是如何做的呢?(难道能用‘怨’吗?不是也用‘德’吗?)要记住,报怨、报德,都要用‘德’。”
这正是《老子·49》所说的“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的观点。
孔子的思想与老子的思想一脉相承。
孔子的这句话应该是:“或曰:‘以惪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惪?以直(惪)报怨,以惪报惪。’”
人们常常遇到的不是一种“报”,而是两种“报”,报“怨”与报“德”。
“报”的方式也很多,不只是一种。“直”只是“德”的“之一”,而不是全部。报怨需要“直”,报德难道就不需要“直”吗?
所以说,无论是报怨,还是报德,都要做到“德善”。德:得也。“德善”的本质,就是“大得”,就是“得一”,就是老子的“大一之道”。
作者简介:
文三生,中国中央电视台海外中心高级编辑,已退休。主要哲学著作:《显隐老子》《大一之道:老子思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