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是中华文明的核心命题,是中华民族的自然观、文明观和存在方式,它渗透在古代中国的几乎所有主要经典之中。“万物并育”出自于《中庸》第三十章:“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它体现着中国人宽广的胸怀、深厚的仁德和卓越的智慧,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在塑造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文明观
作为中华文明的核心命题,“天人合一”旨在揭示包括整个宇宙在内的自然界和人类之间的深刻贯通性。其中的“天”有两层含义,一是“自然之天”,即人类所身处的广袤宇宙和生生不息的自然界;二是“义理之天”,即宇宙自然的最高原理和根本规律。相应地,“天人合一”也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人类始终是宇宙自然的一个部分,是生态系统的一个环节,天地和人由同样的元素构成,并通过物质与能量的交换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人类不能脱离这一有机整体而独存;二是宇宙自然的总体法则和人类活动所应遵循的根本法则是一致的,这一法则便是“生生之仁”,天地以生生之道化育万物、运转不息,人类应当本于生生仁德创造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周易》是中华文明的源头性经典,其中将天、地、人并列为“三才”,认为最具仁德和智慧的人能够“与天地合其德”,希望人类能够“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即发现并把握天地运行的根本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造福人类、造福天地。《周易》也常常要求人类通过向天地学习来提升自己的德性和人格,我们所熟知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就是说人类应当学习天地健动不息、含弘光大的精神来培养自己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品格。《周易·贲》提出“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思想,将“天文”与“人文”并提,也揭示出自然法则和人类文明的相通性。《周易》中的这些思想,可以说是中华文明“天人合一”理念的源头。
中国礼乐理论的鼻祖《礼记·乐记》提出“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指出人类最好的礼仪应该是像天地那样详略得当,最伟大的音乐应该是像天地那样平和中正,也就是说,人类的文明创造应当达到“天人合一”的地步。《中庸》开宗明义地提出“天命之谓性”,将人性和天地所赋予的使命贯通起来,倡导人类“尽人之性”“尽物之性”,最终达到“与天地参”的境界。老子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要求人类根据天道自然的原则行事。庄子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反对“以人灭天”,认为人应当将万物视为自己的一部分,不应和万物对立、奴役万物,而通过自我修养和自我提升,人最终可以达到“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至高境界。
在前人的基础上,西汉的董仲舒和北宋的张载先后正式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命题。董仲舒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指出天人之间是一种同类相合的关系。张载说:“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认为人可以通过“诚明两进”的修养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张载还进一步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思想,指出他人都是我们的同胞,万物都是人类的朋友,每个人都应当尽力照顾好他人和万物。同时期的程颢以及明代的王阳明,也分别提出了“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的思想,无不认为最伟大的人应当是把天地万物都当作自己的一部分,承担起“位天地,育万物”的责任。可以说,“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家一以贯之的哲学主张。
万物并育的深厚仁德和卓越智慧
《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思想,既是在描述宇宙界、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事实,也是在表述人类活动应当达成的一种理想、一种境界。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万物并育”是“天人合一”的具体体现和最终实现。自然界虽然存在着高级生物食用低级生物的食物链,但总体上各个物种都能够有自己的生存领地和发展空间,从而实现自身种群的生生不息和整个自然界的多姿多彩。人类在拓展自身生存空间、发展自身文明的时候,应当尽力避免对于其他物种生存空间的过度侵犯,避免对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颠覆性破坏。这不仅是一种“泛爱万物”的广博而深厚的仁德,而且是一种从总体上统筹人与万物的生存发展,从而实现和谐共生的卓越智慧。
中华民族是仁德深广的民族。自从孔子将“仁”确立为民族精神的根本原则,中华文明便成为世界上最具仁爱精神的文明之一。孔子不仅提倡“仁者爱人”,而且“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在捕鱼的时候提倡采取“钓”的方式,拒绝采取一网打尽的方式,在捕鸟的时候绝不射杀归巢栖息的鸟。孟子将孔子这种精神总结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并将孔子“钓而不纲”发展为“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荀子也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的命题,希望万物各得其所。道家的代表人物庄子希望天地万物都能够实现自己的本性,实现各自的“逍遥”。汉唐的学者倡导人们“德及禽兽”“恩及鳞虫”乃至“德至深泉”“恩及于金石”。理学开山鼻祖周敦颐“窗前草不除”,认为草木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是贯通的。朱熹提出“万紫千红总是春”“一草一木,皆天地和平之气”。王阳明在著名的《大学问》中详细列举了仁者对于他人苦难的同情、对于鸟兽哀鸣的不忍、对于草木摧折的悯恤、对于瓦石毁坏的顾惜,提倡“一体之仁”。
中华民族也善于运用自己的智慧来实现自己的仁德。为了能够实现“万物并育”,华夏先民制定了详细的法令来防止人类对于自然的过度掠夺。《礼记·月令》中规定,初春的时候,祭祀不能用母牛做祭品,不准捣毁鸟巢,禁止杀害各种幼虫、幼鸟、幼兽。《秦律》中规定,春天的时候禁止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卵,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阱和纲罟,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夏天之前,禁止用渔网捕鱼。汉宣帝曾下令京师一带禁止在春夏间倾覆鸟巢食用鸟卵,禁止弹射飞鸟。我国古代也早就采取“休耕”的方式保护土地,甚至还注意对部分土地留荒不耕,以便维持整体生态的平衡。为了保证这些法令的实施,先民还设置了相关的官职。《尚书·舜典》中记载了一种名为“虞”的官职,担任这一官职的人需要掌握山林的大小及其物产,顺从草木鸟兽的特点来进行管理。《周礼》中“虞”的官职进一步细化,出现了“山虞”“林衡”的具体分工,分别管理山脉和林木。《周礼》还记载有“丱人”一职,负责管理各种金属矿产资源。古代也有管理水域的官职,管理湖泊的官吏叫“泽虞”,管理河流的叫“川衡”。我国古代还设置“土均”“土训”等管理土地的官职,帮助人民更好地辨别不同的土地,以便各尽其用。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对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塑造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及其指导下的生态实践,有效地避免了生态灾难在神州大地上的发生,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文明不是空中楼阁,需要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展开。优越的地理环境是文明发生的基本条件,优越环境的持续保持,则是文明延续的首要前提。如果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再辉煌的文明也会因为失去家园而迅速消亡。与中华文明并列为古代四大文明的古巴比伦文明,其消失的一大原因就是生态环境的破坏。中华文明则因为“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指导下的仁爱精神和详密的生态保护措施,得以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延续至今而不曾中断的古老文明。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中所蕴含的效法自然、自强不息精神,有效地促进了中华文明突出创新性的形成。文明无法在守旧中获得延续,只有在不断创新中才能获得延续。“天人合一、万物并育”并不是静态的合一和并育,而是动态的生生不息,其中倡导人类取法天地、自强不息、与时俱进、日新其德,是中华民族创新精神的源头。而为了真正实现万物并育,中华民族不断探索自然规律,创新方式方法,创造出如都江堰、红旗渠这样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伟大工程,为全人类的生态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所蕴含的整体意识和对个体的尊重,有效地促进了中华文明突出统一性的形成。任何一个共同体的成员,都需要不仅从个体的、局部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且善于从整体上、从大局上考虑问题,否则共同体便容易走向解体;任何一个共同体,也必须同时保障其中每一个个体的正当权益,否则也会造成共同体的分裂。“天人合一”体现并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万物并育”则包含每一个中华儿女正当权益的实现,二者一起保证了中华文明的向心力、凝聚力,保证了中华民族不断走向统一的历史大势。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所蕴含的一体意识和无私精神,有效地促进了中华文明突出包容性的形成。世界上的文明非止一家,每一种文明存在和发展的正当性都应当得到肯定。“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正是要从根本上最大限度地肯定万事万物各自存在和发展的正当性。在此基础上,“天人合一”所蕴含的一体意识使得中华文明真诚地关心所有文明形态的发生和发展,“万物并育”所蕴含的无私精神又使得中华文明真诚地主张各文明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尤其是决定了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所蕴含的深厚仁德和卓越智慧,有效地促进了中华文明突出和平性的形成。和平是世界人民的永恒期望,但如果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缺乏仁爱精神以及和睦共处的智慧,和平便会岌岌可危。“天人合一”使得中华文明以生生仁德为自己的根本原则,“万物并育”使得中华文明具有“平章百姓”“协和万邦”的卓越智慧,从而真正能够促成“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之“大同世界”的最终实现。
李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