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器:《红楼梦》是学习官话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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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器  


我国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积古以来,就存在着“乡谈岂但分南北,每郡乡邻便不同”[1]的问题;随着人们在政治、经济方面的活动,日益广泛而频繁,为了“宦游服贾,不至语言不习,致受欺蒙”[2],对于共同语言要求的问题,就提到日程上来了。


共同语言,从明代以来,叫作官话,所以别于土音乡谈。在清朝全盛之时,无论社会舆论,还是官方法令,对于官话的要求,都是十分强调的。李斗《扬州画舫录》写道:“吾乡本地乱弹,小丑始于吴朝万打岔,其后,张破头、张三纲、痘张二、郑士伦辈皆效之,然终止于土音乡谈,取悦于乡人而已,终不能通官话。”这说明乱弹这种独具一格的曲艺,只有本地人才能欣赏,他方异县的人就对之索然无味了。赵佑《试士规条》写道:“山左音呼不正,致诗中平仄错误,每有本系平声,从无仄声之字,而误押为仄,本系仄声,从无平声之字,而误押为平,皆由过迂徇土音,不知作文与说话不同之故,其谬不可胜举。本院屡经指摘训饬,诸生自宜凛遵……此类甚多,难以悉举。诸生平日熟看字书韵书,自然音义俱明,不致有失黏出韵之误。”[3]清代统治阶级,在选拔统治工具时,对于土音之谬,竟至于“屡经指摘训饬”,可见对于官话要求的迫切了。这里,最足以说明问题的,是雍正六年(1728)戊申八月甲申颁发的一道“上谕”:“谕内阁:官员有莅民之责,其语言必使人人共晓,然后可以通达民情,而办理无误。是以古者六书之制,必使谐声会意,娴习语音,所以成遵道之风,著同文之治也。朕每引见大小臣工,凡奏陈履历之时,惟有福建、广东两省之人,仍系乡音,不可通晓。夫伊等以见登仕籍之人,经户部演礼之后。其敷奏对扬,尚有不可通晓之语,则赴任他省,又安能于宣读训谕,审断词讼,皆历历清楚,使小民共知而共解乎?官民上下,语言不通,必致吏胥从中代为传述,于是添饰假借、百弊丛生,而事理之贻误者多矣。且此两省之人,其语言既皆不可通晓,不但伊等历任他省,不能深悉下民之情;即伊等身为编氓,亦必不能明白官长之意:是上下之情,扞格不通,其为不便实甚。但语言自幼习成,骤难改易,必徐加训导,庶几历久可通,应令福建、广东两省督抚,转饬所属各府州县有司及教官,遍为传示,多方教导,务期语言明白,使人通晓,不得仍旧习为乡音,则伊等将来引见殿陛,奏对可得详明,而出仕地方,民情亦易于通达矣。”[4]这道法令颁布之后,福建、广东两省学习官话就提到日程上来了。俞正燮《癸巳存稿》九写道:“雍正六年奉旨,以福建、广东人多不谙官话,著地方官训导。廷臣议以八年为限;举人、生员、贡监、童生不谙官话者,不准送试;福建省城四门设立正音书馆。十三年(1735)奉旨,展限四年。乾隆二年(1737)弛其令,令州县与士民相见,及教官实心教导,保荐时列入政绩。十年(1745),裁福建四门书馆。四十八年(1783),通政司行文各直省:‘本章土俗字,《字典》所无,难以翻清,嗣后,本音释揭送内阁,以便翻译对音。’嘉庆十一年(1806)奉旨:‘上书房行走者,粤东口音,于授读不甚相宜。’谨按:《诗》《书》执《礼》,孔子皆用雅言,不用齐、鲁音,而经史多有方言,学者贵知之;然必立一雅言为之准,而后方言可附类而通也。”徐珂《清稗类钞》二○写道:“闽中郡县,皆有正音书院,即为教授官音之地。雍正戊申,上谕云云(如前所引者)。各处正音书院,上谕所建,无如地方官悉视为不急之务,日久皆就颓废,乃至嘉、道时,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课制艺矣。”封建时代的官吏,对于朝廷诏令,往往掉以轻心,挂壁而已。当时如明静良总戎之“命诸材官皆教习官音”,从而获得“最喜参军出蛮府,陬隅渐已革华音”[5]的成果者,那真难能而可贵了。



所谓官话,即指北京话,当时谓之京话。北京,从元代以迄清末,除明初三十余年外,大约六个半世纪,都建都于此,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谓首善之区也。产生于乾隆年间的《红楼梦》,就是以官话写成的社会百科全书,体大思精,语言丰富,是学习官话最理想的教科书。于是由长白莎彝尊编辑、在广州出版的《红楼梦摘华》一书就应运而兴了。我所见到的这个小册子,有同治七年(1868)原刻本和光绪七年(1881)覆刻本,短短十几年间,就刻了两次,足见此书需要量之大,更不消说当时对《红楼梦》争先恐后地翻刻了。莎彝尊在《摘华》里选了《刘老老设法谋生计》《闹学堂春香又生端》《善撕罗小事化成无》《瞎眼儿还是不服气》《老打算不敢生事端》《璜奶奶畏势强吞声》《张友士论病细穷源》《遭重刑幸得慈娘救》《得王母生机从此回》《欲纳宠谁知碰了钉》《笑鸧鹒未必能疗妒》《学做诗期月当就成》等十二篇,又选了《好了歌》、宝玉《西江月词》(“无故寻愁觅恨”)、薛宝钗词、林黛玉词(“都道金玉良缘”“一个是阆苑仙花”)、锦香院妓女云儿唱曲子(“两个冤家都难丢下”)、宝玉唱曲子(“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冯紫英唱曲子(“你是个可人”)诗歌词曲七首,他在《简端语》写道:“《红楼梦》数千万言,予以数篇括之,未免见少。试思全部语言文字,有胜此数篇否?学者诚能昼讲夕究,自然对答如流,独占上风,则数篇中不啻数百篇在吾心目矣。用识数语于简端,使初学者知所率从焉。”这本小册子,是继他在咸丰三年(1853)出版的《正音咀华》、同治六年(1867)出版的《正音再华》而选编的,正如他在《正音咀华·自题》所说的那样,“是书为习正音者设也”。


当时学习《红楼梦》的语言,在全国范围内,已然蔚为风气。四川涪陵冯镇峦《红椒山房笔记》[6]一“山茶”条写道:“芮星因言:清溪山花多可观,然苦不知名。昨日友人书来,无可酬答。前重午节,曾仿《红楼梦》小说作京师人语,俗情俗语,放手写出,且喜机趣盎然。今以品山花,作尺牍,凡野蔓幽葩,抉摘形状,并色香臭味,各缀以数言,此《东南草木状》之苗裔也。其命意颇新。”这是当时敢于突破樊篱,别从《红楼梦》中讨生活,从而赋予语言文字以新的机趣,所得的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悦。冯镇峦的文章,虽不可得而详,然由此可见,已成为奔放肆大的历史潮流,日益滚滚向前了。杨懋建《京尘杂录》[7]四《梦华琐簿》写道:“《红楼梦石头记》出,尽脱窠臼,别辟蹊径,以小李将军金碧山水、楼台、树石、人物之笔,描写闺房小儿女,喁喁私语,绘影绘声,如见其人,如闻其语,《竹枝词》所云:‘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一时风气,非真有所不足于此书也。”[8]杨懋建所举的《竹枝词》,即得硕亭之《草珠一串》[9],《自序》写道:“《京都竹枝词》百有八首,并叙。竹枝之作,所以纪风土,讽时尚也……草珠者何?取其物原土产,人以线穿,不过草子之称,岂尽竹枝之义。”其《时尚》有一首写道:“做阔(京师名学大器派者曰做阔)全凭鸦片烟,何妨做鬼且神仙。闲谈不说《红楼梦》(此书脍炙人口),读尽《诗》《书》是枉然。”这首《竹枝词》,除了反映《红楼梦》在当时“脍炙人口”的社会风尚外,其中还有一个没有道出的政治因素。得硕亭所谓“读《诗》《书》”,实际上是指当时“禄蠹”之徒,作为敲门砖的八股文和试帖诗。他们在金榜题名、青云得志之后,上而对扬王庭,下而为官亲民,就都以《红楼梦》为随身宝了。


曹雪芹是语言大师,《红楼梦》是普通话的典范,我们重温清代利用《红楼梦》来学习官话的历史,对于今天我们学习和推广普通话来说,还是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的。


(《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1辑)


[1] 莎彝尊:《正音咀华·证乡谈法》。


[2] 潘逢禧:《正音通俗表》。


[3] 赵佑:《清献堂集》卷六,此文自注纪年为癸卯,即乾隆四十八年(1783)也。


[4] 《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二。


[5] 金士松:《乔羽书巢诗外集》二《秋初明静良总戎招饮观剧即席漫赋》。按:此诗前有《韩江喜晤明静良总戎(达)赋赠》二首,则此诗作于广东,明达之材官,盖皆广东人也。


[6] 此集有嘉庆十八年(1813)自序。


[7] 此书有道光二十二年(1842)自序。


[8] 同上。


[9] 此书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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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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