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过程来观察数字经济,可以大体得出三个观点。
第一,数字经济是数字革命的成果。人类即将进入的数字文明,是在工业革命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并不是工业革命的简单延续,它已超越工业革命的逻辑。数字经济呈现边际收益递增、边际成本递减的特征,而工业经济恰恰是边际成本递增、边际收益递减的,显然其间的属性差异是巨大的。
数字经济是未来经济的主导形态。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也将成为未来社会和未来政府的主导形态。从这个角度看,数字革命不能被简单归结为第四次工业革命,不能仅仅从技术角度去理解它,要从文明革命的高度去认识它。农业经济,用千年跨度看待才能见到其变化。工业经济,用百年跨度就能观察到显著变化。数字经济,十年跨度即发生重大变化。人类文明呈现加速发展态势。现今,数字革命与数字文明正摆脱传统主导经济形态的旧轨道,走上另一条发展道路。应瞄准数字化,以数字化为主导,以工业化为基础。一方面,工业化仍要继续推进;另一方面,要看到此时工业化和数字化是叠加在一起的,不能刻板因循先工业化后数字化的升级路径,而是要争取实现跨越式发展。
数字经济的核心是数字技术,其次是数据要素。数字技术有通用性,人工智能、算法各行业都能使用。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性,大家可以共享,类似于公共产品,而与公共产品不同的是可以依据场景反复开发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都具有非实体性,比如虚拟制造技术的发展,让研发、设计和试验过程大大缩短,成本降低、质量提高。这种非实体性、虚拟性,带来深度渗透、要素共享、跨界融合,由此,整个经济社会的组织方式、生产生活方式都将以数字化方式存在。这种数字化方式是一种虚拟与实体的叠加,这种叠加态势在工业社会从未有过。与这些特点相适应,在政策和治理层面应强调数据要素的流通共享。
第二,数字经济发展过程实际上是各个产业数字化的过程,这意味着无论是农业、制造业还是服务业,都要实现数字化。通过数字化,实现数字经济新形态的“变身”,实现产业脱胎换骨的发展。
未来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和崭新动能在于数字化。以数字经济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就应像衡量工业化程度一样衡量数字化程度,以此推动各产业向数字化轨道切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39.8%,这可以近似理解为我国经济的数字化程度。各产业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意味着这一数字要达到90%甚至更高,直至实现全面数字化。
第三,各种数字平台是数字经济的微观基础。平台企业是数字经济的神经中枢,如同工厂之于工业经济。要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加快社会数字化以及政府数字化发展。经济数字化、社会数字化、政府数字化互为条件,政府自身的数字化建设也要纳入数字经济总体发展模式去考量,在此过程中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此外,数字化的价值还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经济组织方式,如研发、生产、营销等方式发生根本改变。二是就业形态发生改变,工厂的劳动雇佣关系向劳务合作关系转变。三是大大扩展了可交易的资源,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界限不再清晰。四是生活方式发生剧变,生活空间从物理时空扩展到虚拟时空,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和社会联系被彻底改变。这些新变化将会衍生出新的理念、新的规则、新的理论和新的经济学。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