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门手艺来说,鲁迅谈得最多的是翻译,比起谈写作,可谓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只涉及“译文”的,如为翻译作品或者集子作序跋,鲁迅全集里可能多达近二百篇,其中会不同程度地说到译文和引用译文;真正涉及翻译这门手艺本身的文字,有十多篇,也算很多了,最早的应该是《不懂的音译》,开篇就明明白白地说:“翻译外国人的名字用音译,原是一件极正当,极平常的事,倘不是毫无常识的人们,似乎决不至于还会说费话。”然而,迟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中,仍有混了点名声的译家津津有味地谈论外国人的译名问题,长篇大论,可惜常识不够,基本上是“费话”,甚至拿钱锺书的话吓唬人,说索性在译文里照录外国人的名字,真可谓鲁迅所说:“凡有一件事,总是永远缠夹不清的,大约莫过于在我们中国了”,“现在的许多翻译者,比起往古的翻译家来,已经含有加倍的顽固性的了”。
文章里明确“翻译”行为的文字,即谈论翻译本身的文章,最长的一篇万余字,当属《“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这里,鲁迅重在说明自己的译文为什么会“硬译”,进而强调“文学的阶级性”,因为这是一个不容易讲清楚的话题,尤其涉及无产阶级的文学。毕竟,从文学发展的历史看,历代作家由向上看转向往下看,本属于文学写作的必然规律,但描写和揭示无产者的生活、精神和思想,确乎是不大容易摸准脉搏的。比如说要写他们的苦,北方人说“天下三百六十行,除了赶脚(牲口)别放羊”,绝不会像江南谚语说生活三大苦是“打铁、划船、磨豆腐”。在北方乡间,铁匠和磨豆腐的是很有些身份的人,日子也确实比一般农人高出不少,土地改革时把这两行的人家都划成了中农,我们村的豆腐坊经营者甚至都被划成富裕中农了。创作什么样的阶级人物,无产阶级被描写、被揭示的生活之苦痛,他们是否认同等更是问题。所以,鲁迅对翻译普列汉诺夫界定无产阶级文学的理论非常重视,要把道理传达出来,一种全新的东西,只有“硬译”最保险。道理是从外文里移植而来,应该理解、宽容和接纳,不应因对译文吹毛求疵而忽略道理本身。这样做起码可以为老旧和固化的语言增添新东西,并举了日语从译文中得益的例子。鲁迅不怕以自己的译文为例:“自然,世间总会有较好的翻译者,能够译成既不曲,也不‘硬’或‘死’的文章的,那时我的译本当然就被淘汰,我就只要来填这从‘无有’到‘较好’的空间罢了。”
当你读到鲁迅写这篇大文所针对的文章时,才能明白鲁迅的苦衷有多么无奈。梁实秋在其《论鲁迅先生的“硬译”》里说:“曲译诚然要不得,因为对于原文太不忠实,把精华译成了糟粕……并且部分的曲译即使是错误,究竟也还给你一个错误,这个错误也许真是害人无穷的,而你读的时候究竟还落个爽快。”译家就心安理得让读者去读“糟粕”?“害人无穷”的“错误”“读的时候究竟还落个爽快”,没有错误的译文反倒让读者读了不爽快吗?鲁迅到底是一个认真对待翻译这门手艺的人,他分别在《几条“顺”的翻译》《风马牛》和《再来一条“顺”的翻译》等多篇文章里举例说明“顺”在哪里,其中一个是“以针穿手,以秤秤之”,而鲁迅坐实的却是“但译起来须是‘铁丝’,不是‘针’,针是做衣服的。至于‘以秤秤之’,却连影子也没有”。若果鲁迅高寿,看见梁实秋迟至上世纪六十年代还在《亨利五世》里,说威尔士大兵夜间活动会“插一根韭菜”,全然不想一根又细又软又薄的韭菜怎么往胸间插,而且晚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译本都袭用了这个译法,还都是些颇有几分名气的译家,就能想到中国的文人是多么“糊涂”了。其实,哪怕常识不够和脑力差一些,只要手勤,便会在原文字典里查到leek 是一种很粗的葱,是威尔士的徽号。如果实在翻译不动,那就学习鲁迅音译为“里克葱”,也不至于贻笑大方。
鲁迅举了一个例子:赵景深在《小说月报》里说“格罗泼已将马戏的图画故事AlayOop 脱稿”,害得鲁迅找来英文词典,将书名下注的英文“Life and love among the acrobats told entirely inpictures”“查了一通,才知道原来并不是‘马戏’的故事,而是‘做马戏的戏子们’的故事”。相信英语有四六级水平的人,也看得出译者的问题就是语法糊涂;英语语法是所有西语中最简单明了的,语法糊涂者,应该是脑力就糊涂的。
《关于翻译的通信》,是鲁迅很全面很具体地谈论翻译的大文章,既有具体的针对目标,又有关于翻译这门手艺的本质的剖析。来信是瞿秋白写给《铁流》译者曹靖华的,其中列举了不少赞同和批评的例子,是很地道的翻译批评,在总结经验时瞿秋白首先解读严复的“信达雅”,说“现在赵景深之流”利用严复的这个理论说事,“他是用一个‘雅’字打消了‘信’和‘达’”,“古文的文言怎么能够译得‘信’,对于现在的将来的大众读者,怎么能够‘达’”!他竟然要求译者“‘宁错而务顺,毋拗而仅信’”!瞿秋白因此明确提出了他的翻译主张:“绝对的正确和绝对的白话”,“从一般人的普通话,直到大学教授的演讲的口头的白话”,“翻译应当把原文的本意,完全正确的介绍给中国读者,使中国读者得到的概念等于英俄日德法”。
这些说法已经很前瞻、很全面了,但相比较鲁迅的说法还是差了一大截,可我们知道,瞿秋白是鲁迅肯定的一流“大翻译家”,所以鲁迅放低身份,先從自身说起:
我也是一个偶尔译书的人,本来应该说几句话的,然而至今没有开过口。“强聒不舍”虽然是勇壮的行为,但我所奉行的,却是“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这一句古老话。况且前来的大抵是纸人纸马,说得耳熟一点,那便是“阴兵”,实在是也无从迎头痛击。
但由我看来,这是冤枉的,严老爷和赵老爷,在实际上,有虎狗之差。
他的翻译,实在是汉唐译经历史的缩图。
“他的翻译”是指严复的翻译,其渊源很深,严复之于赵景深“ 有虎狗之差”。不少脑子糊涂的人以为鲁迅“有虎狗之差”的批评刻薄、尖刻,其实是把“赵景深之流”摆在了很高的地位。鲁迅在谈及近代翻译史上最著名的误译的案例时,很为赵景深教授开脱了一些责任。
自然,这所谓“不顺”,决不是说“跪下”要译作“跪在膝之上”,“天河”要译作“牛奶路”的意思,乃是说,不妨不像吃茶饭一样几口可以咽完,却必须费牙来嚼一嚼。
却说希腊神话里的大神宙斯……和某女士生了一个男孩子。……宙斯太太却偏又是一个很有些嫉妒心的女神。……但宙太太的乳汁,却因此一吸,喷了出来,飞散天空,成为银河,也就是“牛奶路”,——不,其实是“神奶路”。但白种人是一切奶都叫milk 的,我们看惯了罐头牛奶上的文字,有时就不免于误译,是的,这样是无足怪的事。
赵景深教授看到了这样为他开脱的文字,别说大名鼎鼎者如鲁迅,即便出自藉藉无名的人,都应该提上两瓶好酒,去和人家交交心。可惜,那时候和今天大同小异,留洋回来的很多人学问也不过道听途说或者捡了点皮毛,却可以摆出专家学者的谱儿,像陈西滢一样说“不爱莎士比亚你就是傻子”,像诗人徐志摩白纸黑字写道:“我们是去过大英国,莎士比亚是英国人,他写英文的,我们懂英文的,在学堂里研究过他的戏……英国留学生难得高兴时讲他的莎士比亚,多体面多够根儿的事情,你们没有到过外国看不完全原文的当然不配插嘴,你们就配扁着耳朵悉心听……没有我们是不成的,信不信?”见了这样肤浅之极的呜里哇啦,谁还会觉得鲁迅的“也未必不及跟着中国的文士们去陪莎士比亚吃黄油面包之有趣”的话是刻薄呢?
针对论敌,鲁迅说话应该不客气,而针对瞿秋白主张翻译要用“绝对的正确和绝对的白话”提供给广大读者和大众,鲁迅则要婉转得多:
这些大众粗粗的分起来:甲,有很受了教育的;乙,有略能识字的;丙,有识字无几的。而其中的丙,则在“读者”的范围之外,启发他们的是图画,讲演,戏剧,电影的任务,在这里可以不论。……供给乙的,还不能用翻译,至少是改作,最好还是创作,而这创作又必须并不只在配合读者的胃口,讨好了,读的多就够。至于供给甲类的读者的译本,无论什么,我是至今都主张“宁信而不顺”的。
针对三类读者群,鲁迅把希望寄托在“有很受了教育的”甲类,算知识精英,如鲁迅在《由聋而哑》一文里指出,他们必须明白“一道浑浊流,固然不如一杯清水的干净而澄明,但蒸溜了浊流的一部分,却就有许多杯净水在”。这个独到见解,对文艺作品的翻译同样重要,甚至就是甲类读者的职责所在:
说到翻译文艺,倘以甲类读者为对象,我是主张直译的。我自己的译法,是譬如“山背后太阳落下去了”,虽然不顺,也决不改作“日落阴山”,因为原意以山为主,改了就变成太阳为主了。……所以在现在容忍“多少的不顺”,倒并非不能算“防守”,其实也还是一种的“进攻”。……但这情形也当然不是永远的,其中的一部分,将从“不顺”而成为“顺”,有一部分,则因为到底“不顺”而被淘汰,被踢开。
鲁迅的强项是懂道理而后讲道理,只是他讲的很多道理,我们根本就注意不到或者注意到了也不明白或者因为自己不明白就对鲁迅说三道四了。文学和艺术的翻译,鲁迅讲得再透彻不过。对于新的好译本,鲁迅认为“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因为“中国的文或话,法子实在太不精密了”,“这语法的不精密,就在证明思路的不精密,换一句话,就是脑筋有些糊涂”。为了解决两种文字转换时不够通顺的问题,“我以为只好陆续吃一点苦,装进异样的句法去,古的,外省外府的,外国的,后来便可以据为己有”。鲁迅这样说,也这样做,他的语言是白话文以来表达最丰富却最简练的,连标点符号都是丰富多彩的,自然希望译文能传递新的东西,而新的东西一开始和旧的习惯不相容,被认为不顺,不通,这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
除了这两篇关于翻译的长文,鲁迅分别在《鲁迅译著书目》、《现代电影与有产阶级》、《为翻译辩护》、《关于翻译》(三篇)、《论重译》、《再论重译》、《“莎士比亚”》、《又是“莎士比亚”》等十多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谈论了翻译的方方面面,即便是在小说《伤逝》里写到“涓生手记”,都会切实地谈到翻译:
但译书也不是容易事,先前看过,以为已经懂得多,一动手,却疑难百出了,进行得很慢。然而我决计努力地做,一本新的字典,不到半月,边上有了一大片乌黑的指痕,这就證明着我的工作的切实。
尽管是在塑造虚构人物,但这番话之所以难能可贵,在于没有做过翻译的人是断不会讲得出来的;即便有翻译实践,望文生义或者“宁顺而不信”者,也断不会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因为这也涉及个人的能力。鲁迅的态度一向诚恳,实践的能力非同一般,加之他的写作一览众山小,因此谈到翻译就格外令人信服:
创作对于自己,的确要比翻译切身,易解,然而一不小心,也容易发生“硬作”,“乱作”的毛病,而这毛病,却比翻译要坏得多。我们的文化落后,无可讳言,创作力当然也不及洋鬼子,作品的比较的薄弱,是势所必至的,而且又不能不时时取法于外国。
我主张首先要看成绩的好坏,而不管译文是直接或间接,以及译者是怎样的动机。
我要求中国有许多好的翻译家,倘不能,就支持着“硬译”……而且我自己是向来感谢着翻译的。
在我几十年的职业生涯中,对译文和译者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人太多,说出理由的太少,什么要让译文“求美”“本土化”“归化”“删繁就简”“优化论”“超越原文”等等,口号满天飞,更多的人是翻译能力没有提高,却凭空制造了一套自说自话,对别人出口伤人而对自己却敝帚自珍,给翻译这块地儿搞得一片荒芜,哪管鲁迅早已说得透彻:“倘不是穿心烂,就说,这苹果有着烂疤了,然而这几处没有烂,还可以吃得。”鲁迅所以如此宽容,是因为很多“批评家”全然不懂—
翻译的不行,大半的责任固然该在翻译家,但读书界和出版界,尤其是批评家,也应该分负若干的责任。要救治这颓运,必须有正确的批评,指出坏的,奖励好的,倘没有,则较好的也可以。
再不会想起鲁迅早已警告过
……但在工作上,批评翻译却比批评创作难,不但看原文须有译者以上的工力,对作品也须有译者以上的理解。……我以为翻译的路要放宽,批评的工作要着重。倘只是立论极严,想使译者自己慎重,倒会得到相反的结果,要好的慎重了,乱译者却还是乱译,这时恶译本就会比稍好的译本多。
更不会像鲁迅那样有资格有资本地来翻检自己
据书目察核起来,我在过去的近十年中,费去的力气实在也并不少,即使校对别人的译著,也真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下去,决不肯随便放过,敷衍作者和读者的,并且毫不怀着有所利用的意思。
没有一些译著又没有认真做过外文编辑工作的人,很难理解一个译者需要对这门手艺多么虔诚,即便一则短篇小说或者一个上下文需要融会贯通的片段甚至一个长句子,都需要耗费怎样的精神。至于校订别人的译文,真要做到“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下去”,那虔诚的态度则甚于亲自做翻译,因为内心难免“做得再好也是给别人做嫁衣裳”的潜流;其次是对已有的译文得看了又看才决定改动或迁就,因此就有了挂一漏万的现象,多数是署了“校订”的名而已,一般读者又不知就里,也就信以为真了。鲁迅因为极为认真,不惜把自己否定了—
最致命的,是:創作既因为我缺少伟大的才能,至今没有做过一部长篇;翻译又因为缺少外国语的学力,所以徘徊观望,不敢译一种世上著名的巨制。
鲁迅在翻译这门手艺上,尽管没有专著,却是名副其实的理论家和实践者,从二十多岁就开始用心探索了。在《摩罗诗力说》里,他为进化论呐喊说:“如人所牧马,往往出野物,类之不拉(Zebra),盖未驯以前状,复现于今日者。”“之不拉”如今都知道是斑马,其实斑马没有长斑,而是纹,应该叫“纹马”。斑马的“纹”非常重要,因为斑马是非洲草原上皮最薄毛最短的动物,因而最易遭受蝇虻的攻击,有了一身的纹,蝇虻来袭时眼睛无法聚焦,眼前一片眩晕,只好碰头撞脑地飞走。因为语言最大的性质是习惯性,我们习惯叫斑马无可厚非,只是若想了解更多,鲁迅的“之不拉”才最能引发好奇心。
电视的普及,动物世界的展现,让“鬣狗”成了常见之物,我却因此总想起鲁迅的“海乙那”,几乎是想起来就读一次《狂人日记》,因为电视解说太不准确,把鬣狗定义为“土狼”“跟在狮虎之后捡吃剩的”,乍听明白,其实很不全面。
有一种东西,叫“海乙那”的,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时常吃死肉,连极大的骨头,都细细嚼烂,咽下肚子去,想起来也教人害怕。“海乙那”是狼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前天赵家的狗,看我几眼,可见他也同谋,早已接洽。
这里的“海乙那”能替换为“鬣狗”吗?显然不行,否则这段文字就死了,连带《狂人日记》也会瘫痪大半。“海乙那”尖鼻尖嘴厚颚肥腮一片兀突,贼而垂的三角眼,不成比例的长脖子搭配溜肩、溜臀、溜尾巴,猥琐又凶恶,“吱儿溜溜”的尖叫尤其让人脊背毛扎扎的。这是一种无法用一个词儿形容其本质的家伙,直到我碰上了“胁肩谄笑”这个成语才算聊解一点点不爽。
我常希冀鲁迅还活着,不厌其烦地给烝民讲他了然于心的道理:凡是奇异的,均可以直接拿来,“之不拉”和“海乙那”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