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柯:论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的实质含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09 次 更新时间:2020-09-19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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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柯  

作者简介:张柯,贵州大学哲学系教授(贵州 贵阳 550025)。


原发信息:《社会科学》第201910期


内容提要: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通常被表述为“存在之意义/真理”问题,但其实质含义却很少得到进一步追问,这种止步不前事实上参与构成了海德格尔思想的诸多理解困难。但“存在之意义/真理”问题实质上是“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此即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的实质含义。与既有同类研究不同,本文将对这一实质含义首次作出内涵和现象上的双重论证。对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的切实把握将使得海德格尔思想的诸多理解难题得到破解,并且有助于我们走向对海德格尔思想之界限的完整勘测。


The "fundamental problem" of Heidegger's thought is usually expressed as the problem of "meaning/truth of Being",but its substantive meaning is seldom further questioned.This kind of stagnation in fact constitutes many difficulties in understanding Heidegger's thought.But the question of meaning/truth of Being is essentially the question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man and Being",which is 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Heidegger's "fundamental problem".Unlike the existing similar studies,this paper will make a double demonstration on the connotation and phenomena of this essential meaning for the first time.The practical grasp of Heidegger's "fundamental problem" will help us to solve many difficulties in understanding Heidegger's thought,and help us to make a complete survey of the boundaries of Heidegger's thought.


关键词:海德格尔/基础问题/人与存在之关联  Heidegger/fundamental problem/the relation between man and Being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德格尔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整体评判研究”(项目编号:14XZX014)的阶段性成果。


海德格尔思想向来以艰深晦涩著称,其思想之理解遭遇了诸多困难。但这些困难并非不可克服,只要我们能够把握住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并确切理解其实质含义,我们就能抵达一个基础,并可据此破解海德格尔思想的诸多理解难题。所谓“基础问题”(Grundproblem),是指那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它为问题域中的一切东西提供了基础(Grund),始终起着支配作用,对它的理解支配着问题域中的一切理解。在此意义上,并着眼于实际情形,我们首先可以指出,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就是“存在问题”,而且是“存在之意义”问题或“存在之真理”问题①。


“存在之意义/真理”问题是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在海德格尔思想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几乎无人会质疑这一判断的合理性和自明性,它不仅是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共识,而且也可以在海德格尔思想中找到丰富的证词:“‘意义’之问题,按照《存在与时间》中的解说,也就是开抛领域的建基之问题,简言之就是存有之真理问题,此问题始终是我的问题,而且是我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因为它事实上适用于那个最独特的东西”;②“在主导问题中,关于存有之真理(意义)的问题依然是未经追问的,……这个未经追问的问题乃是基础问题。……《存在与时间》乃是向跳跃(对基础问题之发问)的过渡”;③“存在之意义问题是我思想的决定性的问题”④。


但这种自明性中隐藏着一种不易觉察的黑暗,隐藏着一种长期以来罕被追问的问题,此即:“存在之意义”问题的实质含义是什么?它究竟是什么问题?何以是基础问题?何以堪称海德格尔思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和“决定性的问题”?对此我们很难仅从字面上获得答案,显然此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释。换言之,“存在之意义”问题可以视为对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的一种命名,但我们还难以仅从这一命名形式上看出它的实质含义。


本文的立场可预先揭示为:在海德格尔的语境中,“意义”(Sinn)并非只是关乎理解的“意味”,更根本地,它意指一种本源关联,“存在之意义”问题的实质含义是“人与存在之关联”,这也就是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的实质含义,或者说,是海德格尔思想真正的基础问题。对此的论证将分为三个步骤展开:首先,对既有同类研究成果进行考察,分析其得失并指出本文特有的追问向度;其次,考察和分析海德格尔思想对“意义乃是关联”的关键洞见,作出内涵上的论证;最后,揭示海德格尔思想进程中对“人与存在之关联”之基础性的反复阐释,作出现象上的论证。最后这一步骤同时也将构成一种演示,即对实质含义的把握是如何使诸多理解难题逐一得到破解的。


一、对既有研究成果的考察


“存在之意义/真理”问题是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几乎没有研究者会质疑。但若说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实质上是“人与存在之关联”⑤问题,则并非每位研究者都能看到。根本原因在于,“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作为基础问题的实质含义,亦即作为真正的“基础”问题,必然具有其隐蔽性的运作,以至于不易明见。笔者是在2014年对海德格尔作品(尤其是《论存在问题》)的翻译中发现了“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在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基础性地位,并且很快就看出这一洞见对于海德格尔研究的重要意义(参见笔者近年来发表的系列论文),同时也产生了疑惑,如此重要的洞见为何在主流研究中很少得到揭示和论述?受之激励,笔者对既有研究文献展开了追踪,发现对“人与存在之关联”在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基础性地位的认识,并非笔者之孤见,事实上早有学者对此问题展开了不同程度的研究。虽然在如何解释和论证海德格尔思想中的“人与存在之关联”这一问题上,我与这些学者的看法还存在差异,但对他们的成果进行考察仍然是必要的和有益的。


珀格勒(Otto P ggeler)在1959年底发表的论文《存在作为本有》中就已经间接指出了“人与存在之关联”乃是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存在,作为不可支配的、每每总是历史性的存在之天命,在其意义或在其敞开性与真理中显示为本有(Ereignis)。Ereignis在这里并不……意味着某种发生或事件,而是意味着此在之适用到存在中去以及存在之致用于此在之本真性。Ereignis这个词不可以被置入复数形式。它规定了存在本身之意义。……存在作为本有:伴随着对存在之意义的这样一种规定,海德格尔的思想就抵达了它的目标。……当海德格尔的思想道说了那种离基性的基础即形而上学的未被思者,海德格尔的思想就转入到它自身的基础中去了。这条思想之路因而就达到了它始终围绕而行的那个中心。这种思想思考着它那唯一的思想,由此它摇荡而入其适置构造中。”⑥这篇论文赢得了海德格尔的高度肯定,海德格尔在1960年初给珀格勒的私人信件中称该文“对我的思想道路作出了迄今为止最富洞见和最为清晰的道说”,“一下子就使得大多数‘海德格尔研究文献’变得多余了”。⑦但珀格勒却并未在形式上严格界定此问题,仍会导致理解困难。相比之下,Günther Neske和Emil Kettering则在1988年更加清晰地界定了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海德格尔终身都把思想理解为道路,理解为对一个基础问题进行发问的‘在路上’状态,他的全部著述都是围绕着这个基础问题而展现的,此问题即‘存在问题’,更确切地说,是对存在和人之切近的追问,对存在和人的相互共属活动的追问,对它们从本有而来的那种来源的追问。”⑧


无论是“切近”,还是“之间”,都是“关联”的另种命名,上述界定因而意指,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就是“人与存在之关联”。Emil Kettering在专著《切近:海德格尔之思》中也早已申明了这一立场,即海德格尔的整个思想都是围绕着“人与存在之关联”或“存在与人之关联”而展开的⑨。基于海德格尔自己的表态“存在之关联,亦即存在之真理,乃是切近本身”⑩,Kettering合理地指出,这种关联可以被命名为“切近”(11),“切近即存在与人之关联”(12),这就是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此外值得关注的是Joan Stambaugh的研究。作为海德格尔的晚年学生,Stambaugh对后期海德格尔思想有深刻理解,她在其专著《存在之有限》中指出:后期海德格尔思想的核心术语“Ereignis”所命名的乃是关联,而不是存在;(13)存在是有限的,存在的有限性体现在它的隐蔽性、无根据性以及对人的需用。存在和人之间的这种关联是源始性的,它比存在和人都更为本源。(14)


近年来,这一领域的重要成果是德国学者施莱格尔(Frank Schlegel)的《之间的现象学: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关联》(2011)。此书的基本立场是:海德格尔的思想是一种关联之思。这种关联也被命名为“之间”(Zwischen),它乃是海德格尔思想的起点和中枢。“之间”也是海德格尔思想对“存在”的命名,“之间”之所谓和“关联”一样,都归属于存在自身的唯一性,以至可以说“存在本身就是关联”。施莱格尔认为,此前也有学者对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关联问题”有所留意和论述,但都是“零零散散”,而且在主流的海德格尔研究视野中,它们大都是“边缘化的”。因而施莱格尔此书的目标在于,对海德格尔思想的“关联问题”展开一种全面的研究,并由此构造出一种“之间的现象学”。(15)


根据施莱格尔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已有学者开始关注这一主题,如雅戈尔(Alfred Jager)在其专著《上帝:再读海德格尔》(1978)就已经认为“之间”乃是海德格尔思想的“中心问题”;此后也有学者注意到这一问题,但大都只是针对“关联问题”在海德格尔思想中的某个侧面或某种效应来加以研究的,缺乏统合观照,例如D.P.Goosen(1990)、Christian Ludwig Lutz(1984)、William Desmond(1995)、Bernhard Welte(1980)、Rainer Marten(1989)、Erasmus Sch fer(1962)等人的研究。只是近些年来,情形才略有改善。例如Madalina Diaconu在其专著《目光倒转:与海德格尔共同探讨一种关系美学》(2000)中就以一种值得注意的方式“把后期海德格尔思想中‘关联’的形式结构”发掘出来了,Diaconu进而把海德格尔的后期著作视为“一种关联思想之典范”。但在施莱格尔看来,Diaconu的研究的缺陷在于,他过于关注海德格尔“关联”问题的逻辑学意义而忽略了其背后的现象学的问题提法。施莱格尔认为,海德格尔对关联问题的研究并非首先是来自逻辑学的兴趣,亦即,并非首先是以逻辑学的方式对关联问题进行反思然后再将这种反思应用到生活现象中去。施莱格尔的立场是:海德格尔对关联问题的探讨的每一种形态都“始终源出于十分具体的人世间的冲动,正是这些冲动才使一种思想性的经验得以运作起来”。(16)


基于上述立场,施莱格尔对J.J.Schaaf、Emil Kettering、Gereon Piller等人的研究展开了讨论和批评。Schaaf是德国“关系哲学”或“普遍关系理论”的奠基人,他在1983年论文《海德格尔论作为关联的“存在”》中指出,海德格尔在“关联之分析面前”产生了“退缩”,这表明海德格尔思想中有一种彻底的“关系之被遗忘状态”。施莱格尔批评道:海德格尔的确彻底拒绝了对关联问题的一种客观化的、分析化的观照,但这只是因为,海德格尔所关切的事情乃是,在其特有的思想中、在一种现象学方法的意义上去实行存在之关联。凭借着这一批评,施莱格尔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立场:海德格尔的关联问题源出于实事,因而只有从实事性的视角出发才能对海德格尔的关联问题作出主题化探讨,这种主题化探讨要运行在“之间”的维度中,因为“关联问题的秘密就隐蔽在这一维度之中”,而且这种探讨还要始终着眼于关联问题十分具体的、生活世界的、文化的或伦理的重要意义来进行。施莱格尔认为,从这个基准点来看,Kettering和Piller的相关研究要更接近他所阐明的探讨策略,Kettering的《切近:海德格尔之思》(1987)和Piller的《意识和此在:一种争论的存在论的关联涵义》(1996)都看到了“关联问题”在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基础性地位,而它们的局限性在于:没有把海德格尔的一些重要文本纳入视野,例如《哲学论稿》就没有在Kettering的专著中出现。(17)


但在笔者看来,作为同类研究中迄今最为全面的成果,施莱格尔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他拒绝或限制以逻辑学的方式来研究海德格尔思想的“关联问题”,此做法和其理由都值得商榷,因为倘若仅仅以“海德格尔的关联问题根本地来自生活世界之冲动”这种断言作为理由来限制甚至拒斥对此问题的逻辑研究进路,那就显然把海德格尔思想给简单化和片面化了。海德格尔思想或许会给人以某种“诗意的”或“神秘的”印象,但这种思想绝非生命哲学或灵感游戏,而是有着其内在的严格性,无论海德格尔早期对逻辑学问题的着力探讨还是其后期对根据律与同一律的反复钻研都清楚地揭示了这一点。其次,施莱格尔所追求的这一“全面的研究”在材料选择上仍有局限性,他的文本分析工作所围绕的两个核心点是《存在与时间》和《哲学论稿》,却缺少对海德格尔的早期文本如博士论文、教授资格论文以及诸多重要讲座的探讨,因而并未阐明“基础问题”的开端机制,以至其整个探讨工作仍是散点式的,缺乏对进程整体的统贯把握。最后,施莱格尔不赞同对海德格尔的关联问题展开逻辑学的研究,也不赞同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式的讨论,而是主张要从生活实事出发对其进行现象学的探讨,因此他的研究虽然把关联问题定位为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并且指出“关联”是存在之命名,但并未进一步阐明这种“关联”的真正内涵,而是仅仅把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关联问题视为具有“生活世界的、文化的或伦理上的重要意义”,这当中可能存在着过于匆忙的实用化处理之嫌疑,不仅没有完全彰显出关联问题的意义,甚至可能对其作了低估。


如此我们完成了第一步骤的工作。一方面,对以上研究之得失的更为详细的探讨,不是这里的任务,因为通过对既有同类研究成果的整体扫描,我们已经足以看出,“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是海德格尔思想真正的基础问题”这一洞见并非某个研究者的孤零见解,而是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多重角度的承认。另一方面,获取此洞见虽然不易,但如何论证这一洞见才是更为艰巨的挑战,而既有研究都还没有真正克服这一挑战,它们更多地只是在表述这一洞见。在笔者看来,要论证“人与存在之关联”是“存在之意义”问题的实质含义,是海德格尔思想真正的基础问题,必须从海德格尔自己的思想文本出发,在思想的内涵层面和现象层面上(亦即在开端机制和思想进程中)作出双重论证,这也就是本文接下来的工作。

二、“意义”是“本源关联”


要追问“存在之意义”问题的实质含义,首先需要弄清,海德格尔语境中的“意义”(Sinn)究竟意味着什么?整体来看,虽然海德格尔也曾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大同小异(18),但他通常是着眼于二者之“大同”把“Bedeutung”与“Sinn”等同视之,为了在译名中勉强区分之,我们把前者译为“意谓”,把后者译为“意义”。在海德格尔这里,被等同使用的“意义”(Sinn)和“意谓”(Bedeutung)都具有动态意(Sinn的词源本意就是“进程,道路”(19),已暗含关联活动之意),而并非只是表示语词的含义或意味。海德格尔正是通过这种等同使用而独辟蹊径地深思了“意义”之所谓:意义不仅是意味,更是本源关联。而且海德格尔在教授资格论文《邓·司各脱的范畴学说与意谓理论》中对此的思考更多地是借助了对“意谓”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点:(1)为阐明“意义不仅是意味,更是本源关联”这一核心意旨,早期海德格尔所选择的一条重要路径是,通过对语言问题的思考来完成这一任务,而较之“意义”(Sinn),“意谓”(Bedeutung)呈现为更切近和更细致的语言现象,也就更适合这一任务。这也就是海德格尔在其大量讨论语言问题的教授资格论文中的实际路径。(2)较之本源意不易得到辨识的“Sinn”,“Bedeutung”在字面上就已表现出很明显的关联意,它总是关联性的对某种东西的指示(bedeuten),意谓不仅是意味,更是关联,“意谓复合体能够进入到有效着的意义本身的关联中去,它的这种秩序也自行保持在有效着的意义之领域中”(20),对于海德格尔而言,在对“意义”与“意谓”等同视之的基础上,通过阐明“意谓”乃是关联,就更易于达成阐明“意义乃是关联”的既有任务(此任务在海德格尔1913年的博士论文《心理学主义中的判断理论》中就已出现,他在那里直接指出“意义是关联性的,意义的实际性方式是有效”(21),但还缺乏充分说明)。


海德格尔教授资格论文“意谓理论”部分对语言问题的考察是以一种相当复杂的方式展开的:首先把“意谓问题”拔擢出单纯的语法现象之外,亦即要凸显意谓与语言之区分(22),以指示意谓乃是不同于实在关联的本源关联,但在达成这一洞见后,再返回来行“和解之路”,即从意谓的根本定位而来返回指出意谓与语言的统一性(23),以力求基于对意谓的洞见而将语言之本质阐明为一种本源关联(24)。尽管海德格尔此时还不能真正实现对语言本质的这种阐明而只是指出了一种可能性,但“意谓理论”部分的真正旨趣仍是可以发见的,即它力求显示一种与实在关联有别的本源关联。


正是受到这一旨趣的引导,海德格尔在“意谓理论”部分首先指出,对“意谓理论”的讨论要区分“实存着的语法性东西的领域”和“有效着的逻辑性东西的领域”(25),并应在后一领域中来探讨意谓问题,“意谓并没有断言某种关于对象的东西,……意谓因而显得是与实在相脱离的,被意指的对象是否实存、变动还是消失,意谓始终不被这种变化所影响”,“意谓领域具有独立于现成存在的自由”。(26)由此可见,海德格尔视域中的意谓问题接近于逻辑学,因为“在意谓本身中必然已经存在着一种形式内容,正是它使得意谓之功用得以可能。如此,意谓就被置于逻辑之尊严的视角之下了”(27)。海德格尔因而断言,“通过意谓范畴与判断意义之间的这种关系,……意谓理论因而就进入了一种与逻辑学的最为切近的关系中”(28)。


按照这种切近关系,意谓和意义所道说的那种“关联”,就不是实在物之间的现成的实在关系,而是使实在关系得以可能的本源关联:“意谓自身必须成为与对象不同的另一种东西,……意谓根本就不实在地实存”,(29)“意谓并非心理的实在,意谓并不属于一种实在的关联,并不是在这种关联中被造成的;意谓必须被理解为意向性内容”(30),而意向性即有效性,是对有别于实在领域的逻辑领域“予以定性的要素”(31),因此“意谓形式必须被目的论地理解,也就是说,它们的成效必须从结构的概念而来得到理解,意谓形式是结构为目的并将其作为它们之原则的”(32),换言之,意谓以关联为目的并以关联为原则。


这样的分析事实上详细地论证了海德格尔在其博士论文中的基本立场:“意义体现着逻辑性的东西”(33),“意义的现实性形式是有效”(34),“因此,意义就是含有关系的”(35)。受洛采“有效性”(Geltung)思想的影响,海德格尔把“逻辑”的根本要义理解成作为有效性的“关联”,而且是有别于存在者之关联的存在之关联,因此,在意谓问题上,教授资格论文的立场就呈现为:意谓不仅是通常所理解的“意味”,更是本源性的“关联”,是有别于实在关系的本源关联。这种关联行为的特点在于“有效”,“意谓之研究的主导价值因而就是作为有效着的意义的真理”(36)。1915年的海德格尔因而达成了这样一种关键洞见:“意谓并非心理的实在,意谓也不属于一种实在的关联,并不是在这种关联中被造成的;意谓必须被理解为意向性内容,被理解为意向行为(通过灵魂所引发的意向)的成果。相对于被单纯感知的语词,被理解的有意义的表达是更多的,这种更多就存在于意谓行为中”(37)。也就是说,含义的多样性来自意谓(意义)行为的统一性,而这种统一性的根源在于,意谓(意义)行为乃是“关联活动”。但这种关联,既非心理现象,也非实在之关系,而是某种本源性的“关联”。


因此,教授资格论文事实上的主题乃是“存在”(范畴学说)与“关联”(意谓理论),是对这两个问题的分别探讨,或者说,是对“存在之意义”这一问题的分解式的探讨,而且从此文的“结论”来看,这种分解式的探讨最终还要再度指向对“范畴问题”的沉思,亦即在达成“存在之区分”和“本源关联”的双重洞见后重新沉思“存在问题”,以便在一种统合性的努力中对“存在之关联”问题作出一种展望。这一意图,按海德格尔自己的表述即:“作为一种问题史研究,这一研究的真正目标在于,在对成果之要点进行探讨性的和评估性的返观与统观之外,它最终要求以体系的必然性来对范畴问题的那种体系性的结构进行一种展望”(38),亦即“去对范畴问题的结构作出有前导意义的规定,并指出那条有可能解答这一问题的道路”(39)。而且这条可以用来在源始意义上追问“存在之关联”(“范畴问题的体系性结构”)的道路,按海德格尔在论文“结论”部分的暗示,就是“历史”,亦即“时间”:“历史和对历史所作的那种文化哲学的一目的论的阐释就必须成为一种规定着范畴问题之意谓的本原”(40)。一条通向《存在与时间》的道路在这里已经启动,而“意谓”(意义)的根本内涵就是:关乎存在的本源关联,这就是海德格尔在此问题上的一种关键洞见。


另一方面,对海德格尔而言,这种关乎存在的本源关联也必然是关乎人的本源关联。这是促使海德格尔把“存在之意义”问题理解为“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的另一关键洞见。


此洞见也同样呈现在教授资格论文中:受洛采之思路(一元论与多元论之统一)的启发,海德格尔看出了司各脱的“个性/此性”(haecceitas)理论的深远意义,认为“个性东西是一种不可归因的终极东西”,且“时间规定为个性东西作出特性刻画”,由此打开了他对“实际性”(Faktizit t)的追问途径:“个性的形式给出了实在的实际性的源初规定性”(41),换言之,实际生命以源始方式为存在进行奠基,而且存在必须经受实际生命的奠基。


上述两个关键洞见共同构成了海德格尔思想决定性的问题模式,对此,在1927年8月20日给弟子卡尔·洛维特的信中,海德格尔给出了异常坦率的回顾式解说:“我确信,存在论只应在存在者层面得到奠基,并且我相信,迄今为止在我之前还没有人清楚地看到并道出这一点。但是存在者层面的奠基并不意味着,任意地指向并返回到一种存在者中去,毋宁说,为存在论作出奠基的那个基础只是以这样的方式才被发现的,即我们知道存在论本身是什么,并且于是就让存在论作为这样一种东西而自行崩降趋于基础了。如同在弗莱堡的开端时期一样,我面对的问题一直是实际性问题——只不过更加彻底得多了,而且现在我也是以这样一些视角来面对实际性问题的,这些视角在弗莱堡时期就已经对我而言是主导性的了。我持续地致力于研究邓·司各脱和中世纪并接着返回去研究亚里士多德,这绝非偶然。”(42)换言之,海德格尔的决定性的问题模式是:从作为实际生命的人出发,对存在论进行这样一种奠基,存在论由于经受这种奠基而释离原本就不适当的高位(摆脱主体性的高筑),自行降解到一个源始基础中去;由于人作为奠基的发动者已经在这个源始基础中居有本己的位置,经受此奠基的存在论则解构到一种本源性的存在中去(不再是作为纯语法现象、形式逻辑意义上的“存在”),即一种真正起基础作用的存在,故这个源始基础就是由人与存在之双重奠基构成的“人与存在之关联”,这种奠基就是要使人与存在归入它们的本源关联中。


因此,当海德格尔在教授资格论文中最终洞见到,“行为活动的独特性和个体性与那种普遍有效性即意义的自在之持存被统合到一种活生生的统一性中去了”(43),那条指向未来的“人与存在之关联”的追问道路,就由此启动了。


在另一重要文本即1919年讲座《哲学观念与世界观问题》中,海德格尔再次指出了意谓概念的重要性:“意谓(Bedeutung)的本质中包含着对象性地意指某物,意谓之充实的本质中就包含着把一个对象当作对象”(44);但“语言的意谓性未必是理论的。意谓性本身极少是理论的,它本身就富含现象学直观的可能性,这种直观直面本质之物,而不是面向被总体化的东西。因为意谓性未必是理论的,所以,与意谓性的表达联系在一起的也并不是什么总体化。如果意谓性的非理论特征得到了洞见,那么就产生了一种可沟通的(mitteilbaren)现象学科学的可能性。现象学的目标即对生命本身的研究”(45)。所谓要洞见到“意谓性的非理论特征”,就是要洞见到,意谓并非只是意味,更是本源关联。从上述表态看,海德格尔对这一洞见有着极高定位,因为它关乎一种“可沟通的现象学科学”亦即一种“源始科学”的可能性。伽达默尔曾合理地指出,“青年海德格尔乃是把克尔凯郭尔的‘间接沟通’改铸成了‘形式显示’的措辞形式”(46),因此“可沟通的现象学科学”指向了《存在与时间》道路上的以“形式显示”为标志的根本思想形态(47)。这种“可沟通的现象学科学”所要沟通的不是克尔凯郭尔式的人与上帝之关系(人与那个显隐一体的上帝的关系只能是“间接沟通”),而是人与存在之关联(存在不是可对象化的存在者,而是自行显现/自行隐匿,从此区分而来的人与存在的关联只能是“形式显示”(48)),因而是一种效力于本源关联的源始科学。这种源始科学致力于对本源关联之领域的通达与保障,本源关联是与“人与存在者之关联”有别且使之可能的“人与存在之关联”,1919年讲座的根本立场因而就是:自近代以来,人与存在者之关联被认知关系所烙印,呈现为理论性的东西,但理论之物是脱弃生命的东西,本身是派生的东西(49),必定还有一门真正的源始科学,理论之物就是从这门科学中获得起源的(50),我们的任务就是超出和离开我们通常所处的理论之物,跃入本源领域中亦即“成功地跳入另一个世界”(51),并且“必须在方法论上让自己留在这一领域中”(52)。源始科学(现象学)就是这样的通达之路,而它的可能性取决于对“意谓性的非理论特征”的洞见。


无论是在作为道路开端的教授资格论文中,还是在影响深远的《哲学观念与世界观问题》中,“意谓/意义”的本源关联性都得到了突出强调而且被提升到思想之根本任务的位置上了,无论是对于海德格尔思想的开端还是其此后进程而言,这都是决定性的一步。我们由此已经可以确认,海德格尔“存在之意义”问题的实质含义就是“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因而应被明确地界定为“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但此问题作为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也绝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系列的深化历程,对此的考察构成了接下来的任务。


三、“人与存在之关联”的基础性


“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是“存在之意义”问题的实质含义,是海德格尔思想真正的基础问题。这一点不仅在海德格尔早期文本中得到了见证和阐释,而且也在其此后的思想文本中得到了反复论证和一再阐发,但由于相关文本甚多,故这里只作扼要考察,并且从四个层面展开。这四种考察同时会构成一种展示:对基础问题之实质含义的把握如何破解了海德格尔思想的诸多理解难题:


(1)意义(意谓)乃是本源关联,并且存在论应通过实际生命得到解构性的奠基,这是早期海德格尔最关键的两个洞见,而且着眼于本源关联的支配性,这两个洞见也是根本统一的。伴随着这样的洞见,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之路”事实上已经启动了。


《存在与时间》以对“存在之意义”的追问而著称,这突显在该书的开篇辞中:“我们用‘存在着’这个词真正意指什么?我们今天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答案了吗?绝没有。那么现在就应重新提出存在之意义的问题。我们今天确实处在不理解‘存在’这个措辞的尴尬困窘中么?绝没有。那么现在就首先应再度唤醒对这个问题之意义的领会。把‘存在’之意义的问题具体地加工呈现出来,就是本书的意图。把时间解释为每一种存在领会本身的可能界域,则是本书暂先的目标。”(53)


仅从形式上看,《存在与时间》所追问的“存在之意义问题”与教授资格论文所追问的“范畴学说”(存在问题)和“意谓理论”(意义问题/语言问题)就有着密切关联。而且在内容上也是如此,因为从教授资格论文而来的两大关键洞见“意义不只是意味,更是本源关联”和“个性/实际生命的基础性”都以未曾明言的方式影响着《存在与时间》的构思布局,但后者做了重要的推进:在《存在与时间》中,“存在之意义”问题事实上构成了二阶式的显现。它一方面显现为归属于此在之基本建制的“存在之领会”(“意义”在此主要被思为“意味”,但也已经指向了本源关联),这是第一篇“准备性的此在基础分析”的主题;另一方面显现为“存在本身之意义”(“意义”在此被根本地思为来自存在的“本源关联”,而且将以“存在的历史性”呈现出来),这是第三篇“时间与存在”的主题。这两种显现是一种遵照“连续律”而构造起来的极为特殊的二阶关系(各个阶段都是全息性的、但前后阶段之间又是趋于源始性的关系):“存在之领会”绝非意指此在只是领会存在这个词的“意味”以增益自己的理论认识,而是指此在对存在之意味的领会本身就是实践性的,此在的“存在之领会”本身就已经是“人与存在之关联”,但却是从人出发得到探讨的“人与存在之关联”,隶属于从此在而来的对存在论的解构性奠基,但较之第三篇所要探讨的“存在本身之意义”亦即从存在本身出发探讨的“人与存在之关联”,它还不够源始。因为,虽然人与存在都是被“本源关联”所规定,都通过各自的奠基活动而归属于本源关联,但二者仍有定位之分别(人作为存在者源出于存在),而且人和存在都是由于本源关联才得以各自成其所是。可以看出,较之此前思考,海德格尔此时已经把重心放置在时间(时间性)问题上,对时间的思考乃是对人与存在之关联之“本性”(自行显现/自行隐匿)的思考。这是《存在与时间》的“时间之思”的初衷。时间因而就是对使人与存在各成所是的根据性的本源关联的先行命名,它所先行思考的这种自送自隐的本源关联后来被海德格尔命名为“Ereignis”(本有)(54)。


但较之上述初衷,“时间之思”在《存在与时间》中的具体实行却出现了问题。在这种趋于源始性的进程中,时间性成为了这样一种关键,时间性作为双重根据对第一篇之主题和第三篇之主题进行了双重论证,在此意义上,时间性构成了“此在”与“存在”的根据性的中介,或者说,构成了“此在”与“存在”之间的界域性的道路。《存在与时间》的最终挫折(第一部第三篇被撤回而且从未再补上,且第二部也从未补作,以至于该书始终沦为残篇,且使得单独发表部分看上去就像是一种生存哲学或新式主体哲学),与时间性的这种特殊功用不无关系(遵循“连续律”而展现出的这种时间性可能导致了先验因素的纠缠不散,而且使得“存在”有被对象化的危险,以至于时间性之思的具体践行效果恰恰偏离了时间性之思的“关联为本”的初衷,最终使得《存在与时间》的道路成为了一条突然断绝的“林中路”)。但若我们能清醒地看到,一种思想的践行效果和原本初衷需要被分别对待,则我们就会承认,按照时间性的这种“关联为本”的中介性定位或道路之功用的宏观指向来看,《存在与时间》的原有规划就是致力于对“人与存在之关联”的追问,这其实就是《存在与时间》的真正主旨。


对于这一真正主旨,海德格尔此后也进行过反复解释。在《论人道主义的书信》中,海德格尔明确指出,《存在与时间》真正要思考的,就是“人与存在之真理的绽入性的关联,这种关联因为迄今仍对哲学遮蔽着,故首先有待一思。但这种关联如其所是的那样,并非根据绽入性的生存,而倒是绽入性之生存的本质在生存论上一绽入状态上出自存在之真理的本质。在《存在与时间》中首次试图道出自身的那种思想要达到的唯一的东西,乃是某种简朴的东西。作为这种简朴的东西,存在始终是神秘的,是一种并不显眼的支配运作的质朴的切近”。(55)在更早之前的《哲学论稿》中,海德格尔也写道,“在主导问题中,关于存有之真理(意义)的问题依然是未经追问的,……这个未经追问的问题乃是基础问题。……《存在与时间》乃是向跳跃(基础问题之发问)的过渡。所以,只要人们把这种尝试编造为‘生存哲学’,则一切都还是未被把握的”(56);而且鉴于这一主旨始终遭遇误解,海德格尔也有过这样的表态:“《存在与时间》是一种很不完善的尝试:它尝试着去进入此在之时间性中去,以便去对那个自巴门尼德以来的存在问题进行重新发问。对于这本书所遭遇的异议:我直到今天也还没有足够的敌人——这本书没有为我带来一个伟大的敌人”(57)。海德格尔一贯认为,巴门尼德命题“存在与思想是同一的”是西方思想开端处对“人与存在之关联”的预先思考,他的上述表态因而就意味着:《存在与时间》乃是试图依据时间性来重新追问“人与存在之关联”,这是此书真正的主旨,《存在与时间》的挫折只是其践行路径的挫折而不是其真正主旨的挫折,就其主旨始终未被理解而言,《存在与时间》始终在遭遇误解,也因而从未得到真正有洞见力的“批评”。此外,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1953年第七版序言中的交代——“然而,倘若存在之问题应驱动我们的此在上路的话,即使在今天,《存在与时间》的道路也仍然是一条必要的道路”——也正是对这一主旨的再度申明。综上所述,从对这一主旨的理解而来,并且鉴于“存在与时间”道路的唯一性(这条致力于从存在之区分而来追问存在之关联的道路乃是海德格尔思想的唯一道路,所谓思想之“转向”,所谓海德格尔后期思想,只是对这条道路的深化而绝非对它的放弃),“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在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基础性定位也就得到了一种确认。


(2)从对存在问题的这种主旨理解而来,海德格尔在教授资格论文中就已经启动的对语言问题的思考也获得了更为深远的运作空间。如前所述,在教授资格论文中,通过意谓之分析,把意义更根本地理解为关联,这构成了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的关键启动。意义不仅仅是意味,更是本源关联,一旦达成这种洞见,对语言之真正本性的理解——因为这关系着“意谓得以被理解为关联”的深层根据——也将成为思想之任务。


虽然教授资格论文中就已经有这种趋向,但此问题域上所笼罩着的黑暗却使相应的思考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为了实现这一任务,海德格尔走过了一条漫长的道路。在50年代的一次谈话中,海德格尔回顾道:“早在1915年,在我的教授资格论文的标题中就已经显露出两个前景:范畴学说是对存在者之存在的探讨工作的通常名称;意谓理论则意指思辨语法,即在语言与存在的关系中对语言所作的形而上学的沉思。……因为对语言和存在的沉思老早就决定了我的思想道路,所以探讨工作是尽可能含而不露的。也许《存在与时间》这本书的基本缺陷就在于:我过早地先行冒险了,而且走得太远了。”(58)在这一表态中,教授资格论文和《存在与时间》的直接传承关系再次得到了承认,即“存在与语言”之思乃是“存在之关联”之思,《存在与时间》的冒险是指其在存在之关联问题上的冒险,尽管并没有把语言放到中心位置上探讨。海德格尔是在《形而上学导论》(1935)中才开始“大胆探讨语言问题”,此后又过了近十年,才能够“去道说我所思考的东西”。而正是这种东西,将返回照亮并指示出海德格尔思想道路的本质规定:决定一切的乃是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


经过漫长的对语言本质的追问历程后,1946年海德格尔在《诗人何为》中首次提出“语言是存在之家”(59)。同年的《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详尽解释了这一观点:语言乃是“存在之切近”,亦即“存在之真理”(60),换言之,语言即存在之关联,就存在与人的关系而言,“存在本身就是这种关系,……存在就作为这种关系自行置送,同时人绽入性地忍受存在,也即关切着承受存在”,而且“存在始终是神秘的,是一种并不显眼的支配运作的质朴的切近。这种切近作为语言本身而成其本质。……按照语言的存在历史的本质来看,语言就是存在之家,就是为存在所居有、并且由存在来贯通和安排的存在之家。因此就需要根据对存在的应合来思语言之本质,而且要把语言之本质思为这种应合,也就是要把它思为人之本质的寓所”(61)。


正是这些把语言之本质道说为“人与存在之关联”的阐述使得海德格尔此前所有的追问获得了根本意义上的语境澄清,并使得前后期的思考互相贯通、连为一体。因此,当晚年的海德格尔回顾教授资格论文,指出“处于范畴问题之形态中的是存在问题,对语言的追问则是以意谓理论形式出现的”,并将此二者定位为“道路之开端”时(62),他在实质层面所要总结的东西,其实就是他在1915年已经尝试思考的东西:存在之意义问题乃是存在之关联问题,亦即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的基础性也就再次得到了见证。


(3)对于“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的基础性地位,我们已经通过“《存在与时间》之主旨”和“语言问题之主旨”两层面考察了海德格尔思想进程中的论证。而在义理层面,海德格尔的最深刻论证是其50年代的《论存在问题》。其中,海德格尔详细阐释了“存在问题”为何必然是“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如果我们在言说存在时忽略了那种向着人之本质的在场,并且因此而未能看清,人之本质本身就参与构成了存在,那么,我们就始终对存在本身言说得太少。如果我们在言说存在(不是人之在)时把人设定为自为的,然后才把被如此设定的人带入一种与存在的关系中,那么,我们始终也对人言说得太少。但是,如果我们以为存在是包罗万象者,同时仅仅把人表象为其他存在者(植物、动物)中的一种特殊的存在者,并且把这两者置入这种关系之中,那么,我们对存在也就言说得太多了;因为,在人之中已经存在着与一种东西的关系:这种东西通过关联——在需用意义上的关联活动——而被规定为存在,并且如此就被移离出了它的那种被臆想出的自在性与自为性。”(63)


海德格尔的上述阐释植根于他对有限性的深刻理解:不仅人是有限的,存在也是有限的,所谓存在的“自在性与自为性”只是被臆想出的不合事实的性质;正是由于有限性,存在与人彼此需用,存在在自身中就是与人的关联,人在自身中也是与存在的关联。(64)通过海德格尔的这一阐释,亦即通过阐释存在问题的根本内涵,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的基础性就得到了一种义理层面的解释。


对“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的基础性,海德格尔也曾着眼于基础问题所必然具有的“隐蔽性”而做过带有总结意味的论述,这也构成了一种义理层面的解释。例如在1946年的一个文本中,海德格尔写道:“基于我自己的哲学发展——它的起点在于高中时就已开始并始终持续着的对亚里士多德的研究——可以说τí τò ǒv[什么是存在(者)]这个问题对我而言始终是哲学上的主导问题。在那种愈发清楚的与整个古代哲学的争辩的语境中,有一天我认识到,虽然在西方哲学的开端中并因而也在整个后继的哲学中,‘什么是存在者本身’这个问题是主导性的,但下述问题却从来没有被发问过,此即:什么是[区别于存在者的]存在本身,存在之敞开状态及‘存在与人之关联’的敞开状态奠基于和持存于何处。”(65)在1951年的苏黎世研讨班上,海德格尔也给出了非常重要的交代:“人应进入一种新的与存在的关系,运思着预备对这种关系的转入(而不是在先知的意义上预告这种关系),乃是我全部思想未曾明言的意义。”(66)


作为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问题,“人与存在之关联”之所以“从来没有被发问过”,之所以是海德格尔“全部思想未曾明言的意义”,不仅是因为它作为“存在之意义/真理”问题的实质含义而具有其隐蔽性,更是因为,作为深层根据,基础问题必然有其隐蔽的运作,而不可能完全昭显。


以《存在与时间》为例,它对“存在之意义”的追问显得非常触目,但此书真正要思考的东西却并非一目了然,毋宁是那种隐蔽地运作着的“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人与存在之真理的绽入性的关联,这种关联因为迄今仍对哲学遮蔽着,故首先有待一思”。(67)也正因此,这个基础性的“关联问题”如地下主河一般支配着地表河流的运作,却罕被觉察。在可见的形态中,它被命名为“存在之意义”和“存在之真理”,也曾经在“形式显示”(formale Anzeige)、“关系情形”(Bewandtnis)、“超越”(Transzendenz)、“在世界中存在”(In-der-Welt-Sein)、“此—在”(Da-sein)、“区分”(Unter-schied)、“四重一体”(Geviert)、“同一与差异”(Identit t und Differenz)乃至“本有与分承”(Ereignis und Austrag)这样的思想标题下被反复道说,也因其实质意味的隐蔽性而常常遭遇各种误解。但反过来说,倘若基础问题没有这种隐蔽性的运作,它也无法证明其是基础性的问题。



(4)对于“基础问题”之隐蔽性的这种复杂意味,我们可以在海德格尔后期思想的主导词“本有”(Ereignis)那里取得一种观察,这种观察将同时给出对后期海德格尔思想之主旨的解释,由此完成思想进程中的最后一种论证。


“Ereignis”的日常语用意是“发生事件”,但海德格尔却不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此词。他所以选择此词作为思想主导词,乃是要达成《存在与时间》的“时间性”所先行冒险尝试的那一任务,即从“关联为本”的洞见而来命名和深思“人与存在之关联”,亦即在基于双重有限性的“需用”(Brauchen)之语境中,思考人与存在之关联:存在需用着人,人需用着存在,存在和人都由于这种关联活动而成其所是,换言之,正是基于这种关联活动,人才成为“此—在”,存在才成为“作为本有的存有”,这就是人与存在之关联的本真态势,以至于“我们是否归属于存在的问题,本身也就是存有之本现的问题”(68),甚至应看到,这个“与”(und),“存在之问题与人是谁之问题”的这个“与”,就意味着“Ereignis”(69),并且“作为天命置送性的回隐(geschickhafter Entzug),存在在其自身中就已然是对人的关联(Bezug)。但存在并不是通过这种关联而被拟人化了,而是,人之本质通过这种关联始终定居在存在之地方中”(70)。按海德格尔的明确定位,“存在与人之关联”的根本意味就是:“‘存在’乃是对会死者之需用意义上的本有活动”。(71)


由此可见,后期海德格尔的“Ereignis”之思仍属于其对“人与存在之关联”问题的思考,并且构成了对该问题之基础性地位的最后的也是最有力的证明。然而,一旦人们只在“发生事件”的意义上来理解“Ereignis”而不是从“人与存在之关联”来理解“Ereignis”,人们就还没有真正理解后期海德格尔思想乃至整个海德格尔思想的主旨,“人与存在之关联”作为基础问题就还自行隐蔽着。


受制于这种隐蔽性,甚至当年许多谙熟于海德格尔思想的学者都只是在“发生(事件)”的意义上来理解“Ereignis”,例如伽达默尔在1969年解释海德格尔语境中的“Ereignis”时就写道:“Zeit ist,da Sein sich ereignet”[时间是:存在发生](72)。针对这种理解,1970年11月21日,海德格尔在给他的这位高徒的信中提出了批评:“这里的这个ist[是]意指什么?这个da 是什么意思?它意指damit[因此]吗?或者说这个ist的意思乃是heiβt[意味着],如此则您的那句话就可以写成这样吗:‘Zeit hei t:Sein ereignet sich=.ist[?]Ereignis’[时间意味着:存在发生,亦即,是(?)Ereignis]?这种Ereignis乃是在独一无二的发生事件意义上被理解的。……但是,那个‘真正’有待去思的Ereignis完全说的是别的意思,它首先可以从现在已[在措辞上]变得陈旧的‘存在之天命’而来得到规定、从‘集置’而来得到规定。存在并不发生,而应说:存在以自行运作但又自行回隐着的方式把当前显现者的当前显现状态居有、给出、置送在它们的时代中了。”(73)


随着后期海德格尔文本的陆续出版以及学界理解的深入,对后期海德格尔思想主导词“Ereignis”的研究在今天当然已经大为改观,但对其中所呈现出的海德格尔思想之基础问题的理解却未必同时到位,以至于并非每一位研究者都能看到“人与存在之关联”在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基础性地位,更重要的是,基础问题的这种隐蔽性运作的更为深远的意味,也往往难以得到觉察。


基础问题之为基础问题,一方面必然有其支配性的呈送,另一方面也必然有其隐蔽性的运作,这事实上意味着,基础问题乃是一种自行置送同时自行回隐着的问题。而对思想者而言,一旦在思想道路的行进中对基础问题的这种本性达成深刻觉察(74),亦即洞见到,显现出的东西并非就是全部消息,毋宁是,显现着的东西与隐蔽着的东西构成深刻的一体性,那么此前仅以显现出的形态而遭到评判的思想之传统就有必要被重新发问,而对基础问题的追问就会从对本己思想的勘测中转渡到对思想之传统的勘测中去,换言之,对海德格尔而言,他本己思想的基础问题与形而上学的基础问题将构成深刻的统一,但对此的进一步阐释不再是本文的任务了(75)。


通过上述工作,我们最终可以看出,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的常见命名形式和其实质含义存在着一定距离,这种实质含义(人与存在之关联)作为真正的基础问题有其隐秘的运作,而且是海德格尔“全部思想未曾明言的意义”,它作为隐秘的根据和动机规定了海德格尔思想的开端与进程。对我们而言,能否觉察到并跨越这一距离,能否对其实质含义达成真切理解,决定着我们能否克服海德格尔思想的理解难题。


更重要的是,一旦对此的觉察和理解开始运作,对海德格尔思想的研究将进入更为广阔的境界和领域,因为有必要进一步追问的是,以“人与存在之关联”为实质含义的海德格尔思想“基础问题”是如何形成的,其生发根源是什么(76),“人与存在之关联”又是如何隐秘地支配着海德格尔的自我阐释(77)和思想史阐释(对希腊和德国古典哲学的阐释、对荷尔德林和尼采的解读、与马克斯·舍勒(78)和恩斯特·荣格的争辩)。对此的追问和解答指向了一种意义深远的前景,海德格尔思想实际的和完整的界限将由此得到界定,这将为未来的真正具有创造力的东西方思想对话做好准备。


①尽管海德格尔在其思想“转向”之前多谈“存在之意义”问题、之后多谈“存在之真理”问题,而且这两个问题的确有所差异(“存在之真理”问题更坚决地思考了存在之自行置送与自行回隐的统一性),但从更高角度看,着眼于它们的实质含义(无论是“意义”还是“真理”都根本地意味着“关联活动”),这两个问题仍是统一的。对于海德格尔而言,“存在之真理”绝非是认知意义上的关于存在的真理问题,它根本地是“存在的自行置送/自行回隐”,是存在与人的关联活动本身(参见Martin Heidegger,Zum Ereignis-Denken,GA73.1,Frankfurt am Main 2013,S.790)。按他的另一种表述即:“这个在筹划中把自身投送出来的敞开领域——借此使某种东西(在这里就是:存在)在这个领域中表明自身为某种东西(在这里就是:存在表明自身为在其无蔽状态中的存在本身)——,我们称之为意义。‘存在之意义’与‘存在之真理’说的是一回事情。"[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448-449页。


②[德]海德格尔:《哲学论稿》,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2页。


③[德]海德格尔:《哲学论稿》,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244页。


④[德]海德格尔:《讲话与生平证词》,孙周兴、张柯、王宏健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869页。


⑤在海德格尔看来,“基础问题”的两种表述形式“人与存在之关联”和“存在与人之关联”并没有原则性区别,他的思想中也不存在从前者向后者的倒转,因此可以不作刻意区分。[德]海德格尔:《什么叫思想》,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93页;以及Heidegger/Jaspers,Briefwechsel,1920-1963,Klostermann/Piper,1990,S.178,182.


⑥Otto P ggeler,“Sein als Ereignis:Martin Heidegger zum 26.September 1959”,in:Zeitschrift für philosophische Forschung,Bd.13,H.4,1959,S.597-632,hier 621-622.


⑦K.Busch/C.Jamme(Hg.),“Auszug aus dem unver ffentlichten Briefwechsel zwischen Martin Heidegger und Otto P ggeler”,in:Studia Phaenomenologica,2001,Vol.3+4,S.10-34,hier 24.


⑧Günther Neske,Emil Kettering(Hg.),Antwort:Martin Heidegger im Gespr ch,Pfullingen 1988,S.9.


⑨Emil Kettering,N he.Das Denken Martin Heideggers,Pfullingen 1987,S.21.


⑩[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394-395页。


(11)Emil Kettering,N he.Das Denken Martin Heideggers,Pfullingen 1987,S.21.


(12)Emil Kettering,N he.Das Denken Martin Heideggers,Pfullingen 1987,S.53.


(13)Joan Stambaugh,The Finitude o f Being,S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2,p.64.


(14)Joan Stambaugh,The Finitude o f Being,S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2,p.55.


(15)参见Frank Schlegel,Ph nomenologie des Zwischen:Die Beziehung im Denken Martin Heideggers,Frankfurt am Main 2011,S.15-18.


(16)参见Frank Schlegel,Ph nomenologie des Zwischen:Die Beziehung im Denken Martin Heideggers,Frankfurt am Main 2011,S.19-20.


(17)参见Frank Schlegel,Ph nomenologiedes Zwischen:Die Beziehung im Denken Martin Heideggers,Frankfurt am Main:Peter Lang,2011,S.20-22.


(18)海德格尔:“‘逻辑性的存在’,亦即意义(Sinn),就像它的组成部分即意谓(Bedeutungen)那样,已经表明自身是与实在之存在相对的特有世界,并且这是就两个方面而言的:一方面是就‘实存’,或更确切地说,是就实际性方式(Da heit[如此性])而言的;另一方面是就其内容性的本质(Washeit[什么性])而言的。这种构成物的一种特性迄今为止一直没有得到关注,这是特意为之的;这一事实意味着,意谓与意义密切关系于词语和词语复合物(语句)。意谓与意义是通过语言的构成物而是可表达的。这些语言形态作为有意谓的和有意义的构成物而成为语词的最广阔意义上的表达”([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37页)。


(19)参见《杜登综合词典》“Sinn”词条的词源分析。《道德经》的德译者卫礼贤之所以用“Sinn”来翻译“道”,就是着眼于“Sinn”的本源意(道路)而非语用意。


(20)[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406页。


(21)[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84页。


(22)[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41页。


(23)[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55页。


(24)[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409-410页。


(25)[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45页。


(26)[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54页。


(27)[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60页。


(28)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406页。


(29)[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54-355页。


(30)[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62页。


(31)[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25页。


(32)[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87页。


(33)[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81页。


(34)[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37页。


(35)[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84页。


(36)[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60页。


(37)[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62-363页。


(38)[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490页。


(39)[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505页。


(40)[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500页。


(41)[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281-282页。


(42)Martin Heidegger/Karl L with,Briefwechsel 1919-1973,Freiburg/München 2016,S.150-151.


(43)[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502页。


(44)[德]海德格尔:《形式显示的现象学》,孙周兴编译,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45)[德]海德格尔:《形式显示的现象学》,孙周兴编译,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页。


(46)Hans-Georg Gadamer,Gesammelte Werke,Band 3,Neuere PhilosophieI,Tübingen 1987,S.389.


(47)参见张柯《论“形式显示”在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实际位置》,《世界哲学》2017年第4期。


(48)“形式显示”因而关乎着本源关联之本性的追问,在存在论语境中即对“否定”之本质亦即“无”之本质的追问,教授资格论文的结尾处就指向了这一追问(参见《早期著作》中译本第498页注释1),海德格尔在后期多个文本中反复提示,这一追问乃是教授资格论文通向《存在与时间》的关键点。


(49)海德格尔:《论哲学的规定》,孙周兴、高松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08页。


(50)海德格尔:《论哲学的规定》,孙周兴、高松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09页。


(51)海德格尔:《论哲学的规定》,孙周兴、高松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71页。


(52)海德格尔:《论哲学的规定》,孙周兴、高松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页。


(53)[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页。


(54)参见[德]海德格尔《哲学论稿》,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96、244、247、456页。


(55)[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394-395页。


(56)[德]海德格尔:《哲学论稿》,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244页。


(57)Martin Heidegger, berlegungen II-VI,GA 94,Frankfurt am Main 2014,S.9.


(58)[德]海德格尔:《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91-93页。


(59)[德]海德格尔:《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325页。


(60)[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92页。


(61)[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90-392页。


(62)[德]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张柯、马小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68页。


(63)Ernst Jünger/Martin Heidegger,Briefe 1949-1975,Klett-Cotta/Vittorio Klostermann 2008,S.175.


(64)后期海德格尔在对《存在与时间》的评注中曾写道:“存有与人的关联是存有本身,这是在下述意义上而言的:存有本身让人之本质本现为被存有所需用的东西和被纳入需用的东西,本现为保持着需用的东西。人在本质上只有作为被存有需用到存有中去的东西,即作为被开启者,作为需用,才是人。”Martin Heidegger,Zueigenen Ver ffentlichungen,GA 82,Frankfurt am Main 2018,S.364-365.


(65)Martin Heidegger,Reden und andere Zeugnisse eines Lebensweges,GA 16,Frankfurt am Main 2000,S.423.


(66)Martin Heidegger,Seminare(1951-1973),GA 15,Frankfurt am Main 1986,S.429.


(67)[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91页。


(68)[德]海德格尔:《哲学论稿》,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49页。


(69)Martin Heidegger,Zum Ereignis-Denken,GA 73.1,Frankfurt am Main 2013,S.294.


(70)[德]海德格尔:《根据律》,张柯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97-198页。


(71)[德]海德格尔:《尼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134页。


(72)Hans-Georg Gadamer,Gesammelte Werke,Band 4,Neuere Philosophie Ⅱ,Tübingen 1987,S.143.


(73)Riccardo Dottori,Die Reflexion des Wirklichen,Tübingen 2006,S.429.


(74)海德格尔在1937/38年回顾了他在《存在与时间》后对“人与存在之关联”之本性(此关联既是基础性的又是离基性的)的更深觉察以及其对思想道路的推进作用。参见Martin Heidegger,Besinnung,GA 66,Frankfurt am Main 1997,S.414.


(75)参见张柯《形而上学之极限与另一开端之预示》,《清华大学学报》(社科版)2018年第5期。


(76)参见张柯《论洛采对海德格尔思想的决定性影响》,《哲学研究》2019年第1期。


(77)参见张柯《论海德格尔“四重一体”思想的起源》,《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


(78)参见张柯《错位的交锋》,《哲学研究》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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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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