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李修全在2018年8月22日由华东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指数研究院于主办“人工智能、国家治理与法治论坛”上的主题发言,经由张纪腾、杨宇霄整理,并得到李修全研究员授权后发布。
以下为发言全文:
非常感谢华东政法大学的邀请来参加今天的活动,首先作为合作方祝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指数研究院的成立!去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由国务院发布后,成立了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5个部门组成的人工智能规划推进办公室,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地实施。人工智能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未来的技术突破、发展路线和社会影响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规划的实施过程,更多的是一个探索和研究的过程。因此,今年4月份,科技部成立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研究中心,具体开展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研究,支撑规划的进一步推进实施。在中心的几项任务中,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开展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包括人工智能的社会治理。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将“一个体系、双重属性、三位一体、四大支撑”作为总体部署。其中双重属性是指要把握人工智能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高度融合的特征,既要加强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力度,最大程度发挥人工智能潜力;又要预判人工智能应用和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对社会各个方面带来一些新的挑战和冲击,协调产业政策、创新政策与社会政策,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应对,实现激励发展和合理规制的协调。
我谈一点对双重属性的个人理解。双重属性里面包含了发展属性和规制属性。其中发展属性是目前全球各国和产学研各界关于人工智能的最大共识,就是它的对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作用。全球各国也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很大投入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人工智能如何打造经济新动能,推动经济发展?我想至少有四个方面,包括创造新产品和新产业、改造社会生产力、变革商业模式、培育知识经济新空间等。而其中每一个方面的推进,都需要合理规制的同步开展。
首先,人工智能的技术突破将创造一批全新的产品或给现有产品带来新的功能。历次的科技变革对经济产业的推动,最明显的一点应该就是创造出了新产品,创造出了新功能,这是其打造新动能的主要渠道和模式。汽车的发明创造出了一个全新的出行工具,发展成庞大的汽车产业。互联网的成熟提供给人类获取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新的服务和能力,催生了现在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首先将通过创造新产品和新功能的形式打造经济新动能,包括自动驾驶汽车、无人机、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硬件等,这些新的产品都在快速发展中。在传统产品上增加机器学习、图象识别,或者语音交互的功能,这些新的能力也可以创造新的价值,带来新的付费,开辟出一个新的产业空间,而在这个新的产业空间里面,可能没有传统产业那么多竞争壁垒,存在更多的发展机会。因而每次的科技变革都会引发格局重构,这种重构不仅仅是企业层面的重构,也是国际格局层面的重构,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个机会。
同时,人工智能新产品和新功能在进入广泛应用后也会带来社会层面的影响,也就是其社会属性。例如自动驾驶作为一种新的出行模式,事故的责任认定、驾驶员的认证要求和交通管理体系都与现有体系大不相同,需要建立一套新的体系保障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运行。再比如无人机在进入实际应用以后,自身的飞行安全性、对现在民航运行的影响、对居民个人隐私保护的挑战都需要制定新的应对措施。未来成熟的无人机运送体系发展起来后,实际上是开辟一个全新的低空域交通体系,也需要一整套的法规制度配套发展。而智能机器人这类具有行动能力的智能系统,当其采取选择或决策时,应当符合人类社会的各项道德和伦理规则,而这些伦理规则应当在产品设计和开发初期,就被考虑到并被嵌入到系统中。
第二个方面是人工智能将改造现有生产力。在智能经济时代,算法会成为一种新的生产力,尤其是通过智能芯片嵌入到各类智能机器人、智能化设施中,会直接改造生产力,降低生产过程的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率,降低产品的次品率等,这是人工智能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另一重要方式。同时,借助人工智能完成一些通常需要人类智能才能胜任的工作,也会对就业结构带来新的冲击,还有机器人的安全,这些都是在社会层面需要应对的治理问题。
第三个方面,是人工智能会通过变革商业模式和产业模式给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包括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产业模式,也包括个性化定制的生产、服务和内容提供模式等等。与此相伴随的,还会出现大量对原有社会秩序的冲击和挑战性问题,包括隐私保护、算法歧视、贫富差距拉大等,比如国外机构通过分析公众个体行为数据,预测不同用户的价值理念,并通过推送个性化定制的资讯左右和控制公众的认知和判断,甚至操纵选举活动;现在的大数据杀熟也成为国内的很多互联网平台受抨击的技术滥用新现象,以杀鸡取卵的方式消费了老顾客的忠诚,对现有商业伦理也是一个新的挑战。
另外随着人工智能进一步发展,知识工作自动化将创造更大经济价值,微软小冰所创作的诗集已经出版,而人工智能所创作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也是法律界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目前国际就AI已经形成一个基本的原则,如果AI依靠人类的交互而实现新内容或者发明创造,那产生成果的产权是归AI使用者。但是对于完全由人工智能所创作产生的产品,其知识产权归属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
所以说,从双重属性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发展属性和合理规制属性是并重的,二者需要同步发展,缺一不可。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在人工智能的社会治理和制度规范方面将出现大量有待探讨和解决的问题,祝华东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指数研究院在这一领域凝聚更多的力量,取得更多的突破,在推动人工智能发展和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