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
想象一下,当一个人大权在握的时候,对这个有着血肉之躯的人平添诸多束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手握大权的人可能会合理行使权力,但是那些行事谨慎的人们则假设手握大权的人会滥用权力,因而给位高权重的人行使权力设定了特定界限,并使他不敢越滥用权力的雷池半步。
人们一旦无惧之后,很快就会变得无耻。塔西佗在《编年史》中说,“最后,当羞耻和恐惧对他已不再是一种约束力量的时候,他只能按照自己的本性任所欲为,这样他就彻底陷入罪恶和丑行了”。甚至连罗马暴君尼禄在执政早期也曾实行善政,有过一段伟大而不劳民伤财时期。但是,一旦尼禄最后发现自己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他就释放了自己的嗜血天性,以至于犯下了如此巨大,如此骇人,如此反人类的屠杀和暴行,世界上恐怕只有醉心于研究残酷的人方能作出如此罪行。一段时间以来,塞内卡和伯勒斯的良好忠告,抑制过尼禄的嗜血本性。毫无疑问,尼禄知道:如果他对他的臣民进行直接和彻底的战争,人民肯定会反抗和报复。但是,渐渐地,他发现他的臣民可以忍受任何东西,他的士兵可以处决任何东西后,他就开始公然蔑视一切人了,整日整夜,肆无忌惮地屠杀人民。在没有任何敌人之后,他慢慢地就开始与自己为敌,为所欲为。罗马帝国的日子就一天比一天黑暗。
但尼禄还不是人类中最坏的一个,还有成千上万个和他一样坏的人,也想拥有像尼禄一样的机会来释放残酷贪婪本性。事实上,世界上有许多比尼禄屠杀更多人,给人类造成更严重祸害的君主。我可以举一个近一点例子,他比尼禄屠杀了更多的民众,可能要多至百倍。尼禄出于残忍而屠杀民众,和为了仅仅为了自己的荣耀而涂炭生灵,没有任何区别。然而,将对残酷屠杀的憎恨和对应因荣耀屠杀的钦佩的名字稍微一变,那么世人就认为这二者是有区别的了。当民众被屠杀时,不论他们是被刽子手屠杀,还是被骑兵屠杀;不论是在监狱里被屠杀,还是在荒郊野外被屠杀,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他们都是一样的杀戮。当杀戮招致的危害巨大之时,雄心并不比残暴好到哪里去。
这一点也不奇怪,即自认为对自己行为可以不负责的人,那么在实际中他们就应该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届时他们就将真的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即使是从来不做冒犯人的事情的人,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做这样的事情。没有一个人担心会完全受到他人摆布。因此,结果就是,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所有人都行使自己的统治权的话,没有一个人能忍受这种状况。因此,更多的是因为人们出于安全的需要,而非人们的喜好的原因,人们才委身于法律,任命特定的人作为治安官来执行法律。否则的话,这些法律永远不会得到执行。几乎没有人会出于某种程度的美德而自愿对自己执行法律。恰恰相反,当法律执行涉及到自身或者自己的财产时,绝大多数人认为自己是被蒙冤受屈的。庞贝的性格就是这样:既是自己法律的执行者,又是自己法律的忤逆者。当法律顺从自己的意志时,就制定法律;当法律阻碍自己的意志时,就打破法律。几乎每一个拥有庞贝这样权力的人都是这样的性格。他们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安全,恐吓打击镇压其他人。这揭示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一位伟大的哲学家称这是一种自然状态、战争状态。这个定义在一定限制意义上是真实的,因为人类社会和人类的法律都是人们出于安全需要和经验的结果。反之,假设所有人都复归到他们声称来自大自然的那种毫无约束的自由境地之中的话,每个人都会受到来自其他人的干涉,都会与他人争论;每个人都会掠夺别人的东西;一人的劳动果实就会被另一个人抢走变成他的财产;弱者将会成为强者的猎物,一个人勤奋所得,将会被懒惰之人所攫取,这样人们都将不再劳动而愈加懒惰。处于安全的考虑,随之而来的就是对于公共机构需求的增长,政府是由一群人的相互之间合意建立起来的机构,人们在关于联合和社会的条款上达成合意;如果有人违反这些条款,他们自己就接受被作为法律的惩罚。这样的话,人们就以放弃部分的自然自由而换取了民事安全。但是,这种放弃自由换取安全的补救方法历史上多次被证明是,要比它原本要解决的难症要给人类带来更大的危害。人类社会有过很多敌人,但从没有出现过会像自己的行政官那样难以对付的敌人。在人们信任并授予过多权力的地方,行政官往往会滥用权力,并对那些原本创设这些职权的人造成伤害。当罗马还保留自由精神的时候(即罗马的执政官的权力是受到正当限制的),罗马能够保卫自己,抵御整个世界,征服整个世界;但是,当罗马自由圣火熄灭后(即罗马的执政官打破了束缚,为所欲为),罗马甚至都不能够保卫自己,抵御外国敌人和侵略者了,因为执政官的野蛮和残酷已经摧毁了罗马的美德和精神,耗竭了罗马的国力。这说明,这些野心勃勃的执政官已经完全不把国家放在眼里了,不是这些残酷的执政官倒下,就是整个国家灭亡。这些窃国的叛徒,宁愿摧毁这个国家,也不愿自己大权旁落。
一个人握有权力之时,能将一己私欲和国家或人类普遍的利益平衡起来,这样的人那必须得有多么可怕的精神啊!亚历山大大帝和凯撒就是这样的人。在位期间,他们四处征战,战火丛生,狼烟四起,生灵涂炭,但他们没有荒理朝政,不治理国家。罗马皇帝卡利古拉知道:自己为人民所唾弃憎恨;自己受到民众的憎恨,也是罪有应得。但这仍不能让他有所警醒收敛改进。“只要他们怕,恨就恨去吧”,这是卡利古拉的口头禅。所有这样的怪物心中所想的都是,既要民众赞扬自己的伟大,又要用高压政策让民众畏惧自己。所有的暴君当政,都是使用暴力统治,绝大多数暴君最后都是变成了像卡利古拉这样的怪物后死去。但是,这仍不能对后来的暴君有所警醒改进,后来的暴君最终沦为自己继承的前任暴君的相同命运,而前任暴君走的还是自己前任的暴君的命运。甚至连不能代代相传暴君的邪恶都能有前赴后继的效仿者。要是暴君的邪恶被发扬光大了呢?如果可叹的罪恶暴君遇到对手,当他加强中央集权,愈加强势之时,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天底下没有什么邪恶,有的只是来自于那些肆意妄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不顾及任何惩罚的人的可怕。当他们能将自己的权力进一步行使的时候,他们很少或从未将自己造成的祸害停留于某个程度,不再为非作歹了,而是用人性中的邪恶尽可能快地,尽可能多地去获取权力,快马加鞭地制造一个又一个邪恶。低劣的阿谀奉承者——罗马历史学家维莱乌斯·帕特尔库路斯在很多情况下说了很多谎言,不过他这句话确实讲的是实话,“无论任何时候,当一个人背离了正义,那么他很快就会滑向从守法到堕落腐化,从堕落腐化到违法犯罪,从违法犯罪到永劫不复地狱的危险境地。”因此当我们看到任何以安全之名造成的重大伤害之时,我们能公正地担忧这些的伤害是否更值得。
这个世界是由人统治的,而人则是由他们的激情所统治的。当这些无底洞似的、贪得无厌的激情得不到监控的话,那么这些激情总会是可怕的。试问世上有谁会满足于财富,或会对权力发腻,抑或会厌倦于荣誉?关于亚历山大大帝有个这样的传说,相传当他的大军开到东方海洋之地,征服完他所知道的东方世界广大疆域时,他潸然泪下,因为世界上再没有其他地方供他征服了。这个传说是真是假,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揭示出了这个人的本性,也的确是人类的本性,人的欲望是永远得不到满足的。
人们通常是被人性中的无知所灭亡。无知让人们容易轻信,并对特定的人寄予过多的信任。他们总是异想天开地认为,拥有人们众多支持和信任那个人,会十分感谢人们的恩情和授予的所有重要官职,因而会回报他们的善意。但是,哎,人们经常对他们喜欢的人受托人看走眼,他们给予他们支持者和信托人越多的信任和支持,那么他们的支持者和信托人就越会受到刺激来夺走民众的一切,回报给民众的只是横征暴敛后,毫无节制的花费民脂民膏而造成的劳民伤财。普通人通常会认为,伟大的人具有高尚的思想,不屑于做低劣的行径。然而民众对伟人的这个判断是大错特错。伟人也会做出最卑鄙、最恶毒的行径。或许,伟大的人不会去偷窃别人口袋的钱财,但是他们做的坏事要比这严重的多,他们经常破坏、欺骗和掠夺整个世界。能够做最大恶的人,往往也会是最卑鄙的人。一个私吞国家百万钱财的人,在适当的情况下也会偷盗一个银勺子。一个窃取掠夺整个王国的人,在时运不济之时,也会窃取钱包,或者抢劫果园。
因此,民众中的对政治的戒备心理,是一种必须且值得称道的激情。但是,最高行政官对自己民众的戒备就是不正当的了。行政官戒备民众所欲求的仅仅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然而,对权力而言,权力努力扩张权力自身,侵蚀那些没有权力的人,是最正常不过了。一个行政官最值得称道的戒备就是为他的民众所戒备,这说明行政官爱护自己的臣民,行使权力得当。不过,行政官一旦戒备起自己的民众,那就表示他正在设计阴谋反对民众,滥用权力。人民对行政官的戒备通常是为了保护自由,威尼斯和英格兰即为对这句话确之凿凿的明证;而君王对民众的戒备则通常是要摧毁自由,所有失去自由的国家,就是对这句话悲伤的证明。
权力具有天然扩张性,令人警惕性,不可信任性。正是因为权力所固有的这些本性,促使权力使用所有的方法和计谋来巩固自己,摧毁一切反对;甚至将一切反对扼杀在萌芽之中。只要有任何事情阻挡了权力前进的道路,权力就会急促不安,予以除之而后快。现在,因为自由惩罚和限缩权力,所以权力就想灭绝自由;因此,自由就有足够的理由来防备权力,自由就有足够的理由来防御自己。相较于自由,权力有绝对的优势。权力通常会有很多的卫士,很多的附属者,很多的财宝;除此之外,权力会比自由有更多的战船和实战经验,更多的欺诈和有罪。然而,大多数情况下,权力不需要自由就可以存续下去,而自由的存续则是离不开权力。因此,权力以前是,现在仍然是自由兵临城下的敌人。
有人说,行政官除了对上帝负责以外,无需对任何人负责,所以理应不该有其他的限制。不过,这个推理既毫无意义,又十分邪恶。因为善良的人从来不关心在他们不打算犯的罪的道路上有多少惩罚和刑罚。没有故意犯谋杀罪的人,不会对判处极刑谋杀犯感到遗憾。而对于恶人来说,对上帝负责也不足以让他们害怕,不能担保用来反对他们的愚昧和祸心。说我们不应对行政者有所防护的,简直就是在侮辱常识,是对自我保护这一第一自然规律睁着眼睛说瞎话。人类的理性告诉我们,对于那些不依法而治而完全靠统治者个人私欲统治的统治者,人们完全可以不用服从。这样的人肯本不是统治者,而是不法之徒。那些公然藐视上帝和人类的人,是不受上帝的法律或理性的法律保护的。我们不许杀死一只狼,或者焚烧受到感染的船只,借由的是道德戒律,还是上帝的戒律?制止邪恶和痛苦,并抵制造成这些邪恶痛苦的始作俑者,难道是非法的吗?犯罪者的罪行能否因为犯罪者的伟大而神圣化?一个人,仅仅只偷了一几尼,仅仅只杀了一个人,那么他的罪行是不是要比他掠夺整个国家,屠杀上万人的罪行要轻得多?预防,抑制或抵抗可以犯下大规模地压迫和毁灭人类的最大罪行,有任何罪过吗?当然,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此公开,如此厚颜无耻,如此自私自利的骗子,敢主张拥有无法无天的权力。让暴君感到压抑是该死的罪行,当他们镇压民众,或者因为其他事情苦恼的时候,人民反抗暴君也是该死的罪行。当暴君受到皮毛伤害时,或者自认为自己受到了伤害,他们是所有人中抱怨声最大的,他们是所有报复行为中最残暴的。但是当其他人遭受掠夺,压迫、屠杀时,人民的抱怨就变成了煽动叛乱;人民寻求救济就变成了进入地狱的罪行。难道滥用权力的暴君不就是所有邪恶和谎言的始作俑者吗?
总而言之,不受约束的权力仅仅属于上帝;没有人应该授予任何人都无法与上帝齐平的权力。事实上,人性中有诸多激情、不一致性,以及如此多自私,人们几乎不可能有太多的精力来相互防备。我们所能拥有的唯一安全之道是,让利益驱动行政官成为诚实的人,他们就会成为诚实的人;为了防止这些行政官变成恶棍,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防卫就是,让他们为蜕变成恶棍付出惨痛代价。由于很多人身居某些职位是邪恶的,而在另外一些职位的时候,又变得清白了;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让邪恶之人身居任何职位,都权有所限,心有所惧,永不安稳。
又及,这封信是我关于论人性问题的信件(加图书信第31篇)的续篇。我打算写一篇关于所有明智国家对他们的行政官设定限制的文章,这两封信都是为了介绍这篇文章的。
戈登
1721年1月17日,星期六
(本文译者郭富民,法学博士,现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