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正在被舞弊丑闻所包围。考试舞弊不是新问题,如识者所言“有考试就有作弊”,古今中外都有,很难完全杜绝。此次作弊潮确有一些新的特点:一是技术翻新,花样繁多,如隐形耳机、隐形笔、暗藏耳机的背心、钱包、皮带等等,并造成多起人身伤害。二是参与者众,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称,考试当天全省共接到近百起作弊举报,相信实际参与者远不止此数。三是作弊事件比较集中地发生在独立学院,如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华中科大文华学院、福建医科大学海峡学院等等。四是围绕这一丑闻的社会评价出现了空前的混乱,它反映的究竟是大学生道德沦丧,还是对不合理的四六级考试的“制度性反抗”,一时众说纷纭。我认为,这种道德评价的迷乱才是最令人悲哀的,它成为学生作弊潮的某种道德环境。
多数考试舞弊属于道德不淑的个人行为;只有当舞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并且难以遏制,才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四六级考试就是如此。问题在于,并非仅仅四六级考试如此。以笔者做过统计的2004年全国被揭露和查处的考试舞弊事件为例,全国高考发生的舞弊案不到10起;此外则有广西的英语四级考试泄题案、衡阳市中考泄密案、兰州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泄题案、河北省自学考试泄题、北京市全国高校自学考试被疑泄题、沈阳高自考舞弊案等等。这一事实反映的是,许多地方举行的除高考以外的多种考试,包括各种职业资格考试,考纪之松弛,考场之混乱,已经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程度。
毫无疑问,考试领域出现的问题,有许多复杂的、深层次的原因。如“一考定终身”、全社会对学历、文凭的过度重视;应试教育将分数与教师和学校的利益、甚至地方的政绩紧密捆绑;社会性的道德失范和腐败风气的影响,以及考试制度、考试技术本身难以兼顾和达到实质公平,等等。招生考试领域的违纪和腐败行为,不仅显示一些教育机构和教师的行为扭曲,腐败风气对教育的侵蚀相当严重,而且显示了监督失灵。事实证明,仅靠教育部门的三令五审、靠教育系统自身的内部监督和道德自律来禁绝考试舞弊,是难以奏效的。事实上,近年来所有重大案件的公开揭示和得到相应处理,主要是媒体监督的成效。它显示了外部人监督、大众媒体参与、信息公开对于震慑考试舞弊的巨大作用。此外,考试舞弊难以遏制暴露了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致使维护考试纪律缺乏权威性,处罚定罪不清,量刑标准不一。目前主管部门正在制定《国家考试法》,将各种国家级的考试纳入法制的轨道。
考试面临的真正挑战,绝不是考试技术、考场管理的问题,母宁说是严重的道德危机和教育危机。社会道德风气的建立,有赖于两个基本的系统,一是政治系统,官员队伍的廉洁清正,为人表率;另一个就是教育系统。学校作为社会教化、文明养成最重要的制度化场所,历来被视为社会道德的源泉,源头活水被污染,其后果可想而知。问题的严重性正在于此。在学校教育日趋功利化、工具化的变异之中,学校道德教化的功能正在可怕地退化。“诚实”这样的基本品质,在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过程中基本是不受鼓励的,丧失了应有的重要性。从虚假的“公开课”、为应付检查、评估而编造数据、材料之类司空见惯的教育活动中,我们传递、示范的究竟是什么价值?学生考风之溃散、考试道德之沦丧,反映的是教风和学风的败坏。据报道,兰州的大学生称许多专业考试,还没考试试题答案就满天飞,许多复印店几乎成了试题库,什么试题都能买到。学校道德风气的冷漠和麻木,最终表现在学生对考试舞弊的集体认知,曾经被视为可耻的行为,由于行之者众而被宽容和习惯,并且出现了“作弊有理”的声音,以制度性的理由堂而皇之地为作弊行为张目。这样的事情,可能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缺陷的制度环境中,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视制度的存在、个人可以无视法纪、逾越规则和破坏规则。包括全国统一高考、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考试和各种考试在内,各种考试都有值得改进的种种问题,考试改革始终是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但考场纪律、考试道德依然存在,并且必须遵守。关于人的选择性和人与环境之间并非理想的关系,有一句话说的好:不能因为靠近垃圾场便注定只能当苍蝇。而且,垃圾场最终是不可能靠苍蝇来改造的。
200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