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恶达到善”是不会受到谴责的
“用非法手段获取资金”原本是哥萨克的手法,以至于现在俄语俚语中仍把偷窃和抢劫叫做“干哥萨克”。后来这一传统被“民粹派”继承下来。“民意党”把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为了整体利益”的“合理利己主义”是“与道德不冲突”的理论发展成“道德虚无主义”,鼓励采用以任何方式同“恶”作斗争,提倡通过一切手段劫取不义之财,比如可以贩毒、可以利用秘密警察、可以向沙皇当局告密、可以印伪钞、可以抢劫、可以拿敌国的钱,所有这一切只要是为革命运动这个宏大目标,这样的行为都是受到赞许和默认的。这样就在理论上为“突破底线”的行为放行。
他们的理由是,社会进步高于个人的自我完善,整体的利益、崇高的目的与个人道德操守不是一个层面上可以比较的东西,这二者在不同步的情况下,评判标准是“取大舍小”。既然以“善达到善”的道路受到阻碍,统治者攫取和霸占了一切资源,那么“以恶达到善”,是不会受到谴责的。只要“目标是正确的,手段可以忽略不计”,为了崇高目的的“作恶”就不应该受到谴责,因此在道德上不能苛求革命者。
从涅恰耶夫开始“革命策略中就允许使用最不道德手段”。在“一切道德都是为革命服务”的口号下,“对同志的衡量看他对事业的利弊”,这些理论形成了后来的路径依赖,既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俄国土生土长的传统反对派是民粹派,马克思主义者也是从中“脱胎”而生的。19世纪80年代第一代民粹派组织遭到镇压以后,其后继组织民意党开始向恐怖派别转化,他们流行的理念是,“破坏是创造的手段之一”。面对反动政府迫害,革命者是没有“刑事犯罪”这个词汇的,需要“剥夺剥夺者”,只要从少数占有财富的人手中剥夺这些财富,还给另一部分人,社会就获得了公平。民意党内一贯认为既然统治者在攫取财富中不讲道德,那么在“破坏现存制度”过程中也是没有道义可言。
为革命而杀人是“革命的复仇行动”,以抢银行、劫富豪、吃大户方式为革命筹款,只不过是通过不同的手段“拿回”原本属于“人民”钱财,抢劫国家与个人的“不义之财”的“充公行动”是革命党的应有之义。有了这种正义理论“包装”,“底气”会陡然升腾。他们在干这类活动时常用的一句哥萨克的术语“哥儿们,到船头上去!”意思是“抢劫开始了”。无疑“布-尔什维克组织原则——‘民意党’的历史继承者”的建党模式,对他们的行为方式有直接的影响。
口诛笔伐与发扬光大并行不悖
谁都知道俄国社会民主党不但不是民粹派的后继组织,而且是在与民粹主义的斗争中成长和发展起来的。但是列-宁与民粹派的决裂是不彻底的,他在对民粹派其他理论口诛笔伐的同时,对民粹派的斗争形式和组织模式情有独钟。
用《俄国共产主义宣言》的起草者司徒卢威的话说,表面上看起来,在俄国是马克思主义战胜了民粹主义,实际上是“战无不胜、所向披靡的民粹主义改造并同化了马克思主义”,后来“它以革命社会主义的形式,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别尔嘉耶夫也认为,俄国激进的布尔什维克主义实际上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外衣下,坚持着民粹主义思想”和行为模式。
所以尽管列宁在某一阶段批判民粹派很卖力,可以从《列-宁全集》中列举出一长串的批判民粹派的文章,但实际上是“在列-宁主义的旗帜下,把民粹主义消极的一面更加发扬光大”。一方面由于“民意党”的这种活动方式对布-尔什维克有很大的影响,另外,布-尔什维克派中普遍欣赏法国大革命中激进的雅各宾派的血腥思想,认为对革命的敌人实行极刑和剥夺是人民神圣的权力,列-宁反复强调“布-尔什维克就是俄国的雅各宾派”。
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立后,虽然对民粹派不择手段的斗争方式进行了批判和抵制,列-宁也撰写文章谴责民粹派的后继组织“社会革命党”的“恐怖行径”和“无政府主义习气”,表明要与之划清界限,他也有大量反对恐怖活动的言论。曾有人说列-宁是“俄国黑社会头子”、“恐怖主义的赞成者”,反驳者立刻就会从列-宁全集中找到大量论据证明这种论调纯属胡说八道,从《列宁全集》中许多文章中,似乎都可以断定列-宁是始终反对民粹派及其后续政党的恐怖策略的。
但实际上列-宁一直采取双重标准,在批判社会革命党的同时,对布尔什维克“剥夺行为”和“游击活动”却非常赞赏。由于醉心于地下密谋政党的活动模式,列宁无法从中央委员会中拿到钱来从事他所坚持的职业革命家的战斗活动,(而从第四次代表大会到第五次代表大会期间,中央委员会的正式预算只有2万多卢布,到1911年根据警察密探的报告,不包括列宁手中的资金,俄国社民党大约只有3万法郎),以“游击活动”和“剥夺”方式为布派筹集属于自己的经费就尤为重要。
为此布-尔什维克专门成立了以列-宁、波格丹诺夫和克拉辛(在俄文第三版的《列宁全集》注释中,关于克拉辛是这样记载的:他“领导中央委员会的战斗业务局”工作,克拉辛因为热衷于制造炸弹而被封为“炼金术大王”)的“三人集团”为“行动队”来解决“革命司令部财政的‘独立小金库’”问题。由列-宁担任总负责,由克拉辛负责技术指导,斯大林、奥尔忠尼启则等一些人干脆就被称为“高加索的没收者”。
托洛茨基明确指出:“整个布-尔什维克和‘没收活动’都是有牵连的,这已经不是秘密”。列宁的对外讲话只是一种策略,因为能否参与杜马杜绝“恐怖行动”是关键,他是许多“游击活动”或“剥夺”运动的幕后策划者和受益者。因为布-尔什维克主要是“职业革命家”,他们是靠中央发放的“津贴”为生的,没有了“没收活动”就等于断了他们的“活路”。列-宁也曾经在报纸上公开为“没收活动”辩护。
他说,害怕无产阶级专政和密谋组织,迷恋民主自由就是机会主义,“布-尔什维克是一个职业革命家的密谋组织”,革命家的本职“工作”就是“革命”,马克思主义者“不把运动限于某一固定的形式,它承认各种各样的斗争形式,马克思主义不拒绝任何斗争形式,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不断向群众的实践学习”。它“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打击敌人力量的机会”。把“我们的游击行动同过去的恐怖手段相提并论是错误的”。
不能用死人的尺寸来量我们
“抢钱”被称作把从人民那里抢去的东西拿回来,或者叫“高尚剥夺”,只要是为革命,就不但丝毫没有愧疚,而且充满了凛凛正气。列-宁义正词严驳斥到,“有人说,我们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不是小偷,不是土匪,我们高于这一切,我们反对游击战争,游击战争会使觉悟的无产阶级堕落到不可救药的无赖流氓的地步,工人运动受到破坏的事实不能归咎于游击战争,运动受到破坏的原因是党的软弱无力”。
某些人“攻击掠夺行为、无政府主义、布朗基主义、特卡乔夫主义、拦路抢劫,这种攻击和自由派的做法一模一样,自由派借口防止‘无政府状态’而拒绝同政府作任何武装斗争”。但“这种现象在目前革命发展的阶段上,是绝对不可避免的”。“有一些孟什维克也直接或间接参加了对官家财产的剥夺,对战利品的利用”,凭什么反过来道貌岸然地指责我们呢。用钱的时候像小人,凭什么抢钱的时候装君子。斯大林说,“孟什维克好像棺材匠一样,拿早已死去的人(马克思)的尺寸来量活人”,拉大旗作虎皮借此抨击我们。
当时党的机关报《火星报》认为列-宁在类黑社会的密谋组织中“大搞职业革命家的个人崇拜”,他的主张“过分强调活动的技术方面和军事革命方面,而完全忽视了社会民主主义的目标和任务”,致力于极端个人主义的军事准备工作,完全与工人运动相脱离。这些说法被认为体现了孟什维克对党报的影响。但实际上一些独立于布、孟两派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人也是这样看的。
当时两派都尊敬的社民党大佬普列汉诺夫也没有参加两派,而且在一些理论问题上支持列-宁,但他也指责列-宁犯了巴枯宁主义和宗派主义的错误,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等同于民意党,为了眼前的利益损害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普列汉诺夫认为列-宁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资金的办法会损害党的名誉。
孟什维克理论家阿克雪里罗德更指出:“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它能够而且应该用政治的方法,而不是军事的、技术的或密谋的方法”,“我们党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采用恐怖主义和密谋的方法上,则只能使无产阶级精神涣散”。他甚至指责列-宁之流是社民党内的一帮“刑事犯罪的强盗”,是“涅恰耶夫的忠实继承者”,他认为这种犯罪行径从道义上是应该加以反对的,因为它玷污了社会民主党人的荣誉,而且行为方式与目标之间的关系绝不仅仅前者服从后者这么简单,它会影响到以后“立”的模式,为党内斗争的“善良淘汰机制”大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