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擎:马丁·路德·金抄袭事件:如何对待伟人缺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51 次 更新时间:2012-05-15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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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擎 (进入专栏)  

1991年10月,我初到美国不久,就在《纽约时报》上读到有关马丁·路德·金博士论文存在抄袭(plagiarism)的消息,当时感到的震惊无以名状。虽然早就过了崇拜偶像的年龄,但这位民权运动的领袖、非暴力运动的倡导者、神学博士、魅力型牧师、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被邪恶势力暗杀的烈士,仍然是我心中不可亵渎的英雄,难以想象他会与抄袭剽窃之类的行径有任何牵连。于是,凭借一个中国人“本能的”政治敏感,自然地就生出一份警觉:这会不会是什么阴谋?会不会是右派势力和种族主义者制造的污名化运动?存着这份怀疑,便开始关注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却获得了一份意外的教益。

事件的始末

马丁·路德·金于1968年4月被暗杀。无论是他在世的时候,还是他遇难之后的二十年间,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可能存在抄袭的嫌疑。唯一的例外是Ira G. Zepp,他在1971年完成的博士论文中指出,金的自传性作品《迈向自由》(Stride Toward Freedom, 1958)抄袭了两部著名的神学著作,但这篇未发表的学位论文当时并没有引起任何关注。真正导致抄袭事件爆发的线索,是由一群支持金的进步学人在研究中发掘出来的。他们完全始料未及。

1985年初,金的遗孀Coretta Scott King代表“马丁·路德·金中心”(她是该中心的创始人和主席),邀请斯坦福大学历史学家Clayborne Carson来主持启动“马丁·路德·金文稿项目”(the Martin Luther King, Jr., Papers Project),其主要目标是编辑、勘定和出版具有权威可靠性的《马丁·路德·金文集》(计划出版共十四卷,目前已出到第六卷)。在Carson教授的主持下,这个项目受到中心与斯坦福大学的合作支持,并在1986年获得了NEH基金会五十万美元的资助。但在项目的注解研究过程中,金的抄袭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使编辑工作遇到了许多难题:是不是应该将存在抄袭的文章选入即将出版的《文集》?如何向读者传达这些文章中未注明的引用出处?是否应当标明每一例“文本挪用”?是否要确定哪一例构成抄袭?虽然后来有人指责Carson教授“企图掩盖真相”,但他自己在回忆文章中力图澄清:当时在团队中“没有人反对公开我们有关金抄袭的结论”,大家只是对“以什么方式来呈现这些发现”有过激烈和广泛的讨论。文稿项目团队在1988年发现了首例抄袭,但他们在能够确定问题的广泛与严重程度之前,一直将有关信息严格地保留在项目团队内部。到1989年9月,Carson教授开始与金的夫人以及项目顾问委员会协商,他们经过“多次艰难的讨论”,最终在10月做出了两项决定:第一,将在正式出版的《文集》中以编注的方式标明每一例抄袭疑点;第二,在《文集》第一卷出版之前,将单独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充分讨论金的抄袭问题。Carson教授非常希望由他的团队来掌握这一新闻的首发权,并计划在学术刊物而不是公共媒体上首次公布他们的研究发现。这是为了公允、全面和客观地呈现事实,避免可能的炒作和误导。

但是,项目顾问委员会中的另一位学者提前走漏了风声。他在美国南部历史学会的一次会议中,和其他几位学者谈起了他们团队的“发现”,消息很快传播开来。1989年12月3日,英国《星期日邮报》上发表Frank Johnson的文章,他从Ralph Luker(Emory大学教授,文稿项目的副主编)那里获得消息:金于1955年向波士顿大学提交的博士论文,大量抄袭了同门学长Jack Boozer三年前完成的博士论文。但这个报道并没有引起美国媒体的即刻反应,它们在此后的十个月当中一直对此保持“集体沉默”。实际上,美国几家主流报刊几乎同时获得了相关线索,但出于审慎或“政治正确”的原因未做报道。在此期间,有不少记者打电话向Carson求证,但他一律以闪烁其词的“外交辞令”予以推诿。因为Carson仍然在争取首发权。他的团队终于在1990年6月完成了独立调查的论文,并与声誉卓著的《美国历史学刊》(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取得联系,希望能经过最快的匿名审稿程序,在12月发表。但是,JAH的主编(不顾Carson的反对)坚持主张,这篇文章必须与其他多位学者的文章编排在一起,作为一个“圆桌讨论专辑”同时发表,因此,还需要拖延更久。这令Carson教授非常沮丧,他意识到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将会失去对首发权的掌控。(以上两段主要根据Clayborne Carson的回忆文章“Editing Martin Luther King, Jr.: Political and Scholarly Issues”)

1990年9月,美国一个老派的保守文化杂志《编年》(Chronicles: A Magazine of American Culture)发表文章公开了金的抄袭问题。波士顿大学时任代理校长Jon Westling随即致书《编年》杂志(后来在1991年1月号上刊登),断然否认对金的抄袭指控:“金的博士论文已经受到学者们的细致审查与核查,没有发现一例任何种类的抄袭……没有任何一位评阅人曾发现,在整个343页的论文中有任何一页存在任何未被指明来源或误指来源的引用、误导性的变换措辞的释义,或有借用而不加恰当学术参考文献的思想。”Westling校长的大胆背书显然是一个匆忙草率的个人意见,因为当时波士顿大学正式任命的审查委员会才刚刚成立。委员会由四位教授组成,准备就学术规范问题对金的博士论文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对是否取消金的博士学位提出建议。此时,美国主流媒体已经掌握了更为充分的证据,准备打破沉默。Carson教授也在记者的压力下决定配合媒体的报道。11月9日《华尔街日报》在头版发表特写(文章在Carson教授的要求下,没有使用“抄袭”的字眼)。11月10日的《纽约时报》、11月18日的《华盛顿邮报》、11月21日的《高教纪事》(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等相继跟进发表文章。频繁的相关报道和评论一直延续到1991年初。至此,马丁·路德·金的抄袭问题(在他遇难二十多年之后)被完全被公开。

事实的鉴定

在这场轰动一时的公共事件中,可以听到出自各种政治与道德立场的不同声音,但争议主要发生在如何对事实做出阐释和评价。对抄袭事实本身的认定,知识界很快达成了基本一致的判断,没有任何重要的分歧。

1991年10月,波士顿大学的审查委员会向校方提交了正式的鉴定报告,指出“确定无疑的是,金博士在其博士论文中有抄袭作为,他挪用材料的来源有些未在注释中标明、或错误标明、或泛泛标明,并在行文的间隔之中,稍作措辞变化或逐字逐句地挪用了别人的材料”。他们鉴定的结果是,抄袭的比重在论文的上半部分占45%、下半部分达21%。审查小组没有考虑取消金的博士学位,因为这“无济于事”(serve no purpose),况且金的论文仍然“对学术做出了一份智识贡献”。但他们提议,在图书馆收藏的金的博士论文副本中附上这份鉴定意见书。Westling校长接受了他们的建议,并强调指出,委员会四位教授“开展的调查具有彻底的学术性以及对细节的谨慎关注,并决意不受非学术考虑的影响”。(New York Times, Oct. 11, 1991)

1991年6月,文稿项目团队在《美国历史学刊》上发表了他们对金的学业论文的研究调查综述(“The Student Papers of Martin Luther King, Jr.: A Summary Statement on Research”,JAH, Vol. 78, No. 1, pp. 23-31)。根据介绍,他们在《文集》的前两卷编辑工作中,对金的五十多篇早期文章进行了勘定注解的工作。“到1988年初,工作人员开始意识到,包括金的博士论文在内的许多文章,含有诸多段落与金所参考的文本基本相似或完全相同,却没有恰当地征引这些来源文本。金在参考文献或注释中几乎总是列出了他的来源,但缺乏恰当的引用和引号,这遮掩模糊了金对他人作品的依赖程度。”(p. 23)这篇调查文章指出,金曾经接受过专门针对学术规范的课程训练,也清楚博士论文的规范要求,他完全理解相关的准则和要求。但是“他的课业文章,包括博士论文,有大量的段落符合严格界定的抄袭(meet a strict definition of plagiarism)——即,未明确承认的语词与理念的挪用(unacknowledged appropriation of words or ideas)”(p. 31)。

《编年》杂志的编辑Theodore Pappas是推动抄袭问题公开化的关键人物之一。他将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整理汇编,于1994年出版了一部文集(Martin Luther King, Jr.: The Plagiarism Story),后来又在1998年出版了一个修订扩充的新版(Plagiarism and the Culture War),其中给出许多详细的抄袭证据。比如Pappas发现,金有一篇课业论文,在总共二十四个段落中有二十段是完全照搬他人的作品。他还通过文本列表对比显示,金在博士论文中大段复制其学长Jack Boozer的博士论文,甚至复制了Boozer因为粗心造成的引用失误和标点错误。Pappas判断金的博士论文有高达三分之二的抄袭。在学院之外,金作为公共人物发表的演讲与布道辞,由于无需给出注释,几乎都有“挪用”的成分。例如,他在1963年华盛顿二十五万人游行集会上的经典演讲《我有一个梦》,其最后部分——从引用爱国歌曲《美利坚》的第一段歌词(“我的祖国,可爱的自由之邦……让自由之声响彻每个山冈”),到气势恢宏的排比句“让自由之声响彻……”(随后列举一个个山脉的具体名称)——都与黑人牧师Archibald Carey在1952年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相同或高度雷同;金在接受诺贝尔和平奖时发表的演讲也大量“挪用”了J. Wallace Hamilton牧师的作品;他在另一篇演讲中对甘地和非暴力问题的论述几乎逐字逐句地“借用”了Harris Wofford对同一主题的演讲;而他被收入许多课本的著名文章《从伯明翰市监狱发出的信》(Letter from Birmingham City Jail)也大量“借鉴”了他人的作品……

虽然倾向保守派的Theodore Pappas与自由派的Carson教授立场相左,但他们对抄袭事实的鉴定基本一致。按照Carson教授的概括,文稿项目团队的研究清楚地显示:“金的抄袭是一种惯用模式(a general pattern),在他几乎所有的课业写作中都明显存在……从现存的他最早的写作和博士论文中都可以看到文本挪用的情况。这个模式在他整个生涯的演讲和布道中也同样显著。”(Clayborne Carson, “Editing Martin Luther King, Jr.: Political and Scholarly Issues”)

那么,马丁·路德·金本人究竟如何看待自己抄袭的问题?所有的研究都表明,他并非不知道写作的引用规范(尤其对于课业论文),他的挪用之举也不是疏忽大意所致,而是他习惯性的和有意识的写作模式。但几乎没有证据显示,他曾对此有道德上的顾虑或内疚感。令人玩味的是,他的一位亲密女友曾在回忆录《我分享了那个梦》中提到金对所谓“原创性”(originality)的独到看法,他说“原创性只来自上帝。而其余的一切在你之前就都被人用过了,从来如此、仍然如此、将来也是如此。”(Georgia Davis Powers, I Shared the Dream, p. 159)

争议与阐释

在公共舆论界,有评论认为抄袭事件对马丁·路德·金的声誉会造成严重的损害。虽然在此之前,金的婚外性关系(包括招妓行为)已被公开,但按照美国“自由派”的某种观念,仍然有理由辩护说,性关系终究是私人(私德)问题。但抄袭与此不同,涉及公共伦理(公德)的侵犯。而有更多的论者做出申辩,指出抄袭对于一个学者或许是致命的,但金的主要成就不在学术界而在于他对民权运动的贡献。正如继任金担任南方基督教领袖会议(SCLC)主席的Joseph E. Lowery牧师所言,“历史在他的脚印中被追赶,也不可能因为少了几个脚注而被扰乱。” (New York Times, Nov. 10, 1990)

在知识界,Theodore Pappas被认为是少数勇敢的保守派斗士。他的文章和编著一直致力于“揭露真相”——美国占据主流的自由派学者和媒体一开始试图隐瞒和否认抄袭的事实,后来是含糊其辞地误导事实(“金不存在什么抄袭问题,只是注释不够周全和恰当”或者“他不是故意为之而是疏忽所致”),最后当证据完全公开之后,又以各种奇异的理论为抄袭做辩解。Pappas对少数派受到的打压有亲身体验。他编辑的文集,虽然有著名历史学家为其作序,却先后被四十家出版社拒绝(一位出版人甚至说“我反对这本书出版,因为如此诚实的告白真相之作只能被毁掉才行”),最后历经三年多的游走才在一家不知名出版社出版。Pappas还多次收到来自大学校园的恐吓信,包括死亡威胁。在他看来,这一切都显示了某些“进步知识分子”的怯懦和伪善,他们为维护“政治正确”而不惜牺牲“智识的诚实”。这种指控是正当的吗?至少,波士顿大学代理校长Jon Westling前后矛盾的言论似乎印证了Pappas的某些批评。

但Pappas所批评的另一位学者Keith Miller的论述则更耐人寻味。Miller是Arizona州立大学的一位年轻助理教授,他最早注意到金在演讲和布道中的“文本挪用”问题,但却对此提出了独特的阐述和辩护:抄袭对金不是问题,因为他根本不认同那个主流的文化传统。Miller分析指出,美国黑人文化有一种“口述传统”(oral tradition),典型地体现在民间布道的活动(the black folk pulpit)中。这种实践与白人主流的“智识化的印刷文化”不同,根本不承认所谓“知识产权”,也不宣称自己的作者权,而是自由地借用各种资源来发言和写作,达成一种“声音的交汇”(voice merging)。按照Miller的解读,金正是生长在这种口述传统的文化之中,是实践“声音交汇”的杰出代表。而他在大学经受的学术训练,既有悖于他真实的自我认同,也没有成为真正影响他事业的思想资源。所以,对于金的所谓抄袭,正确的认识方式不是去在道德上贬低他,而恰恰是要“重新界定抄袭”概念本身。(Keith D. Miller, “Redefining Plagiarism: Martin Luther King's Use of an Oral Tradition”, 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January 20, 1993.)Pappas对此回应说,金完全明白什么是作者权,他本人在生前就要求注册自己演讲的版权,而他的遗产委托人现在仍然在注册版权和索取稿费。但“在一个公正的世界里”,这些作品的稿费应该归于那些被金的“声音交汇”所掠夺的作者(Theodore Pappas, Plagiarism and the Culture War, p. 183)。

Pappas和Miller分别代表了美国知识界对抄袭事件的两种极端解释。在一方面,Pappas力求揭露真相,但他的矛头并不指向马丁·路德·金本人(实际上,他坚持肯定金作为历史人物的伟大功绩),而是针对那些将金“圣人化”的崇拜者,批评他们被“文化战争”所强化的意识形态对学术事业的损害,为的是维护“如其所是”地认识历史和历史人物的智识诚实。在另一方面,Miller的理论阐述本身具有创造性和启发性,但他试图彻底“消解”金的抄袭问题,完全否认其智识与伦理上的过失,则走向了极端的文化相对主义,这使自己更像是一个辩解者(apologist)。但这种辩解不仅没有多少说服力,也违背了金本人致力于在多元文化之间建立平等尊重和对话沟通的理想。

在这两极之间,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知识界的主流更为稳健与深入的回应与探索,这突出地体现在《美国历史学刊》1991年6月刊发的“圆桌讨论”专辑(Becoming Martin Luther King, Jr.-Plagiarism and Originality: A Round Table, JAH, Vol. 78, No. 1)之中。这个专辑由十篇文章组成,包括了详实的事实材料(文稿项目团队的调查综述,对金当年的同学和教师的两篇采访)、对抄袭问题的多角度阐释(Carson等人的论文,金的两位著名的传记作者的文章,一位抄袭问题专家的评论),以及在美国多元文化和认同多重性的语境中重新理解金的语言与原创性问题的研究。主编David Thelen在导言文章中指出,金的抄袭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媒体的关切主要是放在道德评价以及抄袭在多大程度上有损于金的历史地位和英雄形象。这种的关切是正当的和可以理解的,但学者的工作应当走得更远,因为值得探索的问题还很多:构成金抄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如何由此探究金的人格心理和文化认同?他的“文本挪用”模式在其个人生涯与政治事业中起到了哪些作用?这组专辑的文章从多种视角出发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彼此之间的观点也存在差异和分歧,但都是将抄袭事件置于金的生平、历史背景和多种文化交错的语境中来探索,都是基于深入和严谨的分析考察,获得了相当富有洞见的研究成果。

在我看来,这是非常值得称道的学人的态度和方式。面对令人困扰的事件,他们并不回避事实及其伦理后果,却不止于简单的道德臧否,而是将事件转化为理解历史与文化以及自我反思的契机。正是基于这种诚实和建设性批评的态度,即便存在纷争,即便有一时的困扰与不知所措,整个知识界也不会因为“一个意外的丑闻”而堕入丧失理性、是非不清的混乱,也不会陷入谩骂攻击与恶性对立的分裂。这是一个有尊严的心智成熟的知识共同体的标志。

事实澄清之后,激烈的纷争转向了沉静的思考与探索,作为文化战争的喧哗一幕很快平息下来。虽然有极少数人仍然致力于“更加充分地利用”丑闻,但美国知识界和公众的主流平静地接受了一位有污点的伟人(在盖洛普所做的“最受美国人爱戴的二十世纪人物”评选中,马丁·路德·金名列第二)。这种清明与成熟是难能可贵的。虽然我们希望英雄或伟人能具备“道德完整性”(moral integrality),但这个愿望可能落实,也可能落空。一旦落空,成熟的心智并不陷入幻灭或转向苛责,而是能够从容面对,将伟人当作人来看待、也当作人来体谅。这也是马丁·路德·金对自己的理解:“我在策略上犯错,我在道德上犯错,我屈膝而跪去忏悔,求上帝宽恕我。”而“上帝并不是根据单独的事件或我们所犯的单独错误,而是根据我们生活的总体倾向,来审判我们”(转引自David Garrow, “How King Borrowed”, The Washington Post, Nov 18, 1990)。如果没有这种清明和成熟,我们的道德判断永远会处在“偶像崇拜”与“极度幻灭”的分裂两极,会在无限赞美与恶意诽谤之间反复摇摆。但这不是对良知的考验,而是对心智的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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